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建豪连忙走了过去,归元大师等他站好,劈头盖脑就说道:“你这孩子,刚才你差点闯了大祸,你知道吗”
建豪到现在还有点迷糊,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问道:“叔叔,这是怎么啦”
归元大师气糊涂了:“怎么啦这次事情,我们欠了人家天大的人情,你以为他年轻,一点钱就可以随便打发了这也不怪你,武林中的事情你不懂,就说老衲吧,以老衲现在的功力,一千个加起来也不够他杀的你明白吗”
建豪听了这话倒吸了一口凉气,战战兢兢道:“他,他真有这么厉害”
归元大师冷哼一声道:“你以为老衲在胡说八道这次他能赶来,完全是看在跟老衲十几年的交情和少林这棵大树的份上,以他现在的功力,就算将美国包括总统在内的所有高层都屠杀殆尽,都没人能制得住他现在知道他什么身份吗人家会稀罕你这点钱”
建豪低头认错道:“叔叔,我错了,对不起,差点给您添麻烦”
归元大师摆手道:“知道错了就好,赵施主这个人老衲了解,还是很通情达理的,人很年轻,为人也很低调,从来没有仗着功力高深胡作非为,你以为凭老衲的年纪都可以做他的爷爷了,为什么还和他平辈论交人家有这样的资本和心胸气度据说连上面都对他非常礼遇,你以后要多注意点他的消息,不要得罪他,也不要将他的事情说出去,自己知道就行了如果发现有人不小心得罪了他,你也要帮他把麻烦解决”
建豪道:“我明白了,叔叔”
第六十三章捡破烂的男孩
赵越出来之后并没有要别墅的人开车送到机场,而是跟其他人分开了,带着安妮坐了一辆出租车到了西湖,既然来了一趟,决定带安妮去西湖游玩一番再做打算。
站在西湖的断桥上,安妮惊叹道:“噢,亲爱的,这里真是太美了”搜索最新更新尽在
赵越道:“既然喜欢,那我们在这里玩一天,明天再回去,你看呢”
安妮高兴道:“太好了,这里这么大,不知道一天够不够”
赵越牵着她的手向前走去,说道:“不够再接着继续玩”,他说话中断了,而且脚步也停了下来。
安妮顺着他看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男孩提着一个编织袋在湖边上捡破烂,那小男孩身体消瘦,脸上透着坚毅,身上的一套运动服和脚上的球鞋洗得发白,但非常干净,他捡破烂的速度非常快,不一会就超过赵越他们,到前面去了。
安妮见赵越看着那小男孩也不说话,问道:“亲爱的,你认识这个男孩”
赵越摇头道:“不,不认识”
安妮不解地问道:“那你怎么总是看着他”
赵越反问道:“你有没有觉得他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安妮仔细观察了一下,说道:“他比其他小孩子瘦了一些,现在应该是上学的时间,而他在这里捡破烂”
赵越摇头说道:“我说的不是这些,你没见他身上的衣服虽然陈旧,但是洗得非常干净吗这说明他的生活很拮据,但是他是一个知道廉耻的人,而且讲卫生,做事很认真的人,小脸上很坚毅的表情,别的小孩都在上学,而他却在这里捡破烂,这不是一般的小孩子能够做得出来的”
安妮道:“那你想做什么呢”
赵越说道:“这个孩子不简单,他这个年纪已经开始懂事了,却能放下身段出来捡破烂,你小时侯干过这个吗”
安妮道:“没有,这多难为情啊”
赵越道:“当然,这就是他和其他小孩子不一样的地方,我很欣赏他,我们跟着他,看他住在哪里,考察一下他这个人,如果可能的话,我想收他做徒弟”
这个小年郎一路捡着破烂,不到一个小时,编制袋就被装满了,这时已经是傍晚了。
一队刚放学的学生路过这里,看见那少年郎背着编制袋在捡破烂,有人就刚开始嘲笑:“哈哈,我们的破烂王子在这里捡破烂”
更有同学上前撩拨他,他就当没看见,继续自己的工作。挑拨的小孩见他没理睬,脸上挂不住,就上前推了他一把,将他推倒在地上,编制袋的易拉罐、塑料瓶都滚出来,挑拨的小孩一个不小心踩在易拉罐上倒在地上,这家伙一下火了,爬起来就跟那少年郎打了起来,还叫其他人帮忙。
少年郎架不住他们人多势众,被打得蜷缩在地上,等那些同学停了手,刚才挑拨的小孩叫道:“李毅,以后看见我躲远点,不然见你一次打一次听见没有臭捡破烂的我们走”
不一会,小孩子们走的干干净净,那叫李毅的少年郎过了好一会才从地上爬起来,用手擦了擦嘴角的血,慢慢地将散落地上的易拉罐和塑料瓶拣起来装在编制袋里。
“亲爱的,为什么不去阻止他们,你不是想收这个小孩做徒弟吗”站在远处大树地下的安妮问道。
赵越道:“这是磨练,我不能阻止我们每个人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上天是不公平的,有的人出生在豪门,有的人出生在富贵人家,有的人出生在贫穷人家,更有的刚出生父母亲人都死了,所以说上天是不公平,但是在另一方面,上天又是公平的,它给了出生在贫穷人家的小孩一个从小就开始经受残酷生活磨练的机会,这是一个磨练心志的机会,而出生在富贵人家的小孩却没有
一个人想要在某个领域取得成就,首要条件就是他的心够不够坚强,心不够坚强的人在失败之后就会放弃,坚强的人在无数次失败之后还能一往无前的继续下去,总有一天他会成功,这就是区别”
安妮听他这样说,若有所思的说道:“听你这样说,我也觉得这个小孩不一样,我很喜欢他”
李毅捡完了易拉罐和塑料瓶,将编织袋背在背上,一瘸一拐的朝前走去。一路走到郊区,在一间生锈的铁皮屋前停下,用钥匙开了门,进去之后将编织袋里的东西全倒在地上,他开了电灯,开始做起饭来。
一碗粥,一碟咸菜,他却吃得津津有味,而且吃得很快。吃完之后快速的收拾了碗筷,然后拿起一本破旧的书看了起来。直到深夜,他才放下书,到外面水龙头处接了一桶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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