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不用看着我了,你先吃点东西,这地方是不会有什么能伤害我的东西存在的。”
“主公”
那骑士立马单膝跪下,对着为首的人。
头罩摘下,朔风一吹,微黑的长发任意飘荡,露出的的面容。
刀削的面庞,坚毅的眼神。他丰神如玉,年纪绝对不超20,谁能想得到,就是这么一个翩翩少年,竟叫草原人闻之色变,草原中能止夜啼,被称为神的使者。
刚刚那个骑士叫方闻书友帝狼745提供,字子鸣,本是一个大汉边疆的老农之子。可是有一年,草原人掠边,他家人被草原人杀害。
在他快要被斩掉头颅的时候,他心底充满了不甘,可是他没有任何反抗的力量。他恨,恨草原人,更恨大汉那些鸡鸣狗盗的当官的,自己逃命,不顾百姓死活。
他不甘,在草原人的刀下,他没有哭泣,他那像狼一样的眼神叫草原人胆寒,那些人想一刀斩掉这个令他们心颤的少年,解决后患。
可惜,草原人的刀没有落下就丢掉了头颅,方闻的面前出现了一个少年,一个拿着剑的少年。方闻知道是这个少年救了他,他紧紧盯着那少年,可是少年没有管他,转身离开了。
这个少年救了他的性命,给了他希望,方闻见到少年人要走,跑到少年面前跪下,请求少年收下他。
少年人只问了他一句:“你活着为什么”
他还记得少年对他说的话,他不知道为什么,但是他什么都没有了,他知道。少年救了他,他知道,少年为他报了仇,他知道。现在活着为什么,看了看躺在血泊里的家人,他知道了,他活着为了守护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他发誓一生追随这个少年,虽然这少年比自己还小,他愿意用自己的生命守护少年,认他为主。
有的事情就那么简单,方闻从那以后一直伴随着少年,后来少年告诉他,他叫秦峰。
第五十五章奔袭
秦峰,方闻在边疆听那些读书人说起过。
天生颍川秦子风
这就是他的名声,方闻本来对那些读书人嗤之以鼻,那些酸儒废柴能有什么用。外不能打仗戍边,保境安民;内不能开荒种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所以他对那所谓的神童秦峰没什么好感,现在才知道自己错太多,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读书人说的有的还是不错的。得知秦峰之名后,方闻更加坚定了决心,只是他对草原人的憎恨,让他有些偏激。
这些年,秦峰教给了他很多,从老头那里偷得兵书、药材什么的,都给方闻带了出来。叫方闻认字读书,每天都会在老头子“不知道”的情况下跑出天池。
岁月如流,方闻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他成长的很快。在秦峰的帮助下,他组建了燕云骑,这数百骑就是他组建起来的,守卫秦峰的力量。
这里所有的人都受过秦峰的恩惠,而且几乎都没有牵绊,敢打敢拼。秦峰开始并没有怎么在意,只是路见不平拔剑相助而已,但是这些人都要追随他。
这大多是古燕赵之地的人,众所周知,燕赵之地,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这片地域养育的人们朴实豪放,他们重信重义,造就了世代相传的燕赵侠风。
燕赵之地,秦峰很了解,他是秦人,但是他也很敬佩燕赵之地的人。再说,古往今来,他的记忆里也有很多对燕赵之地印象。在这块古老神奇的土地上,自古豪杰英雄辈出有“千场纵赙家仍富,几处报仇身不死”的邯郸游侠;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燕地刺客荆轲。
