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要严格控制油温和鸡块的数量。想要外酥里嫩,炸物必须在高温下迅速定型。而家里的油锅容量小,炸鸡块如果太大,下锅就会降低油温。所以,家里做美式炸鸡,每块要处理得小一点。
谭丽莎的妈妈刘冬梅女士对炸鸡配方亦有贡献。她喜欢做面点,早先是各种中式白案,后来又学了不少西式点心,领悟到了奶制品在西式食品中的重要性。她发现了两个诀窍:第一,用生粉和面粉混合制成面衣。第二,面糊里除了有鸡蛋,还有酸奶和牛奶的混合物。
五岁那年,谭氏夫妇联手打造的这份家庭版迷你美式炸鸡,让谭丽莎成为了小朋友中最令人羡慕的对象。那是谭丽莎的黄金岁月。她的家里总有最美味的食物,所有的人都称赞她的美貌。
其实那时候的谭丽莎跟现在长得也差不多:圆脸圆眼睛,弯弯的眉毛,白皙的脸庞。
不同的是,孩子胖一点是可爱的。有人说她像哪吒,有人说她像年画娃娃。电视剧里的儿童角色,也多半是这一类水灵富态的小姑娘。亲友长辈们看电视时,常会指着荧幕念叨:莎莎要是生在北京,肯定能当个小童星!莎莎不比她长得好看?
谭丽莎上小学时,也还算个好看的小孩儿,偶有人提醒,老谭并不着急,总是说:“小孩长大就抽条儿了!急啥。”
可是“抽条儿”并没有到来。谭丽莎顺理成章地从一个胖小孩,长成了一个胖姑娘,进而成了胖女人。
与此同时,炸鸡也渐渐成了罪恶的垃圾食品。高油、高热、吃了会发胖。闪着金光的高档外国餐厅肯德基,原来是不上档次的快餐店。而谭丽莎那爱吃炸鸡的好胃口,也在小学三年级的一次春游中,变成了招来嘲笑的致命缺陷。这转变快得让人猝不及防,让童年的骄傲瞬间成了少年的自卑。
那次春游野餐时,谭丽莎的餐盒照例最丰盛:三层高的保温饭盒里,第一层是茶叶蛋,第二层是素菜包,第三层就是谭氏招牌炸鸡。这套饭盒一层摞一层,可以用螺口严丝合缝地组装成桶状,拎起来很方便。外面是塑料质地,里面是不锈钢,保温性能极好,早上装好饭,到了中午都是热乎乎的。
刘冬梅热心肠,知道有的孩子家长忙,想着多准备点,可以分给小伙伴。一来是孩子们吃得高兴,二来也让谭丽莎在学校里人缘好。这三层食物看似简单,其实都满是心思:茶叶蛋,素包子,炸鸡,都是好吃好拿好分享的东西。
刘冬梅的温柔体贴,在食物上体现得尤其到位。
除此之外,老谭夫妇还精心给谭丽莎准备了蛋糕和水果,零食若干,以及一罐自制的酸梅汤。
谭丽莎拿出食物时,照例引发小伙伴的一阵欢呼。但这次,欢呼声中有个笑嘻嘻的声音说:“莎莎的饭桶好大啊!难怪你这么胖!”
说话的人是一个瘦瘦的女孩,尖脸,朱美俏,家长们都说她长得小鼻子小眼的,不大气。谭丽莎从小脾气好,性格乐呵,老师、同学、家长都喜欢她。这是她第一次被别人嘲笑胖,她感到不太舒服,可不知该如何反应。她看了看朱美俏。人家笑容满面,似乎并无恶意。她又看了看周围的同学们,大家都在没心没肺地笑着。有人还一边笑一边重复着:“饭桶!哈哈!饭桶!”
