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说暗中已经有人在保护,但那终究是别人施舍的,只有自己拥有实力,他才能真正的安心。
现在不是冬天,灵音也不在身边,单纯靠消耗元力修行,意义不大,雷霆之力的修行,倒是不用假借他人,可也得碰到合适的天气,目前对他而言,最简单的方法还是获取元晶。
绕了一圈,又回到了银子的问题。
关于怎么赚钱,林秀心里有不少想法,包括开一家兽医院,或是做生意,但无论是哪一种,都需要不小的前期投入,收回资金也要很长时间,他还是倾向于简单直接来钱快的方法。
院子里传来一阵脚步声,林秀走到门口,看到了几道熟悉的身影。
来的都是清吏司的同事,他们从柳清风口中得知了林秀受伤,下衙之后,便带着礼物来林府探望。
如今的林秀,在清吏司人缘极好,和各处的关系都很融洽,几人见他没有大碍,放下礼物,没待多久,就告辞回去了。
清吏司的关系,还是需要维持的,第二天林秀没什么事情,早早的就出门,在街边吃了点早餐,慢悠悠的向清吏司走去,孙大力和大黄也一左一右的跟在他的身边。
来到清吏司之后,林秀发现今天衙门内有些冷清,捕快们一个都没有见着,门口连值守的人都没有。
他走到案牍库门口,问道:“徐文书,衙门里今天怎么没人?”
徐文书正在整理卷宗,听到声音,抬头看到林秀,站起身问道:“林大人刚刚受了伤,怎么不在家多休息几日?”
林秀笑了笑,说道:“我的伤太医已经治好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来衙门看看。”
徐文书问候了他两句,这才道:“今天有个富商来报案,说是儿子丢了,让我们帮忙寻找,若是能找到,愿意出一千两银子的报酬,那些家伙听到有这么多银子赚,一个个都跑出去找人了……”
林秀眼前微微一亮:“一千两?”
一千两可不是小数目,够清吏司普通的文书赚十年,而那些小捕快,可能一辈子也就赚那么多,难怪他们这么积极。
而对全身上下只有几十两银子的林秀而言,一千两,可以买十颗二阶异兽的元晶,就只是找个人而已,简单的不要太简单。
林秀问道:“报案的是哪个富商?”
徐文书笑了笑,说道:“难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那富商寻人的告示,就在衙门外面贴着,林大人可以自己去看。”
林秀刚才没有注意,重新走出清吏司衙门,果然在墙上看到了一张告示。
这是一张寻人启事,上面是一个孩童的画像,以及他走失之时所穿的衣物特征,告示上说,但凡有提供有用线索者,最高可以得到一百两银子的酬谢,而能找到孩子,并将其送回府中的,更是可以得到整整一千两的酬劳。
告示的最下方,写着那富商府邸的位置。
林秀拍了拍大黄的脑袋,说道:“走吧,来活了……”
陈员外府。
陈员外是西城有名的富商,家里主营珠宝生意,生意做的很大,在王都拥有十几家店铺,是真正的家财万贯。
说起这陈员外,他白手起家,能积攒到今日的家财,也算是个厉害人物,但婚后无子,家中香火无人继承,一直是他的一块心病,后来直到他五十岁,娶到第六房小妾时,才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自然是大喜过望,平日里对这独子极尽宠爱,当真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但昨天,他唯一的儿子,丢了。
这下可急坏了陈员外,昨天让人找了一夜,今天一大早就派人到各大衙门报案,同时贴出了巨额悬赏的告示,希望有知情人能够提供线索,不管谁找到他的儿子,都能得到一千两银子的酬金。
林秀到陈府的时候,发现柳清风也在,他正在和一名满脸急色的老者了解情况。
看到林秀时,他目中闪过一次异色,问道:“林大人对此案也有兴趣?”
林秀道:“看到告示,就过来看看,柳大人继续吧,我不打扰你问案。”
柳清风点了点头,继续对那老者道:“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令公子极有可能不是走失,而是被人掳走了,而且本官初步猜测,掳走他的,应该就是陈府的人,我需要你将府上所有人召集起来,我会一一问案……”
林秀没有理会柳清风这边,而是走到一个妇人身边,问道:“你是……”
那妇人立刻道:“回大人,民妇是少爷的奶娘。”
林秀打了个响指,说道:“那正好,你去给我找一件你们家少爷平日里穿的衣服,最好是贴身穿的,没洗过的,我有用处。”
那妇人虽然不知道林秀的用意,但还是转身进了一处房间,出来时,将一件衣物交给林秀,说道:“这是少爷昨天下午换下来的,还没来得及洗……”
林秀手里是一件小孩子穿的肚兜,其上有一种奇特的奶香,是小孩子身上的香味。
拿到这件肚兜之后,林秀就走出了陈府。
柳清风其实一直在关注林秀这边的情况,直到现在,他还没有想通上次他是怎么破案的,但他不得不承认,在查案上,林秀的确是有些本事的,他走到奶娘身边,问道:“他刚才和你说什么了?”
奶娘如实的将刚才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
柳清风眉头蹙起,喃喃道:“他要衣服干什么……”
很快的,他便摇了摇头,将这件想不通的事情暂且抛之脑后,陈员外已经召集了府上的所有下人,他还要对这些人一一问话,办案多年的直觉告诉他,此案是内鬼所为,而内鬼,就在这些人之中……
林秀走出陈府,将陈家少爷的贴身肚兜在大黄的鼻子上晃了晃,说道:“记住这个味道,一条街一条街的找,只要闻到这个味道出现过的地方,立马回来告诉我。”
找人林秀不在行,但大黄在行。
狗的嗅觉是人类的一千多倍,任何细小的气味,都逃不过它们的鼻子。
大黄抬起头,为难的看着林秀,说道:“主人,这座城太大,街道太多,我一个人……不,我一条狗闻不过来……”
林秀想了想,问道:“你以前在外面混的时候,还没有别的朋友?”
大黄摇了摇狗头,说道:“没有,我们都是单独行动,有时候为了地盘和吃的还会打架,就算我去找他们,它们也一定不会帮我。”
林秀略一思忖,说道:“你告诉它们,谁能找到我要的人,我管它们一个月的饭,一天三顿,保证顿顿有肉……”
王都。
北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