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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神仙都是驴变的

作品相关

不好意思,有点卡文了。

卡文的情况很早前就有了,差不多写到二十万字时就觉得哪里不对劲了。只是那个时候写得还顺就一直不大重视。

等到国庆回来之后,发现码起字来格外艰难,有时候码了一两千字自己都会忍不住删了重来。

问题大了,却一直不知道是哪出了问题,只是隐隐的有些感觉。

以前和知白帝胄的作者聊过,他看出了我的毛病所在,也给了我一些好的建议。只是那时我觉得那个不是问题,所以我没有一一照做,只是稍稍改了一下写作的风格。

今天和混迹官场的作者夹袄聊了一下,他也同样的这么说,那就没错了。

有的读者可能也注意到了,我的行文基本上是没有多少逻辑,像是随笔写来一样,前面与后文常有跳跃。

问题就在逻辑,也就是缺少大纲的后果。

写这本书是一时兴起,所以想到哪写到哪,对人物情节没有做任何要求,只想写得趣味一点。

从前也觉得,大纲什么的都是多余的,但当我码到二十万、三十万后,才发现大纲是必要的。这就是像是国家必须有个宪法一样,有了这个东西,一切行事就有原则,有约束,不会乱来。

写作有大纲,便是约束作者写作时的节外生枝,是让一个故事符合一定的逻辑,看起来合理又自然。

没有大纲,初期写起来可能很爽,天马行空,什么都可以入笔。但一旦写长了,就必须前后照应,必须有所交待,这个时候就苦恼了。

这几天我就在苦恼就是在纲,我自己甚至从头看了几次,自己都看得头大。但前文已然如此,改的话就要从头改,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勇气,那我只能补救。这才出现了那几章“一些往事”。那是在补一些前文的坑。

但这于之后行文无补,大纲仍迫在眉睫。

所以过后几天我可能会挑几天时间好好整一下大纲。这几天更新可能不大稳定,等大纲搞定,我相信会事半功倍的。

设定

已知的修仙境界也是分为两大步,即是长生诠和无往界。

长生诠是修仙者的第一步,分为筑基、结丹、元婴、化神四个阶层;

修仙的第二步无往界分为问鼎、法天、掌极、劫世等四个阶层。

凡人要成为修仙者,必须历经三关。即是篷关、天关、寂关。

篷关肉体脱凡,从此身轻如燕,体运成罡;

天关神念超尘,神游物外,念生远古;

寂关则是灵魂涤洗,由此拥有了乘天气之正,梦游太虚之境的基础。

历经三关任意一关便可算是修仙者,至少也有拥有三百年的寿命。

三关尽过,刚可由修仙者,刚成为高层次的道修者。

请假通知。

因为明天起,要去别的学校访问学习,能时间上网,存稿也没有多少。

所以向读者请个假。这星期可能不更了。回来后试着每日两更补齐吧。

抱歉,请多包涵。

悼念一些远逝

把梦撕了

把月撕了

把海撕了

什么都不必再完整

什么都应该裂成两半

什么都不必再流传

我问你,什么是风

什么是雪

什么干净又纯洁

你不知道

世界最爱什么,

我就把什么撕裂

我就是疯

我就是血

我就是偏颇又固执的一切

什么能够长久,什么就最先破灭

这一方小小的天空,

你,什么也不必收容,

我就是路途,

无可避免的延伸到遥远

从前有个故事,

它从来就没有开始,像一块石头

有一场大雨像是约定而来

它下过,在黄昏

撕了云朵

撕了花叶

撕了心灵

告诉他们,什么也不会纠结

风仍会吹,生活依然破碎

这一次也算是告别

就像从前,我也挥挥手

太阳才刚刚落下

我正和你讲完那个故事,

我咽下自己比喻出来的石头,

原来并不是苦的

一场大雨,正像是青春

热烈,却也是短暂的

我把真理吃了,

却把谎言留着,

不告诉任何人是为什么

你也不可能知道

你以为我写诗是什么意思

这是一个魔术,你却眨过眼睛

多年前,你我走过的风景

被流光扯坏,连我也不再记得。

趁端午节之前感言下。

码这本书纯属偶然,缘起于和一个朋友的闲聊。

在聊到一半时,不知怎么的就聊起到了神仙。

她说:“我姥姥说神仙都是驴变的。”

听到这句话时觉得挺有意思的。然后就下意思的到纵横申请作者,开了这么一个坑。

本来就是逗这个朋友开心的。所以心态很放松,每天写一点点,然后叫上几个朋友看看。

写到两万多时,说明可以签约。问过我的那个朋友,她不介意,于是就签了。

现在发现,签完后就有些功利心态了。码字的时候,就没有那么淡定了,于是想要收藏,想要红票、想要点击。也开始做些宣传了。

功利无可厚非,但我心里不大自在。

写到现在九万多了,估计到明天就有十万了,算是我写过的东西里,最长的一篇。

我喜欢写,手写或者码字,写自己想的故事,有人看就很欣喜,没有就和朋友,逗趣玩笑。

我不是努力的孩子,更喜欢随心随性。

此后,就这样依着感觉来写。先对得起自己吧。

写得不好。故事也只是边写边想。

我也在进步。请相信。

十万字小结一个二货的疯话。

终于十万字了,对于别人来说十万字没什么好说的。但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却是很难得。

这是我写过的东西里最长的一个了。俺很高兴。

前面说过了,写这本书的起因很偶然,坚持下来不大容易。

从前n多书都是一时兴起,兴尽就算了,第一次想正正经经地把一本书写完。

布丁,是我的一个朋友,书的由来和书名就是她给的。

俺也算个码字党了,却常常怀念手写的感觉。

一直喜欢晚上码字,白天基本上憋不出几个字来,所以常常码到深夜甚至凌晨。

gu903();俺不是职业的写手,只是想写一个故事,写下自己脑子里的那些东西。给朋友,给路过的人,给自己。

好了不多说了,接着码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