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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寻芳 假愚 2380 字 2023-10-01

真的是很轻易的一刀,看在轩辕蹇烨这样经验丰富的高手眼中,可谓破绽百出,但是轩辕蹇烨的心里却是一点喜悦都没有,甚至有些绝望。因为就是寇芝芳这平淡无奇的一刀,甚至可以说是三脚猫的一刀,却有着他无法想象的力道和速度。

轩辕蹇烨知道,在自己的剑碰到寇芝芳之前,井中月会首先划过自己的脖子,并像切西瓜一样切下自己的脑袋。他更知道若是自己中途变招,用剑抵挡井中月,那么只会有一个结局,便是剑毁人亡,而且自己的死相肯定会相当难看,无数剑的碎片镶嵌在自己的身上,想必要好看都难。

所以轩辕蹇烨选择了退,这是最明智的选择,也是唯一的选择。寇芝芳并没有穷追不舍,他只是不急不缓的跟上,然后又是平淡无奇的一刀递出。

轩辕蹇烨很快就悲哀的发现,无论自己用出如何精妙的招数,甚至有好几招都是在死亡的阴影下超常发挥,还是根本无法对寇芝芳构成丝毫威胁。因为寇芝芳的速度实在是太快,力道也实在是太猛,在绝对的力量和速度面前,一切所谓精妙的招式都是纸老虎,根本就不堪一击。

寇芝芳并没有急着将轩辕蹇烨立毙刀下,而是一招一式的招呼着这位可怜的老兄,并不是寇芝芳纯心戏弄,戏弄一个将死之人根本就没有必要,寇芝芳也没有那个闲情逸致。他只是像通过这一次交手积累更多的经验,以便以后再遇上屠红月和勾魂童子那样的高手时莫再手忙脚乱。像轩辕蹇烨这样敬业的陪练可不容易找,申屠雪的修为虽然较他为高,但是寇芝芳可不舍得让自己的神妃做陪练,万一伤着了心疼的还不是自己。

数十招过后,寇芝芳依然气定神闲,轩辕蹇烨却已经气喘吁吁,其实井中月从始至终都没有碰到过他分毫,甚至连衣角都没有碰到,但是井中月带起的劲风却早已将他的头发刮乱,将他的衣服变成了渔网。

明空一边兴致勃勃的看着,一边还使劲的鼓起掌来,对她而言,寇芝芳打赢了可要比她自己打赢别人还要值得庆祝。申屠雪和其他诸女虽然跟明空一般看得认真仔细,心情也跟明空差不多激动兴奋,但是她们却比明空要矜持多了。

而叶秋也幸运的发现,寇芝芳之前对付自己用的方式虽然无赖,却还是给自己留了许多颜面,至少比对轩辕蹇烨要客气多了。同时她也知道,自己输得一点也不冤枉,寇芝芳赢得更非侥幸。既然他有着绝对超越自己的实力,为什么不大大方方的打败自己,却要用那些赖皮招式呢真是为了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花最少的力气获得最大的利益如果那样的话他此刻对付轩辕蹇烨又为何白花那么多力气做那么多无用功呢他用那些赖皮招数,会不会是为了占自己的便宜

一想到寇芝芳贴在自己身后时那强有力的心跳声,还有顶在自己臀后那股羞人的坚硬和灼热感,叶秋就禁不住脸红耳烫。谁也不会想到,寇芝芳和轩辕蹇烨大战正酣时,角落里的叶秋会有如此多的想法。

“欺人太甚。”轩辕蹇烨终究是个心高气傲的人物,岂能忍受寇芝芳一而再的“戏弄”,他将全身功力聚于一招之中,长剑化作一束流星,全力向寇芝芳心口刺去,大有一往无前的气势。

“来得好”寇芝芳大喝一声,井中月高举过顶,又闪电般劈下。

被撕裂的空气发出了耀眼的白光,与井中月刀身的黄光相映成趣,若是细听,还有隐隐的奔雷之声,也不知道是井中月的欢呼,还是空气的呻吟。

第五节暴走的神尊大人下

剑者,古之圣品也,至尊至贵,人神咸崇。乃短兵之祖,近搏之器,以道艺精深,遂入玄传奇。实则因其携之轻便,佩之神采,用之迅捷,故历朝王公帝侯,文士侠客,商贾庶民,莫不以持之为荣。剑与艺,自古常纵横沙场,称霸武林,立身立国,行仁仗义,故流传至今,仍为世人喜爱,亦以其光荣历史,深植人心,斯可历传不衰。