谭丽莎决定也跟着大家一起笑。这第一次的笑容,定格了她今后的人生角色。“能吃的胖子”这个标签从此便牢牢地贴在了她的身上。她渐渐习惯了做一个好脾气的小胖子。女孩子们一起玩游戏的时候,她永远是丫鬟,不是公主。没有人对此有疑义,胖子天生就是跟班的命,谁会让一个胖子当主角呢。
谭丽莎说服自己,当丫鬟也挺好,反正都是玩。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谭丽莎接受了自己的喜剧配角身份。直到16岁那年,她遇到了姚望。
姚望是插班生。进校的第一天,就成了全校的焦点。他身材高挑,动作敏捷,很快就成为了校篮球队主力。削瘦的身形还带着少年特有的单薄,却已经拥有很多同龄男生还未发育出来的阳刚之气。姚望家境不错,书包,球鞋和单车都是最新款,本来具备跋扈的资格。可不知为何,他的笑容里总带点落寞和无奈,就更显得迷人。
姚望犯了错,就是老师也要对他网开一面。
谭丽莎看到姚望的第一眼就被击中了。她无师自通地明白了两个词:一见钟情和卑微。以前模糊的孩童世界,在一瞬间变得清晰而残酷。原来孩子们的游戏就是人生的预演。只有公主似的女孩才能吸引到王子的目光。
更糟糕的是,谭丽莎发现,那些不美的女孩,比如她,并不会因为自己不美,就自动去喜欢相对平庸的男孩。她的目光总是不由自主地追寻着姚望。就像那些美丽出众的女孩子一样。只是这番心思不能说出口——乐呵呵的胖丫头居然有了野心,妄想得到众人垂涎的王子。那么,就会连“可爱”这个优点也失去了。
可爱是她最大的优点。她不敢放弃。她在这个壳里一住就是十几年。一度认为这个壳已经与她融为一体。但最近,她好像越来越不喜欢这个壳了。
展会里人来人往。谭丽莎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隔壁展位的一块不锈钢镜面上,上面远远地映着她的身影。那是她身体的侧面,最显胖的角度。她觉得自己近看其实还行,能找到一些优点,比如弯弯的眉毛,圆圆的眼睛,皮肤也比较好。
可远看,就只有一个残酷的“胖”字可以概括。
路人匆匆走过,只觉得那里坐着一个平平无奇的胖姑娘。可没有人知道,这个胖姑娘,也曾是个被人夸赞漂亮的小女孩。
谭丽莎看了看表,已经三十分钟了,两个实习生一个都没回来。她有点饿了,决定先吃点零食。正在手袋里拿她的饼干和牛肉干,就听见一个男声叫她:“谭丽莎?”
她抬起头,那一瞬间,她怀疑自己精神分裂出现了幻觉——姚望居然笑眯眯地站在她的面前,仿佛她刚才的回忆化成了人形,特意跑出来吓她一跳。
几年不见,他还是那么帅。不,他好像更帅了。曾经的少年气并不曾失去,又添了几分气定神闲的神采,可眼里那一点点的落寞还在。
姚望看谭丽莎的样子,失笑道:“你干嘛这个表情?跟见了鬼似的!”
谭丽莎这才确定他不是自己的幻觉,她掩饰说:“啊……不是,你不是在美国吗?”
“早回来了。你果然还在北京啊?行啊你!”
这句“行啊你”,让谭丽莎的心猛烈地跳动起来。天啊,他还记得。
她松开手里的零食,让它们又落回到手袋深处。
第4章性感的熟成牛排
姚望提起的,是谭丽莎在高中唯一让人刮目相看的那次。
有些女孩似乎从小就注定要过一种平凡的生活,谭丽莎就是其中的一员。圆脸,爱笑,朋友让帮忙从不犹豫,父母做家务知道给打下手,和气到有点好欺负。不太聪明也不笨。学习算是认真,可又够不上刻苦。
老师也都觉得她是个好孩子,不给个一官半职,似乎有点对不住。可这孩子实在没什么亮点和特长,怎么办呢?就当个劳动委员吧。
谭丽莎当了很多年的劳动委员,永远是班里干活儿的主力,偶尔也会因此得个优秀学生的奖状。没人讨厌她,可也没人注意到她。
唯有高考报志愿时,谭丽莎居然报考去北京,让大家都小小地惊讶了一下。这是个不够理性的决定——同样的学校北京收分高。
父亲老谭皱着眉头说:“你这个分数,去北京上不了啥好学校。现在考公务员,学校不行人家都不要的!咱家又没什么关系。”
一贯好脾气的谭丽莎说:“爸,我这辈子也就上这么一次大学。我想去个有意思的地方。”
母亲刘冬梅听了这句话,想起自己少女时期那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心软了。她劝老谭:“去北京上大学,见见世面也好。毕业再回来呗。”
“这事儿能由着她?现在大学生找工作多难,你又不是不知道!”
“孩子大了,就听她的吧。将来是好是歹,咱不落埋怨。”
“这是埋怨不埋怨的事儿吗?自己的孩子,我怕落埋怨吗?离家那么远,出点事怎么办?咱这是女孩子!”老谭把实话说了出来。其实他是担心。莎莎从小没有离开过家,性格又是这么傻乎乎的,一下子去北京上大学,怎让人放心得下?
但做父母的总是容易对孩子的愿望心软。谭丽莎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了异乎寻常的执念。老谭拗不过女儿,最终还是开了绿灯。
大学开学时,两口子特意请了假,如临大敌地送女儿去北京那所不知名的二本学校报到。一路上老谭都挑剔得不行,说北京大,乱,干,“连个海都没有!”。
刘冬梅笑道:“人家有海——后海!”
“那也叫海?那就是个水坑!”
进了学校,新生家长送孩子进宿舍。宿管阿姨撇着京腔儿说:“您记住喽,也就这开学的时候,父亲能送这一回。以后男性家长没事儿不能上女生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