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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位出场的,是来自江门市的成哥,住在校外,是我的好朋友。我的那些理科作业,如果不是抄他的,就是抄康哥和华哥的,偶尔也抄一下其他同学的,麻痹一下那些导师。

而且,我经常在课堂上研究江湖历史和古代文学,都是他给我望风,没让导师揪出过一次。说到他的尽职尽责,真是没得说的。绝对是好哥们来,干一杯

第九位出场的,是来自阳春市的肥哲,是狂热的足球爱好者,也是个高超的游戏迷,外号人送网络周伯通,江湖小白脸,不知诱骗多少女性网友,个个都死心塌地。

大一的时候,只有我和他选的是足球班,因此那时比较熟识。不过他过于肥胖,我又是个大近视,因此我俩的成绩都不太好。

大二的时候,我改选游泳课,乘机展现一下我可爱的小腹肌,他却依然对足球痴迷不悔。后来他在其他学校找了个女朋友,叫做杨不悔,性情跟他相近,也是足球迷。

足球就像音乐和文学一样,不分国界,不分男女,不分胖瘦,说得果然一点都没错。

第十位出场的,是来自湛江市的涛哥,外形剽悍,心地善良,是个篮球热爱者,也是我们班的篮球健将。他为人直爽,经常请我们吃夜宵,因此我特记得他。

毕业之后,他曾经推销过啤酒,喝得实在太疯狂,身体几乎垮掉,现在已经不做了。不过他还是做业务,走南闯北,东奔西跑,挺辛苦的。

兄弟,赚钱固然重要,身体也很要紧呀只要革命的火种不熄,星星之火也能燎原。

第十一位出场的,是来自茂名市的小冠,双鱼座,长得短小精干,是个电脑高手。我的电脑入门知识,基本都是他和杰哥、强哥教的。

你别看他平时看起来有点娘娘腔,一旦发起火来,比猛男还要男人。这正是人不可以貌相,水不可以斗量,即使长得温文儒雅,也未必就是好脾气,譬如我。

他原本在隔壁宿舍,大二之后搬过来和我们同住,无形中竟缓和了一下我和番薯之间的僵硬关系。他帮过我不少,我却对他发过脾气,如今想想,挺对不起他的。

不过他大人有大量,只要我事后哄他几句,就一点都不计较了,是个典型的火花性脾气。这人呐,发火可以,千万别记仇,否则既伤人又伤己,比七伤拳还霸道。

第十二位出场的,是来自广州市的杰哥,又是个电脑高手。不知是不是同行如敌国,还是两个同类型的高手碰在一起容易产生摩擦,小冠和杰哥果然是矛盾不断。

一三五大吵,二四六冷战,星期天休息,下周继续,让人慨叹:“既生冠,何生杰”

两人的争吵,起源于一台二手电脑,差点因此而引出一件血案。

小冠、杰哥、肥哲、涛哥曾在同一个宿舍,合资购买一台二手电脑,既可以打发无聊的时光,又可以完成电脑方面的课后作业。

想必过来人都知道,大一的功课比较多,而且大家都忙于泡妞和游荡,购买电脑的同学并不多。但到了大二和大四,网虫便渐渐多起来,对各国的人体艺术尤其喜好,包括动漫版。

当然,我说的是那时的大学。现在变成什么样,我一点都不清楚。

人类是不断进步的,网虫更是越来越多。我家五叔的小女儿才六岁,手机和电脑都玩得贼精,让我这个大一才接触电脑的家伙汗颜。

小冠经常和杰哥因为电脑的使用权而争吵不断,肥哲冷眼旁观,涛哥这个和事佬被夹在中间,常常站在风口浪尖上,当时都差点崩溃了。

因为小冠的身材比较像武松的大哥原谅我这么形容你,经常标榜:“君子动口不动手”

杰哥却是横眉怒目,鼻梁中间还有一颗比较大的黑痣,看上去杀气十足,扬着拳头,声音冰冷:“丫丫个呸,老子就抽你,怎么着”

通常这种时候,肥哲都会跑到雄爷的宿舍闲聊,眼不见,心不烦。

涛哥很无奈的站在两人中间,把左手递给小冠:“你咬吧”把右脸偏向杰哥:“你抽吧。”

要不是有涛哥这种润滑油,恐怕小冠和杰哥真的会因为一台破电脑而引发不止一件血案。

其实杰哥是个很好的人,我的电脑作业很多都是他帮忙的,而且在许多同学中口碑也不错。可他和小冠就是彼此都看不顺眼,或许这就是传说中的贴错门神,水火不相容吧。

后来小冠搬到我们宿舍,那台破电脑让给涛哥,这场豪宅恩怨才告一段落。

第十三位出场的,是来自河源市的聪哥,高考时的政治科状元,管理学院的学生会主席,风靡万千少女,成为当时的风云人物。

不过上天是公平的,他的英语烂得一塌糊涂,四级连考三次都没过,让大家嫉妒的心稍稍平和一下。老是让他压一个头,我们这些男性同胞还怎么泡妞呀

聪哥虽然长得不算高,却很壮实,篮球也打得很好,班里的不少女生都很佩服她。至于男生嘛,看情况,看情况。

起初我对他暗中也是有点腹诽的,因为他和我的初恋情人铁心兰走得很近;不过后来证实他的目标另有其人,我马上对他由衷的佩服起来。

我这人就是这样,不涉及男女感情什么都好商量,一旦栽了进去,往往会十分冲动,以致做出许多让人难以想象的事情。但现在,除了雄起,我已经没有那种情感上的冲动了。

如果还停留在过去那种冲动,总有一天我会陷在男女感情的漩涡中,把自己给毁掉。

聪哥现在混得也是风生水起,去年结婚了,嫂子很漂亮,是他的同乡。快当老爸啦恭喜。

第十四位出场的,是来自肇庆市的勤哥,如今在邮政局工作,对伍佰的那首挪威的森林依然是情有独钟,聚会时再次点唱,深情款款。

想当年,挪威的森林可是他的主打歌,每次冲凉都要吼一阵,要不浑身都不舒服。这家伙起初英语烂得要命,考四级时第一次没通过。

后来居然当上英语俱乐部的主席,第二次过了。看来,不给他点压力,还真不行。

勤哥的英文名叫jack,不过还没找到生命中的rose,希望他早日得成正果啦

第十五位出场的,是来自东莞市的强哥,人如其名,果然是非常强大。他精通电脑,还是个游戏高手。我见过不少玩网络游戏的人,但能赚到不少钱的,只认识他一个。

而且,我们班考上公务员的,只有他一个,混得脑满肠肥,比过去胖了二十多斤。想当初,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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