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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一日下午,天一的书店。
他正坐在书桌后,翻阅着某个hl的倒霉蛋儿生前最后的心声。
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将书合上,取消了面前电脑的屏保,敲了几下键盘,最后高高翘起食指,点了一下回车键。
大概就在他做完这些后不到十秒的时间,桌上的电话响了,天一接起道:“哪位?”
“是我。”对面那人的声音听上去像个小男孩儿。
“哦,元帅啊,是想汇报一下仓库里的情况吗?”天一道。
“哼……听这话,想必你已经引爆了吧。”元帅问道。
“不,我没引爆,我准备把那些炸弹藏在仓库地下放个十年八年的,将来去开煤矿。”
“就算你是老板,也不可能用这种程度的幽默感让我发笑。”元帅随即把话扯回了正题:“既然这边的事情差不多了,我今天内就启程去枪匠那边,加快工程的进度。”
天一道:“可以,一会儿我让会计跟你碰个面,把命运的原型机捎给你,这边暂时用不到了,你顺道带去那里,让枪匠和术士抽空做几台便携式改良版的,把原型机保存起来。”
“那就这样。”对方撂下这句,便挂断了电话。
天一搁下电话听筒,伸了个懒腰,从书桌抽屉里拿出另一本心之书来,直接翻到了有字的最后一页,大略扫了一眼,嘴角很快浮现了恶趣味的笑容。
他随即拿着这本书起身,去角落的壁橱里翻出了一个铁桶,走出了书店。
门外,是一条冷清的小街,天一喜欢这样的地方,因为他喜欢孤独、安静的时光。
将桶放在店门口,把李维的心之书扔进去,然后从那邋遢西装口袋里掏出一盒火柴,取出一根,燃起,随意地丢进桶里,很快,一股褐色的烟雾升腾起来,散到了风中。
书燃成了灰烬,他却在那儿站了许久。
大约等了十多分钟,一辆车停在了店门口,天一等的人终于来了。
他走到驾驶座旁,司机已将车窗降下。
天一用手肘撑着车窗下沿,头微微侧着向里伸了点,看了看后座,姜筠正坐在后座上,神情冰冷,眼神空洞,她的脸、手、衣服上尽是鲜血,白皙的皮肤衬得那些血污更加扎眼。
“真不愧是魔医,佩服。”天一朝着司机露出满意的笑容。
史特兰哲医生身着黑色西服,打着领带,看上去五十多岁,两鬓灰白,嘴周围的胡子修剪得很是华丽,俨然一副十九世纪英国绅士的派头。
“既然77型僵尸药剂的实验已经成功,而且你的目的也达到了,你应该放了这孩子。”史特兰哲没有理会天一的夸奖。
天一道:“你确定要放吗?她可是首例成功的实验品,很有价值,你就不想看看药剂的失效期限以及后续的副作用吗?”
史特兰哲道:“实验室已有她的血清样本和实验数据,只要你同意,我就注射中和剂,送她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