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墨梦游一般茫然:“我记得,火真的烧起来了……”
姜九怀叹了口气,下巴朝隔壁点了点。
元墨顺着他的指点望过去,吓了一跳。
隔壁是原是第一乐坊会真楼,后来夏婆子遭了事,另外给人盘去重新开张,虽比不上当日盛况,但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那亭台楼阁处处精雅华美,在北里也算得上是头一份的。
可现在,那傲视京城的、富丽高轩的主楼,已经成了一具焦黑的空壳子,被烧了个彻彻底底,还不时冒出一缕零星的青烟。
“怎、怎么回事?”元墨呆掉,“你烧错了?”
“这还能烧错?”姜九怀在她脑门拍了一记,没好气,“我买下它了。”
元墨捂着脑门,迟钝地运用起被宿醉搅成豆浆的脑子,吃力地想——
姜九怀买下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
姜九怀烧了隔壁乐坊却跟她说是烧红馆。
难怪要拉她去城墙上看,隔那么远,谁分得清?
“你……骗我?”元墨总算明白过来。
“我要真烧了红馆,你还能嫁我?”姜九怀半是无奈,半是叹息。
他原以为红馆是她最重视的东西,说不定可以逼她就范,黑蜈蚣对这个思路表示了极高的崇拜,并发散开来,建议他还可以把红馆的人抓起来,元墨不点头,就杀一个,还不点头,就再杀一个……
然后黑蜈蚣就被他赶出了京城,继续滚回他的水路上了。
其实不用在红馆杀人,单是从皇帝也会想尽一切办法助攻,让元墨嫁进姜家,只要他愿意,终有一天,元墨一定会成为他的妻子。
可是,连红馆都没能让她动摇,说明她是真铁了心,世上还有什么事情能让她回心转意?
夏末秋初,早上的阳光清冽极了,照在元墨的脸上,她的每一寸肌肤好像都会发光,连那毛茸茸的额前细发,都被染上了一层碎金。
这是,老天爷赐给他的,最好最好的人,他怎么能让她有一丝勉强,受半分委屈?
“不嫁便不嫁吧。”他身处高位,世间一切都任他予取予求,但这一次,她教会他什么是放手,他轻轻抱住她,抱得轻而暖,如同抱住这世间最最贵重的珍宝,“即便不嫁,你也是我最爱的人。”
我依然会用一生来爱你,哪怕不能以丈夫的身份。
“阿九……”元墨眼眶发红,心头哽咽,再也忍不住,扑进了他的怀里,“我也爱你,最最爱你!”
我永远也不会像爱你这样爱上任何一个人,我永远永远都爱你,虽然,不能用妻子的身份。
阳光洒在北里,洒在庭院,洒在两人身上,光芒晕在两人发上,仿佛在空气出凝出一道彩虹。
“是什么?”
姜家书房,一屋立在当中,红缎从上到下遮得严严实实,正是姜九怀送她的礼物。
元墨捏着红缎子,又是好奇,又是兴奋,看看这高度:“该不会是个人吧?”
但显然是胡猜,是人哪能这么僵立不动,一点气息也没有?
“是你一定会喜欢的东西,而且是最喜欢的。”姜九怀微笑,“掀吧。”
元墨一咬唇,用力掀开红缎。
红缎如云般飞离,满屋金光耀眼。
是人像。
黄金人像。
元墨张大了嘴,两只眸子“叮”一下全成了金色,本能地牙痒痒,想去咬一咬。
“不用啃,十足真金。”姜九怀在她身边悠然道,“喜欢么?”
“喜、喜欢……”元墨的声音像是迷梦一般,“这得……多少两?不,多少……斤?”
“两千四百二十一斤。”
“两两两两……”元墨发现自己没办法把这个数字吐出口,淡定!你是公主!你有采邑的!
她喘了好几口气才缓过来,“这数字有什么讲究么?”
“没什么讲究。”姜九怀道,“这是照着我的身形体重打的,换成黄金便是这个重量。”
元墨睁了睁眼,迅速地看向金像的五官。
姜九怀,“你该不会没发现吧?”
这这这怎么能怪她?这么大一坨黄金摆在面前,谁还有空看脸啊?
现在一看,果然塑得惟妙惟肖,赫然是照姜九怀的模子来的,那嘴角上翘微微含笑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看向她时的姜九怀。
最喜欢的黄金。
最喜欢的人。
果然是最喜欢的礼物。
元墨搂住姜九怀的脖子的,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谢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