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步,忽然一男子迎面而来,砰地一声,两人撞了个满怀。红袖啊地一声,仰天便倒,那男子忙伸出手来,将其扶住,定盯一看,微微一怔,道:“对不起。”
红袖俏脸一红,正欲将他的大手推开。抬头向那男子瞧去,登时呆了,话到嘴边,怎么也说不出来。
贾仁禄走了过来,见那人正是孟达,虽说自己很讨厌这个家伙,但来者是客,总不能过于怠慢,便对红袖喝道:“怎么这么毛手毛脚的,还不快下去。”心中却道:“撞得好,老子早就看这小子不顺眼了。”
红袖脸上一红,向孟达瞥了一眼,应道:“是。”迈步便走。
贾仁禄道:“子敬来此有何要事”
孟达回过头去,痴痴地瞧着红袖的背影,闻言心中一震,回过头来,道:“也没什么大事,军师来了这么久了,我还没到府上拜访,聆听教益,实在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贾仁禄哈哈一笑,道:“子敬太客气了,我大草包一个,能有什么教益。这里不是说话所在,且到前厅奉茶。”说完便头前引路。
二人边走边说,孟达道:“刚才那女子是府上的婢婢女”
贾仁禄点头,道:“她叫红袖,在成都时刘璋送与我的。怎么子敬识得此女”
孟达眼珠一转,摇了摇头,道:“不识得。只是见她慌慌张张,好似发生什么事了,因此问问。”
贾仁禄道:“她遇到些不开心的事情,才会如此慌乱,还请子敬别见怪。”
说话间,二人来到前厅,分宾主坐好。梅、兰二婢奉上香茗。孟达正襟危坐,莫敢直视,温文有礼。贾仁禄没想到他居然有柳下惠的潜质,暗暗称奇。眼见梅花在他面前似有意似无意的施展色诱术,也就不敢乱流口水,摆出一正人君子的样子,身子坐的笔直,目不斜视,端的具有孔老夫子三分神髓。
二婢退后,贾仁禄问道:“子敬最近都在哪发财啊,怎么没见到你”
孟达道:“主公委我为巴郡太守,我就在江州,只因官卑职小,不能上殿议事,是以军师没有见到。”
贾仁禄心道:“这么快就做到巴郡太守了,你居然还嫌官卑职小,真他妈不是个东西。”说道:“唉,孟达在本城为官,我居然还不知道。唉,昨天请同僚乐乐的时候,也没请到你,真是罪过。这样吧,今天我再摆一桌,当是赔罪了,子敬可要赏光啊。”
孟达道:“军师太客气了。”
贾仁禄道:“哪里。我常听孝直提到你,说你文武全才,怀抱济世匡民之术。这样的能人,我能请你吃顿饭,那是我的荣幸,还请子敬不要推却才是。”
孟达听他言语谦和,又称赞自己学问,十分的受用,道:“那下官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贾仁禄轻击三掌,梅花走了进来,道:“老爷有什么吩咐。”
贾仁禄道:“今晚子敬要在咱家吃饭,你去告诉厨房里的那伙子,叫他们多准备几个好菜,整席满汉全席,别把平时糊弄老子那套搬上来。”
梅花忍住笑,应道:“是”转身退下。贾仁禄瞧向孟达,道:“不好意思,我去更衣一下。”
孟达道:“军师请便。”
贾仁禄走出屋去,往寻梅花,却见她猫在墙角边上,笑得个花枝乱颤。不禁摇头苦笑,道:“有什么好笑的。”
梅花忙转过身来,道:“老爷还有什么吩咐”
贾仁禄也不说话,迈步竟去,招了招手,示意她跟上。
梅花随即会意,紧随而去。二人来到一个僻静所在,贾仁禄环顾四下无人,压低声音道:“一会那家伙的所使一应器物都给老子用新的。”
