沙沙作响,流淌出下面的文字。
亲爱的瑞兰德:
都不知道你能不能收到这封信,我就当你能收到了。
捏着鹅毛笔,我最想写的,也是每次想起你时都会说的话:我很想你。你可能会问,很想是多想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我对你的思念要比这半年多来走过的路加在一起还要长,要比我在伏脊山见过的所有的落叶铺成一片还要多,要比夜晚沃斯坦那繁星闪烁而又寂静的夜空还要深,要比疲惫不堪时背后那把双手才能提起来的黑剑还要沉
你的来信中全是关于沿途见闻和学习过程的内容,偶尔才会提到对家中一切的想念,我能感觉出你正在一点点成长起来,慢慢变得成熟,可是,你真的不怎么想家吗不怎么想我吗你只是出于习惯在每封信的开头说一句“我想你”,这让我对自己在你心里的重要性产生了怀疑,想了再想,这封信还是不要寄出去了。因为里面大多是想你的言辞,我可不想被你笑话,也许你真的成熟到了可以嘲笑我的程度。呃,我怎么觉着我这半年多的佣兵生活白过了我要重写
愿你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牧师。
因浪费一张价值一个铜币的信纸而决定省吃简用的最会过日子的人
把那张写满乱七八糟内容的信纸叠吧叠吧卡进自己的佣兵日记,我又开始构思第二封信
伟大的牧师瑞兰德小姐:
请接受来自我,一个您的仰慕者,一个平头小老百姓最真挚的问候
呃,我又浪费一张信纸
我快疯了平时就算在心里自问自答也能跟瑞兰德说很多话,一到写信的时候竟然连一句有用的都迸不出来。
正急得一头汗,外面传来敲门声,开门一看,竟然是管家亲自给我送晚饭来了:“看到你屋里没灯光,我还以为你不在呢。”
天色已经很暗,再回到桌子那,信上的一个字也看不清了。我笑着道:“刚才只顾写信,没注意天色,没想到自己夜视能力还是挺强的。不过这会是说什么也看不清了,不点灯的话恐怕要把饭吃到鼻子里。”说着我就点上灯。
“听说你明天开始就要同时跟雷斯大师和曼吉克斯大师学习了”
“嗯。挺幸运的。”
“是啊是啊,到时候可一定要教我几招。”
“嗯你是认真的”我抬头看着他,看他模样不像开玩笑。
“一点个人爱好,呵呵,这辈子是没希望上战场了,但学剑术的兴趣却一如年青时一点没变。”
又是一个对旧日梦想念念不忘的人我吃着东西,管家自顾自地说着他年青时的热情与经历,我突然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到了这个世界后我的理想变简单了,而且似乎没什么遗憾。
管家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在我吃完东西发现他还在说个不停时,我就知道他记忆的闸门已经完全打开了,这时候的人总是很想把心里话说给别人听听,哪怕一句不回应只是听都行。
躺在床上,隐身于黑暗中,又开始想念瑞兰德,那双眼睛,是我心中一旦被点燃就未曾熄灭的火
s:看样子这里是不支持书信体了那句ot因浪费一张价值一个铜币的信纸而决定省吃简用的最会过日子的人ot应该前面多空十七个格才行,那样才像信的署名将就一下吧
第四十五章二宝
更新时间20081237:55:26字数:2299
第二天起得很早,因为我要在去剑术培训学院之前把信寄出去,最重要的是,给瑞兰德的信还一个字没写呢
昨天憋半天憋出来的全是拿不出手的文字,今天早晨却是文思泉涌,主要是信的内容已经改变方向了。既不走让人伤感的抒情路线,也不走一味轻松斗嘴的胡扯路线,我像写回忆录一样把这半年多来的经历按时间顺序以极简要的文字描述出来,像伏脊那档子事只用三句话就概括了。这直接导致了重读这封信的时候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意识流”,没办法,将就着吧,给瑞兰德的第一封信实在太难写了。
寄完信后我兴冲冲来到剑术培训学院,说是学院,其实根本就没有上理论课的教室,我进去的时候正见雷斯站在操场上给学员们训话。另外还有三四波人被他的弟子带着训练。雷斯示意我先等会,继续在那讲解,我侧耳听了听,大都是出招时的注意事项。
后来雷斯把我带到他的三徒弟,也就是最先被我打败的那个高个那里,吩咐一翻就把我交给了他。大师的安排自有其道理,我倒没觉得怎样,反而是那个高个有点不好意思。他吞吞吐吐地跟我解释,学剑术要系统性地锻炼身上的肌肉,没经过专门训练的人就算再强也很难将剑术发挥出最大威力。
接着我就呆在了雷斯大师三弟子的班里,与近百位学员一起有板有眼地练起了剑术入门功夫,横劈、斜砍、直刺、上步、上撩、下切、平削、旋身
这种程度上的训练根本无法让我进入朦胧态,我在每一个动作中假想着面前有敌人,这才让训练没那么枯燥。不得不说的是,剑术训练中的那些动作的确有很多是我从没做过的,我在战斗中追求的是一击致命和打不过逼开敌人就跑,所以大力劈砍才是我最常用的招式。也许,经过剑术培训学院的训练我真能提高不少。
关于剑术的训练就这样开始了。由于上午下午各训练两个小时,白天会空闲出来很长时间,但是这些时间被分开了,并不足以完成一个佣兵任务,所以我只好懒在学院不走,就像好学生在放了学还要跑到老师办公室问问题一样去向雷斯请教。幸亏他知道我是佣兵出身,而且是由达鲁亲王介绍来的,所以并不以对待其他学员的态度对我。耐心地看我演练,并不时为我指证错误。
雷斯那天是去找我打架的,结果现在就算我怎么请求他也不跟我打了,因为他已经找到对手:熊猫。
白天练了一天,晚上吃完晚饭我跟随熊猫来到城外。城西有一座高约千米的山峰,其最西面与地面呈85度角,十分险峻。我们两个站在山峰的最西面山下,借着月光向上看着山崖,熊猫道:“好好看,最好能记住。”尽管他就站在我身边,可声音还是像是来自远方,一如游戏中一样。
“咱们要爬上去吗”
“嗯。”
gu903();攀爬可是我强项啊,虽然面前这山有点险,但也不是爬不上去。半小时后我们开始向上爬,不过却是绕了老远从相对平稳的山路爬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