自轩辕皇帝时期被创造以来,剑一直都是习武之人的首选,素有“百兵之君”的美称。然御剑之武技多以灵巧精湛为准则,剑因其窄长的身型而不利于劈砍,与刀、锤等兵器硬拼,易折。

刀,以雄浑、豪迈、挥如猛虎的风格而驰名,在十八般武器中排名第一。刀利于劈砍,能够更加完美的结合力量,所以受到广大武林人士的欢迎。

俗语说:“剑是君子所佩,刀乃侠盗所使”。这多少有些抬剑抑刀。实际上,刀那勇猛狂放的性格还是令许多人所倾到的。剑是优雅的,是属于贵族的,刀却是普遍化的,平民化的。剑有时候是一种华丽的装饰,有时候是一种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在某一种时候,便甚至是权力和威严的象征,刀不是。

大唐武林,使刀之众显然远远多于用剑之人,唐刀不但在大唐武林大行其道,甚至早已远远流传到了东瀛、高丽、新罗

随便找个武馆,交上几两银子,便可以学到最简单的刀法,从此成为一个习武之人。但是剑则不然,一般的武馆是不会轻易教剑法的。刀是军队中人手必备的兵器,剑却只有少数将领使之。当然,作为华夏兵器的祖先,剑仍然有着极为庞大的市场,出身名门正派之人多习剑。

行走江湖,若想活得久些,必须要有双雪亮的招子,知道什么人可以惹,什么人不可以惹。最底层的武林中人,用得几乎尽是刀,再往上,有刀有剑,站在武林顶端之人,十有八九用剑。最顶端的,则已经根本无需兵刃,无论是刀还是剑,仅仅只是一种装饰,比如当年的天刀宋缺,比如刀帝寇仲,虽以用刀闻名,但是对他们而言,何物不可为刀。

轩辕蹇烨用的是剑,寇芝芳用的是刀。

轩辕蹇烨是个高手,用剑并不为过,没有人会觉得他不够资格。

寇芝芳也算是个高手,但是他之前没有称手的兵器,一直都赤手空拳闯天下。井中月他以前不是没有摆弄过,只是那个时候的他捧着都有点吃力,根本就使唤不了。现在终于可以如臂指使了,而且竟然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奇妙感觉。

若是比速度,笨重的刀显然是吃亏的。若是比力道,轻灵的剑显然是吃亏的。当然,这只是对于修为不相上下之人而言。

所以,当刀与剑相遇,决定胜负的绝对不是刀或剑本身,而是握刀的手和握剑的手。

轩辕蹇烨的剑绝对是好剑,上等的好剑,放在任何一家兵器铺里都是镇铺之宝,轩辕蹇烨得到它的过程亦颇为不易。井中月当然也是把好刀,想必在大唐武林没有人会认为它不是把好刀,即便它原先不是一把好刀,被刀帝用过几年之后,亦绝对算是把好刀了。

如果不是因为刀帝寇仲,井中月或许会籍籍无名,或许会比不上轩辕蹇烨手中的剑,但是世界上哪来那么多的如果。井中月已经名动天下,寇芝芳所要做的,就是莫要辱没了它的赫赫威名。

或许,寇仲也一直期待着自己的儿子有一天能够再次让井中月名动天下,所以才故意让寇芝芳从他的书房偷走了井中月。否则,天下虽大,又有什么人可以盗走刀帝的佩刀。

“呛”

一声脆响,震耳欲聋。

轩辕蹇烨飞退,脸上血色褪尽,手中握着半柄长剑。另外半柄飞出老远,插入城墙半尺深,露出的一截颤动不止,发出微微的嗡鸣。

寇芝芳并没有穷追不舍,而是岿然立于原处,第一刀尽处,第二刀紧随而至。

这一次没有兵器相交之声,轩辕蹇烨眼中尽是绝望和震骇之色,随即他的身体如断线风筝般抛飞而起,滑出数丈远后,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你不该打井中月主意的,谁都不该打井中月的主意。”寇芝芳的声音自轩辕蹇烨身旁响起,在轩辕蹇烨落地的时候,他已经先一步立于此处,可见其速度之骇人。

轩辕蹇烨没有死,不是寇芝芳的两刀威力不够大,而是因为寇芝芳并不想他死,因为他还有许多问题要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