梅花问道:“那是为什么”
贾仁禄冷冷地道:“他吃完之后,凡是他用过的器物,全给老子砸了。”
梅花颇为惊臆,啊地一声叫出声来,心知失态,忙按住了嘴,道:“老爷看来不喜欢这个孟子敬,那还请他做什么”
贾仁禄道:“这家伙投靠主公不到两年便坐上了巴郡太守,看来很会拍马屁。咱可惹不起,请还是要请的。不过他用过的东东,老子看了就恶心,全给我扔了,这叫眼不见为净。”
梅花脸上闪过一丝狡狯的笑容,点头道:“好的。要不要吩咐厨子做点手脚”
贾仁禄摆手,道:“别,若是被他发现了,老子无可解释,只好打你屁屁,以推卸责任了,你想不想这样呢”
梅花一听要打屁屁,吓得花容失色,忙道:“那还是不要了。老爷放心,我一定照老爷的吩咐去办的。”
贾仁禄微微一笑,挥了挥手,道:“那就去办吧。”
梅花应是,退了下去。贾仁禄心想借口更衣,不更衣一下,太也说不过去。便去更衣一番,一身轻松,哼着流氓小曲,迈步转回前厅。
离大厅尚有百来步的距离,远远望见红袖自大厅内急奔而出,孟达在后紧追而至。贾仁禄见二人出来,忙缩身到一面石墙之后,探出头来偷窥。只见孟达拉着红袖的小手。红袖脚步踉跄,突然足下一软,靠在了孟达的怀里。孟达伸手搂住了她的腰。红袖挣扎两下,挣脱不开,便将头歪在了他的肩头。二人嗫嚅嗫嚅,似乎说了不少话语,离得远了,也听不清楚。贾仁禄心道:“孟达这小子说话跟放屁一样,原来这两人早就认识。他妈的,跑到老子府上幽会来了,当老子是电灯泡啊,真不是个东西”
第264章私窥幽会
过了良久,二人仍在庭院中窃窃私语,蓦地里孟达俯下头去,伸嘴欲吻红袖的樱唇,红袖宛转相就,四唇正欲亲密接触。忽然间几个婢女自东首回廊走过。二人远远听见了脚步声,心头一震,闪电般的各自跃开。红袖立在原地,羞惭满面,低垂着头,右手玩弄着衣角,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不知所措,孟达则快步走入厅中。那几位婢女显是没有见到这颇为精彩的一幕,兀自行色匆匆,沿着回廊穿过庭院,径自去了。
这些整日里无所事事,竟在打听八卦新闻的婢女,明察秋毫之际却不见舆薪。于自家大院之中发生的特大八卦新闻竟然视若无睹,事后她们要是知道了,估计连肠子都要悔青了。贾仁禄刚才借故离去,本想着吩咐梅花将孟达用过的碗碟单独处理,没想到居然撞上了这一幕,这狗屎运可谓是出奇的好了,心道:“真没想到这两人原是一对,好在老子没对红袖动手动脚,不然就真的说不清楚了。”猛地想起那日自己要动手动脚之时,红袖曾把自己当做心上人,嘴里不住的念到“子敬”这个名字,一想到此,恍然大悟,又想:“这红袖的眼光也是有够烂的,被孟达那好似绣花枕头的外表迷得晕乎乎的,连自己姓都忘了,也就没看出他是个特大号反骨仔。这家伙对主公都不能始终如一,对女人又如何能真心实意我看八成是孟达最不如意之时遇到了红袖,那时她还是大家闺秀,又美若天仙。他当此近水楼台,哪有不乱套近乎之理如今二人却被上天无情地挪移乾坤,正好调了个个。孟达贵为巴郡太守,权势熏天,而红袖却沦为歌姬,身分下贱。孟达如何还能正眼看她,从他刚才对老子言道不识得此女,便可见一斑了。看来红袖这场相思,终无了局。若当初没有她提醒老子,老子早就给刘璋乱刀分尸。她可是老子的救命恩人,老子无论如何也是帮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