有“士为知己者死”的邢地刺客豫让,有景阳冈赤手打虎的清河好汉武松,有“当阳桥头一声吼,喝断了桥梁水倒流”的涿郡猛张飞;有英勇抗击蒙古瓦剌族入侵,写下“粉骨碎身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壮烈诗篇的于谦。
有戊戌变法失败,慷慨赴死的“戊戌六君子”;有“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斗士李大钊;有英勇抗击日寇,血染沙场的狼牙山五壮士古往今来,唱出了一曲又一曲激烈、高亢的浩浩燕赵歌。
秦峰无奈,只得收下这些人,但是大家都要吃饭,没办法秦峰就的为他们考虑。
幸好,不久白枫就回到了天池,他家里的人已经同意他追随秦峰,并且给他所有的支持,白枫不知道为什么。但是这说明他的眼光好,所以刚回到家没多久就又来到天池。
秦峰得知后,想到了敛财的绝佳武器,这年代的酒和后世记忆里的酒不可同日而语,所以就有了逍遥醉,那些追随他的人就有了出路。白枫接到秦峰的安排后,回到家族,通过家族力量开始秘密组建逍遥楼。
燕云骑的后勤有了保障,最重要的是白氏全心的支持,兵员也得到了保障。
而追随他的人,便接受了秦峰的训练,秦峰想到了那次的黑衣人追杀,虽然之后没有了消息。但是这叫他想到自己就算不打算争霸天下,也得有自卫的力量,他费尽心思,才从自己脑子里找到一些零乱的信息,训练这些人。
现在,一切都很好了,在意料之中。
燕云骑现在绝对是大汉最精锐的骑兵,秦峰虽然不知道大汉骑兵的具体实际力量,但是这几年他知道草原人的骑兵力量。草原人的射雕者是他们最厉害的力量,以前燕云骑在他们手里吃的亏很大,损失惨重。
历史上有记载,史记李将军列传:“中贵人将骑数十纵,见匈奴三人,与战,三人还射,伤中贵人,杀其骑且尽。中贵人走广,广曰:是必射雕者也。”
这就是射雕者,他们善射善骑,在马背上做什么都可以。
草原人对射雕者十分崇拜,那些都是每一个部族的宝贝,射雕者越多,部族的实力就越强。
现在燕云骑个个英勇善战,历经三年生死小战大战无数,经验充足。再加上武器精良,训练的方法也是超越历史千年的积淀,比之射雕者更甚一筹。
方闻看着秦峰,有点恍惚。
这几年,他从秦峰身上学到了好多好多,燕云骑现在成了草原所有人的噩耗。方闻很骄傲,曾几时,草原人是那么骄傲,认为自己来无影去无踪,劫掠汉边境,使汉人无法招呼。
现在呢,燕云骑被草原人称之为神的使者,对它的神秘,恐惧达到了极点。
方闻心底越发对秦峰敬佩,这个神一样的少年,带给了他们无与伦比的骄傲。
所有燕云骑的人对他的忠心,胜过了自己的生命,都是为了他而存在的,他们甘愿成为秦峰手里的利剑,剑之所至,燕云扫荡,寸草不留。
这是杀出来的赫赫声名,是鲜血铺就的盛名。
秦峰的黑发在草原的寒风下,肆意飘荡,看着燕云骑们,他感到了骄傲,还有无奈。
这些追随他的人,现在比士兵还士兵,比军队还军队。
燕云骑神出鬼没,并且个个都带着面罩,从来没有人看到过他们的真面目。变成了一支非常恐怖的杀手部队,每次燕云骑出现时,都将给草原人带来一次惨绝人寰的大杀戮。
这与他的初衷有些出入了,本来他是想组建一支秘密力量,只为了保护家族,还有一些自己不能出面时,叫他们去解决。可是现在,他发现完全变了,这些人都变成了一个个杀手,要是在普通人里面,一眼都可以认出。
可以说他真的很无奈,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处理了。
解散他们这不现实,他们的信念是自己,要是遣散他们,估计他们第一件事就是自杀。哎,当初自己怎么就没有想到呢,深深的无奈缠绕着他。
gu903();他的骄傲也在于这些骑士们,要是他们去投军,无论那一个将军都会花大代价得到。他们在战场上就是杀神,就像毫无感觉的机器,只知道屠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