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守川原本要送元墨回去,元墨连忙表示押送犯人要紧。她从拉车的四匹马里解下一匹,笑眯眯保证:“我自己回去就可以了。”
叶守川狐疑地看着她。
“真的!都折腾成这样了,我得回去好好歇歇,反正姜家那边自然会送阿九回来的,我回家等她就好。”
叶守川被她亮晶晶的眼睛说服了:“你知道便好。姜家乃是非之地,你能离多远就离多远。”
“嗯!”元墨重重地点头。
等叶守川驾着马车驰离视线,并且再也听不见马蹄声,她翻身上马,一夹马肚,“驾!”
往姜家去。
开玩笑,花魁乃是乐坊最重要的财产,她的阿九在姜家,她怎么能不在?
没有马鞍的马匹骑起来能颤散人的骨头,好在此地离姜家并不算远。在屁股被颤成四瓣前,她在姜家侧门边下马,表明自己是乐坊的丫环,给花魁送琴。
姜家下人一脸狐疑地打量元墨。
元墨猛然反应过来,啊,她现在头发散乱,衣上不是泥痕就是裂口,脖子上还挂着血丝,看上去活像是从江湖仇杀中幸存下来的活口,而不像是乐坊的丫环。
“嘤嘤,”元墨举袖拭着并不存在的泪水,带着哭腔,“街上人多,马受了惊,我跌下来险些受伤,本要去看大夫,可是花魁娘子献艺要紧,于是便带伤前来,还望大哥帮帮忙呀……”
一面说,一面微一趔趄,好像站不住,要往下人身上靠过来。
下人很年轻,是个小伙子。
而她的衣裳很单薄,还有几处露出了肌肤。
小伙子扶住她,很快红了脸,又收回手:“你在这里等着,我去里面问问。”
元墨点点头,笑眯眯看着他进去。
片刻后,小伙子出来请她进去,手里还带了件外袍。
外袍半新不旧,棉布的,跟他身上的衣服一模一样。
“这、这是我的衣裳,姑娘要是不嫌弃,就、就披一披吧,风、风大,夜、夜里冷……”
小伙子低着头,眼睛也不敢抬一下。
元墨接过衣裳,对他嫣然一笑:“谢谢大哥。”
“不、不谢。”
夜色中,小伙子的耳根都红了。
第二十七章
元墨以前来找姜其昀都是在白天,还从来没有见过晚上的姜家。
白天的姜家好像也不过是房子比别人家多些、大些,树也比别人家多些、大些,第一回来固然要惊叹一下“老天爷盖这么些屋子得多少钱”,可除了“有钱”两个字,并没有其他感受。
但到了晚上,这片巨大的宅院灯火通明,屋宇连绵,笙歌依依,和着说不出的香气随风飘来,元墨恍惚觉得自己行走在天仙宝境之中,终于隐隐约约地明白,这可不是有钱便行的。
好心的小伙子只能将她送到二门,二门内便换了小厮接应,小伙子临去时有点依依不舍,欲言又止。
于是元墨赶紧加快脚步,趁他开口问她名字之前进了二门。
小厮带着元墨七绕八绕,又在一道门口将元墨交给一位老嬷嬷,这位老嬷嬷终于将元墨带到了一间厢房前。
离厢房不远处就是花厅,阵阵乐声正是从花厅传来,看来正是觥斛交错,酒宴正酣,阿九成为花魁之后一战成名之地,便是那花厅了。
老嬷嬷临走时交代:“不可胡乱走动,到时自会有人来唤你们。”
元墨乖乖答应,忙不迭推开房门。
房内点着一盏灯。
她的阿九,坐在灯下,发丝如水,衣上一尘不染,面覆轻纱,一手支颐,仿佛百无聊赖,又仿佛厌倦一切。
听得门响,微微转过眼来,瞳仁里清晰地映出元墨的模样。
家丁外袍底下隐约可见残破的霞衣,手腕上有瘀青,脖子上有血痕。
选中元墨为替身,身量和眼睛只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原因是,元墨有身手。
因为一旦坐上那架花车,便很难全身而退。
如今这样狼狈,可见吃了不少苦头。
可是,笑容却如此灿烂,灿烂得,仿佛要压倒灯光。
“我还担心你在路上遇到麻烦,看来很顺当啊。”元墨把阿九上下打量,十分满意。
“搭古清的马车。”阿九也同样打量元墨,“你怎么来了?”
“这可是你第一次上人家门,我身为坊主,当然要陪着你。”元墨把琴搁在桌上,“呐,还有你的琴。”
折腾这半日,她口干舌燥,看见桌上的茶壶,也不用杯子,拎起来就长灌一气。
灯光明晃晃地照出她脖子上的红痕,昭示她方才离死亡有多近。
阿九站了起来。
元墨连忙放下茶壶:“你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