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兵出城,他刚刚下去,又有一员没有皮盔,却戴着貂皮帽子的羌将站了出来。
貂皮帽将军叫道:“大王,小人也讨一枝令箭,下去给大王抓个百夫长上来,挖出心肝炒一炒,给大王下酒”
李文侯哈哈大笑,道:“你跟我的日子可也不短了,却还这般没有见识,汉军领百人的军官不叫百夫长,而叫做屯长。好,你去吧”
貂皮帽羌将大步流星下城,去追赶野鸡翎羌将了。
李文侯正要进入城楼,去擂鼓助威,却见又有一名羌将跳了出来,这羌将右耳朵上戴着一个大耳环,光头不戴帽子,模样非常凶悍。
大耳环羌将叫道:“大王,让小人也下去吧,捉个屯长回来,掏出肠子,炒一炒给大王做盘肥肠下酒”
见手下的将领们如此积极请战,李文侯心中说不出的高兴,只有兵将敢战,地盘才能越打越大,和普通的汉军开打,显不出本事,只有和扶角军这样的强军交战,才能张显军威,以后再和汉军开战,必可让汉军闻风丧胆,连扶角军都能打败的羌军,还有什么能打不败的
李文侯挥手道:“好,你也去吧,多掏几个屯长的肠子,我最喜欢吃肥肠了”
大耳环羌将转身刚要下去,又窜出了两个羌将,这两个羌将是哥俩。
哥哥羌将叫道:“大王,让我们兄弟也下城去战吧,抓来屯长,取出内脏,给大王熬汤喝”
弟弟羌将张了张嘴,心想:“哥哥,你不对啊,你把内脏全给熬了汤,那我呢,啥也不给我剩啊”他叫道:“大王,小人下去抓住扶角军的屯长,把他们的把他们的眼珠子挖出来,放在地上踩着听响,给大王助酒兴”
羌将们哄堂大笑,都说这哥俩有意思,比前面三个人可狠多了
李文侯痛快之极,他道:“好,好好好我有敢战之士,何愁金城郡不平,何愁凉州不归我所有,你们都去吧,好好杀敌,咱们不杀扶角军的下马威,要让他们连马都没下,直接就死光”
兄弟羌将一起下城,去追赶前面几个羌将了,深怕去得晚了,扶角兵被他们杀光。
李文侯对着剩下的羌将笑道:“咱们的勇士最多,全都敢战,我真希望北宫伯玉在此,让他看看咱们儿郎的威风啊”
羌将们一起点头,从人数上来讲,他们比不过北宫伯玉的军队,可要说到勇敢,看看,他们的将领可是最勇敢的,毫不畏惧扶角兵
此时,那野鸡翎羌将已然冲出了城门,他等不及兵马点齐了,第一个冲出城门,朝扶角军冲去,去和先锋官开战,将之阵斩,立上头功
他前脚刚出门,那貂皮帽羌将也跟着冲了出去,两人只相差不过十余丈,真可谓是阵前比英勇,谁也不甘落后。
李文侯大步进了城楼,抓起鼓槌,对着大皮鼓,咚咚咚地击了起来,为他的勇士们助威,五将齐出,定有斩获,大胜已是必然
不过只击鼓十余响,下面的野鸡翎羌将已然和那扶角军的先锋官面对面了
突然间,城上的羌将发出惊天动地的呼喊,有人叫道:“大王,脑袋被砸碎了”
李文侯气道:“这话说的,怎么成我的脑袋碎了,是扶角先锋的脑袋碎了”出城将领初战即得大胜,就算是城上的说错了话,他也没怎么怪罪,鼓击得更响了
不过是眨眨眼的功夫,羌将们又叫道:“脑袋又碎了,又碎了”
李文侯微微一愣,又碎了难不成扶角军有两个先锋官他在城楼里,视线被趴在城垛上的羌将所阻,看不到下面的战况,他停下手,问道:“是扶角军有两个先锋官,还是又打死了一个屯长”
他的话没人听到,羌将们第三次大叫起来:“脑袋又被砸碎了,天啊”
一个羌将回过头来,叫道:“大王,是咱们的人脑袋被砸碎了,已经死了三个啦”
第134章不服就砸他个稀巴烂
李文侯顿时愣住,急切之间,脑筋没有转过弯来,什么死了三个人了不是一共出去五个将军呢嘛,怎么刚出去就死了三个了不可能啊,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他拿着鼓槌,大步到了城垛边,扒拉开一个羌将,向下面望去
此时,太阳的最后一抹余辉即将消散,冬天里,今天是一个难得的好天气,夕阳的余辉如血一般殷红灿烂,映照得下面的战场,也是如血一般就是血的殷红,惨烂
就见下面一员骑着大马,身材魁梧的铁甲扶角将军,手中高高举着一杆说不出是啥东西,却又瓦亮耀眼的武器,正对着哥哥羌将的脑袋,猛力地砸下而战场上,已然躺倒了三位羌将,野鸡翎、貂皮帽和大耳环全都躺在地上,他们的脑袋全被砸开了花,鲜血和脑浆崩得满地都是,把雪地染得又红又白,场景可怖
阵前砸人的扶角将军不是别人,正是李勤手下第一悍将,典韦
扶角军大军出动,自然要派出先锋部队,而扶角骑兵无疑是最适合的部队,又可以当斥候探查敌情,又行进速度奇快,个个都是弓马娴熟之人,不让他们当先锋,那岂不是太可惜了。
而先锋官自然要是勇猛之人,做为尖刀刀锋一样的将领,先锋官的作用之一就是能杀敌,杀得敌人胆战心惊,扶角军中这种人物极多,个个悍狠异常,可如果比狠,那是谁也比不过典韦的了,他又升了骑兵部队的军司马,由他来当先锋是最好的
典韦一路南下,并没有受到什么阻碍,浑身的力气无处发泄,好不容易到了令居县,可不成想他刚到,城门就开了,从里面冲出来好几个不知死活的东西,竟然敢向他挑战,这可真是嫌活得时间太长,死的不够快了,竟然敢跟他单挑,简直是太好了,既然他们如此强烈地要求被砸,那就满足他们吧
那柄大号的断马刀,因为要做样品,给新来的铁匠们照着学,所以只能交上去,典韦便没有了趁手的兵器,当然他也不太喜欢那把大号的断马刀,实在太过沉重,他本来就身子够沉,又要有盔甲,又要有装备,再拿着把大刀,除非他改骑骆驼,否则什么马也禁不住压的,跑不快也就罢了,要是上阵再来个马失前蹄,趴到地上,那就更糟糕了。
gu903();典韦让哈大力为他专门打制了一柄铜槊,槊头打造得是个人形,双手抱肩,一腿屈起,一腿伸直,伸直的腿连着槊杆,这槊由于是铜打制的,又只有一腿伸展,所以叫做独脚铜人槊,而铜人的大小当然不可能和大人一样大了,和几岁的小娃娃一般大,是以这杆造型奇特的巨槊,全称是独脚铜人娃娃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