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师一万人,下辖两个旅,五个团,两个营,五个卒,四个两,两以下五人为伍,设伍长一名。
此外文丑的黑龙骑作为特殊兵种,自成一军。
再加上郝昭的战车排弩独立师。这也是我的独创,相当于现代化装甲师。配备有五百辆大型飞梭巨弩车和一千台排弩。每辆车上八十人,士兵十,二十人居中为弩手,十人防守,剩下的全部待箭矢射出后,往弩箭机上添加箭矢。
这个部队威力是很强大,但只能远距离攻击,必须和步兵、骑兵配合,必须是进攻之初和防守之初或攻城时才能使用,否则混战中一定被敌人俘虏去,损失惨重,得不偿失。
并州和淮南,按照这种建制自行分配。三个军区按照,冀州、淮南、并州的顺序,依次排列,不能混淆。最后报上来由贾诩和田丰审核一遍,没有谬误的便通过。
不过这种制度,只适用于临战状态,地方上没有战事的时候,还是统归于太守,刺史的统领。
七月,马腾与韩遂再次大打出手,武威太守张猛攻入雍州。
十一月潜伏在荆州的特工飞鸽传书,刘表病危吐血,蔡氏家族和刘备反目意欲诛杀大公子刘琦,扶立刘琮即位。
我立即下了封信过去给蔡夫人,表示坚决支持二公子刘琮登位,理由是大家都是二公子,一般将军的第二个儿子都很聪明果敢,英明神武
蔡夫人回信,说了些恭维的话,表示愿意站在袁家一边对付曹操,并且表示如果儿子继承爵位,可以出兵汝南夹攻曹仁。那倒不用,只要把刘备干了便好。
翌年,农历四月,急骤升高的气温宣告结束了北方原本就短暂的春天,进入了初夏季节。满地的麦子从墨绿中泛出一抹蛋白色,大地呈现出类似孕妇临产前的神圣和安谧。一场温腾腾热燥燥的南风持续了一天一夜,麦子竟然干的断穗掉粒了,于是千家万户的男人女人大声叹着“麦黄一晌蚕老一时”的古训拥向田野,刷刷嚓嚓镰刀割断麦秆的声浪就喧哗起来就在那神秘的一日一夜麦子熟透了,丰收了我也同时收到了两个可怕地消息。
潜伏在许昌城中的细作飞鸽传书来报,司马懿出仕曹操,被任命为文学掾,陈留太守。曹操老贼果然慧眼识人,竟然把初出茅庐的司马仲达安排在了对付郭援,和高干的最前线,可见其用心良苦。
我的心里一阵发寒,重头人物终于登场了。
许昌也获得了丰收,曹操得到屯田高手枣祗相助,农业方面比之冀州还要有优势,这两年他蛰伏不出,只是为了缓一口气,大饥馑把他折腾的也不轻。而且有了上次在黎阳的教训,他这次准备先给重病的刘表来一下子。
飞鸽传书:“于禁率兵八万出许昌,人马精神,龙精虎猛直下荆州。”同时驻防在仓亭的李典军一扫两年来的安分守己,也开始有了动作,不断地派兵在黎阳附近袭扰,勘察地形,寻找城头的破绽。看来,曹操要趁丰收的时候,大干一场了。
司马懿出场了,刘表眼看要翘了,赤壁之战让我一搅和打不成了。曹操去攻新野,是不是诸葛亮大哥,也快要出场了。我上次给诸葛瑾写信,让他把弟弟给拉过来,听他回信的意思,孔明先生不愿意到冀州来。难道要我三顾茅庐。不行,到了那里刘表非掐死我不可。
四月中旬,于禁会和曹仁从樊城攻新野,被刘备的军师徐庶一举击败,把樊城也丢了。曹操叹息,刘备得到徐庶之助,羽翼成矣。我也挺堵心的,刘皇叔一定会找我报仇的。
我心情不太好,和周仓牵了一条狼狗,考察一下民情。这狼狗就是前段时间训练的警犬,虽然对训练的方法不太了解,但负责训练的周仓相信棍棒之下出孝子,硬是把这些狗给打的服服帖帖的,让它干什么就干什么。就拿现在来说吧,周仓用熊掌牵着它,他连叫都不敢叫,只是一个劲的趴在地上,用鼻子嗅来嗅去的,发掘犯罪嫌疑人的痕迹。
这些警犬果然管用,经过一系列条件发射的强化训练之后,就能够追踪悍匪强盗,三国时候的歹徒那里知道它的妙用,以为自己逃出来改装易容就可以混出城门,结果往往被这些狗给咬个遍体鳞伤,血肉模糊的回到阴暗潮湿的囹圄之中去。
周仓现在已经成了习惯,每天出来都会牵着一条,以便防备歹人。他手中的这条狗,非常威武,站着达到周仓的膝盖以上,方头小耳,毛长皮坠,嘴短而口裂极宽,背直腹瘦,曲线有点像豹子。四条腿粗壮无比。抖擞一下狗头,嗷嗷的叫上两声显得威风凛凛。
无怪乎周仓经常不无感慨的说:“真像个出征归来的大将军。”
我翻白眼,什么意思周仓也不知是诚心还是怎地,还给着狗起了个名字叫大将军。他妈的,干脆叫主公完了。
大将军可能发现了什么,用力挣脱了周仓的手,向城门边窜去。于是周仓就在它后面喊:“大将军,你他娘的找死,回去我收拾你。”说完还冲着我瞪眼:“这条死狗,就是不听话。”
大将军飞快如奔马般的跑到城门口聚集了的一簇人头的地方,站在人群外围嗷嗷的叫唤,那意思仿佛在说:都给老子闪开,别妨碍我办公
那些人开始并没把这狂吠的畜生放在眼中,仍然对着圈内指手画脚,自说自话的。及至有人转过头来,发现了大将军眼神不善,才叫了声我的娘一溜烟跑掉了。别的人也跟着跑。一会儿就跑了一半,让我和周仓可以看到人群中的情况。
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手里拿这个酒葫芦,正醉卧在城门口墙角。他头上裹着一条脏兮兮的白布方巾,像个孝帽子;身穿黑色连襟布袍,肩头上缀着一块白布和一块黑布的补丁;脚下登着一双麻面的乌履,白布从脚趾一直缠扎到膝盖,看着像个重孝的孝子;从头顶的白色方巾,到脚下的白色裹缠布,全都污染着草汁树液苔藓的干涸的黑色疤痕;脸上也不满污垢,耳轮和脖颈上积结着恶心的垢甲,面容有些粗犷,眼神中豪迈异常,披头散发胡须蓬乱东倒西歪,鬓角露出来的头发粘成毡片。看不出本来的肤色了。看来像个落难到此的文人。
那人嘴里含含糊糊的在唱歌,露出一口白的耀眼的牙齿。
周仓笑道:“落魄到这种地步还有心情唱歌,真是怪人。”我心想,是个读书人,应该帮他一把。就走过去,蹲下身子问道:“你是那里人,为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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