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都将做成单独的模块,方便进行进行升级改造。这种设计方式带来的好处显而易见。比如在可控聚变技术成熟之后,可以非常方便的更换动力模块,为战舰提供更加强大的动力支持。又比如,在执行作战任务之前,可以根据任务需求,灵活调整战舰的武器配备方式。
说得直接一点,如果用来执行对地打击任务,“台湾”号除了配备两门电磁炮,还能搭载上百枚对地攻击巡航导弹与战术弹道导弹,甚至能够搭载执行攻击任务的倾斜旋转翼飞机与武装直升机。如果执行舰队防空任务,则可以减少一门电磁炮,增加一个有一百二十八具垂直发射筒的导弹模块。如果执行的是反导拦截任务,可以在垂直发射系统中携带更多的反导导弹。
灵活的武器配备,赋予了“台湾”级非常强大的作战能力。
更重要的是,所有任务模块都可以在港口进行更换。在基础设施齐备的情况下,更换周期仅为二十四小时。
当然,模块化设计,也并非没有弊病。
最大的问题,就是需要在和平时期,采购更多的武器与功能模块。
比如按照海军规划,将为每艘“台湾”级采购两套对应的武器与电子模块,方便在战时迅速根据作战需要进行调整。在战舰的建造成本中,武器与电子模块占了百分之六十,相当于把采购费用提高了百分之六十。正是如此,海军没有严格按照最初的标准为“台湾”级采购功能模块。在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只有十二套武器模块与十二套电子模块,平均每艘只有一点五套。
只是,与这些弊病比起来,好处显而易见。
第一批八艘“台湾”级中,四艘以舰队防空标准建造、四艘以对地打击标准建造,增添的四套武器模块中,两套为防空型、两套为对地打击型。一切顺利的话,这八艘巡洋舰将全部编入以“昆仑山”级为核心的航母战斗群。如果让三支航母战斗群组成特混舰队,则能在执行制海作战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防空配制,或者在执行打击任务时让六艘巡洋舰采用对地打击配制。
到二零三二年初,已经有四艘“台湾”级服役。
一切顺利的话,到年底的时候,另外四艘也将服役。
为了提高建造速度,除了中标的青岛造船厂之外,广州造船厂,以及在二零二八年获得巡洋舰建造资质的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都参加了建造工作,其中青岛造船厂与广州造船厂负责头四艘的建造工作,连云港造船厂与福州造船厂则负责后四艘的建造工作,确保整个建造工作顺利进行。
正是如此,在二零三一年初,第二批“台湾”级的头四艘已经开工,后四艘也将在二零三二年底开工。
得益于模块化建造方式,前四艘巡洋舰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初下水。如果适当加快配套模块的制造速度,肯定能在二零三四年底服役。如果战争威胁加大,特别是中央确定了由总参谋部提交的战争计划,那么在二零三五年之前,第二批的后四艘巡洋舰也有可能在二零三五年之前完成。
也就是说,到时候,中国海军至少拥有十六艘大型巡洋舰。
对于仅有七艘航母,而且其中一艘不具有作战能力的海军来说,十六艘大型巡洋舰绝对是绰绰有余。在确保为每支航母战斗群提供两艘巡洋舰的情况下,还能用剩下的四艘巡洋舰组成特混舰队。
至于这些巡洋舰能在战争中发挥多大的作用,牧浩洋比任何人都要清楚。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就是在他的推动下诞生的,而且其战术指标是在牧浩洋负责海军装备建设时制订的。更重要的是,在第一次印度洋战争后的那场模拟演习中,牧浩洋应用的就是这种大型巡洋舰。此后,海军还根据模拟演习的结果,对“台湾”级的具体性能指标做了调整。比如,在作为对地打击主力的大口径电磁炮上,海军就提高了射程指标,要求至少能达到三百五十公里。事实上,由西南电磁设备研制所设计的二百零三毫米电磁炮在使用次口径炮弹时的最大理论射程达到了五百五十公里,如果开发出增程炮弹,还能进一步提高最大射程。
如果说“昆仑山”级航母是舰队的核心,那么“台湾”级就是舰队的支柱。
只是,在一支具有全面作战能力的舰队中,绝对不止有航母与巡洋舰,还需要执行其他任务的战舰。
这其中,至少少不了被称为“海上多面手”的驱逐舰。
第三十六章高不成低不就
第三十六章高不成低不就
战舰大型化,可以说是海军发展的必然趋势。
更大的排水量,意味着更大的甲板面积、更大的内部空间、更强的持续作战能力与更广的作战应用范围。
在“北京”级的时代,巡洋舰的排水量超过了一万二千吨,因此同时代的驱逐舰,满载排水量都在一万吨以上。随着“台湾”级的满载排水量超过两万吨,驱逐舰的排水量自然是水涨船高。
问题是,随着排水量增长的,还有建造费用。
“昆仑山”号的建造费用是二千六百亿元,“台湾”号的建造费用是一千四百亿元,而海军除了航母、巡洋舰之外,还得建造专门执行反潜任务的远洋护卫舰,以及更加重要的核潜艇。结果就是,能够用来建造多用途驱逐舰的费用寥寥无几,让海军不得不放弃一些好高骛远的想法。
事实上,在海军中,多用途驱逐舰的地位非常尴尬。
在“台湾”级巡洋舰项目启动之后,多用途驱逐舰就成为鸡肋。毕竟在对地打击与舰队防空方面,驱逐舰远远比不上巡洋舰。如果需要增强这两种作战能力,海军的理想选择是增加“台湾”级的建造数量,因为通过大规模建造,能够有效降低建造费用,还能减轻后勤保障负担。在反潜方面,驱逐舰的作战效率比不上护卫舰与攻击核潜艇,因此海军更情愿建造更多的护卫舰与核潜艇。
只是,海军没有放弃多用途驱逐舰。
原因很简单:“台湾”级的建造费用过于高昂。
按照二零二九年提交的审计标准,即便加大建造规模,“台湾”级的造价也不可能低于八百八十亿元。在一支航母战斗群中,至少需要八艘护航战舰,其中四艘是护卫舰,四艘是巡洋舰与驱逐舰。如果全部采用巡洋舰,则需要支出近三千亿元,而选择用两艘巡洋舰搭配两艘驱逐舰的话,则只需要二千四百亿元。此外,巡洋舰基本上不具备反潜作战能力,而驱逐舰的作战灵活性更强。
显然,海军需要一种廉价的多用途战舰。
问题是,要想达到海军提出的战术标准,驱逐舰就不可能廉价。
要知道,驱逐舰是海上多面手,作战能力最为全面,因此战术指标不会低到哪里去,也就不可能有效控制建造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