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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血神 毛毛大师 2270 字 2023-10-02

莎朗将长鞭收起,冲着刚刚领头的那个贵族少爷胯下踢去,一声清脆的断裂声让所有的男人不由得看了看自己的小弟。

“流氓多了点,真是什么样的大哥带什么样的小弟。”莎朗大大咧咧的撇了撇嘴。

刘云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一脸的无辜:“这些人可不是我的小弟啊,他们是纯种的人类,没点杂质,根本没有杂交。”

“反正是你的地盘,随便你怎么说了。”

刘云转过身唤过一名特拉维夫小队长,吩咐道:“这三位是我们的贵宾,你们二十四小时保护着,出了点差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小队长将手里的贵族少爷扔到地上,咵地声敬了个军礼:“保证完成任务。”

随便闲聊了几句,刘云就离开了。现在最后之城百废待兴,时间上可不算宽松,刘云现在是一个人顶十个人用。

进军凌风已经是迫在眉睫了,魔族现在如石牛如海般毫无音信,十有已经被歼灭了。以魔族庞大的数量,肯定会对凌风造成不小的冲击。再加上如今凌风的军队全聚集在沙巴克,估计地方上已经开始混乱了,所以刘云决定提前出兵。

但后方却是让人不太放心,人类总是关键时刻掉链子的好手,所以刘云还不得不留下一支力量来控制最后之城。那么可以出战的特拉维夫战士最多只有三万人,加上多洛特的军队,也就有五万人多一点。

人类当然也要组织一支军队,刘云打算将人类里的男丁全部征调上战场。这样一来,最后之城就没有什么大的隐患了,而且人类男丁的大量战死,势必将造成特拉维夫人和人类血统的融合,这也刘云想要看到的。

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刘云现在对人类并没什么恨意,只是不这样的话,便不能让远征军安心作战。

现在最后之城储存的粮食已经不多,将这么大量的军队带出去,也可以缓解粮食带来的困扰。毕竟凌风王国要比刘云富裕得多,以战养战,这是刘云从一代天骄那里学来的经验。

唯一可惜的就是地行龙没能大量的制造出来,按照刘云的计划七天以后出征,成年地行龙顶多有五百多头。骑兵的大量缺乏将是远征军巨大的缺陷,可刘云对此也是无可奈何,就算个人本事滔天,也没办法让地行龙批量生产不是。

而对于军队的分配,刘云也有了新的想法。黄金铠甲虽然防御力极佳,但对于体力消耗也非常之大,所以刘云打算只给一万特拉维夫战士配装黄金铠甲,而其他的特拉维夫士兵则轻装上阵。至于现有的人类重装士兵,刘云也懒得去收拾了,只等进入凌风王国后,搜刮足够的马匹,将他们改造成重骑兵。

至于地精们所研制的新式武器,刘云并不打算全都搬上战场,除了机械傀儡外,其余的全都留在最后之城,作为未来的杀手锏。

新组成的议会发挥了本该有的作用,原本的贵族议员和新议员战成了一团,而特拉维夫战士根据刘云的指示,两不相帮。

剩下的几天刘云除了组建完整的军事体制外,还顺便拜访了维塔斯,毕竟这个天才祭祀也能顶上一个万人队。在与刘云讨价还价后,维塔斯答应随远征军出征,而报酬就是允许在未来的西斯丁共和国里建造神殿。

引用古蒙古帝国的建制,每万人特拉维夫士兵设立一个万夫长,下设十名千夫长,最下面是百夫长,而每一个百夫长则配备一个血族政委。虽然相信特拉维夫战士的忠诚,但刘云还是觉得血族的绝对服从更让人放心。

每个百人队除了一百名特拉维夫士兵外,还有一百名人类士兵,归血族政委直接统帅,作为一支宪兵队样的东西存在。

其实宪兵根本毫无必要,但是这样的荣誉却能让人类臣服,毕竟宪兵是高于普通士兵存在的。不过宪兵由血族政委统帅,所以刘云丝毫不担心这些小兔崽子敢坏事。

这条鬼主意完全来自于福克斯,如今这家伙打消了回凌风王国的心思,一心一意的帮助刘云整理内政,勤奋程度让刘云也自愧不如。

几日来所有的阵型教导任务落在了近卫队的肩膀上,这些五大三粗的熊族武士征战无数,对于这样的工作当然是手到擒来。

阵型在同级别数量的战场下有不小的用处,但一旦敌我力量悬殊,再完美的阵型也派不上什么用场了。刘云虽然从修真书籍里找出不少威力巨大的阵法,但怎奈何这些阵型需要真气的支持,普通的士兵完全派不上用场。

隐天心法被刘云传给了血王,然后开始飞速的在血族里蔓延着。以血族的智慧,短短几日进入元婴期的竟然大有人在,让好久才突破一次的刘云郁闷不已。

假以时日,这些血族修真者就会成为仅次于刘云的西斯丁高手。

明眼上看来,西斯丁形势一片大好。但刘云却心里有些担忧,总觉得什么地方遗忘了,可一时半会怎么想也想不出来,于是只好悻悻作罢。

就在这时,施瓦辛格发来了第一个有价值的情报。果然不出刘云所料,百万魔族大军在南方行省全军覆没,而南方行省却是没有任何一支正规军存在。

“凌风王国果然藏龙卧虎啊。”刘云摩梭着手里的茶壶,不由得一阵感伤:“啧啧,怎么也是百万大军,说没就没了。”

迪斯马克眉毛一横:“大哥,魔族那些小崽子死了就死呗,也省得将来咱们出手对付他们,大家没什么交情,至于这样么。”

刘云白了他一眼:“小迪,你当我是为他们哀悼呢我是为咱们,数百万的魔族大军怎么也该把凌风王国闹个天翻地覆后再失踪啊,再有,银瞳骑士本来我打算带一批出去历练历练,也让他们安心归附我的,可这样一来,恐怕他们连上梦魇的胆量都没了。”

迪斯马克嘿嘿一笑:“大哥,这你就错了,根本不用历练,反正魔族本来就是堕落种族,正好和您那些血族一个德行,不如让他们成为血奴得了,这样一来既便于控制,又能增加不少战斗力。”

“你当我不想啊,可是血族的势力太大了不是什么好事。”刘云苦恼的揉着额头:“在血王的统治下,这些血族可能不敢捣乱,但万一哪天血王不在了,我们用什么来约束他们,更何况我也不能在这里呆一辈子,银瞳骑士不错,虽然是堕落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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