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手里的“宝贝”发出的一道又一道剑气,不时地击中它庞大的身躯,因为劲力够大的缘故,金蟒的身上,一道又一道伤痕开始出现,虽然因为鳞片的阻挡都不是很深,但是,却彻底地激怒了它。
我又失算了,在它的脑袋再次向我扬起的时候,只是静静地等待着,准备到了身前半米左右再躲闪的,没有想到的是,还有一米左右距离的时候,它突然喷出了一口红雾,顿时笼罩了一丈方圆,自然,我也被笼罩在了里面。
我很快就感觉到头有些晕了,身体也有点摇晃,我知道自己是中毒了,可是,我却没有任何可以解毒的药物,五年积累起来的内丹炼制成的丹药,大都是治伤的。
唯一的希望就是金蟒的内丹了,实在不行就只有吃它的胆啦,没有多犹豫,积聚起全身仅剩的七成力量,双手举剑向着再次冲向我的金蟒劈去。显然它也没有意识到我还有如此强的战力,也没有想到一直躲闪的我会选择硬碰硬。
没有悬念地,它巨大的头颅被我一剑辟成两半,一直劈到了颈口。此刻的我眼前已经晕沉沉的了,没敢耽搁,本能地奋力割开了它的腹部,眼前看到一颗火红的圆球状物体,就吃了下去。感觉脑袋似乎是清醒了一点点,不敢松懈,为了安全起见,又找到了它的金胆,也吃下了肚。
突然,腹部升起了一团火,让我感觉自己仿佛要焚烧了起来。知道也许是刚才吃下的两样东西起作用了,为了安全起见,强忍着腹部的难受,全力一跃,横躺在了金蟒尸体上面三四丈高的树杈上。
因为刚才全力跃起的原因,催动了全身的劲道,突然就觉得腹部仿佛是火山喷发了,眼前一黑,我就失去了知觉
等到我晃晃悠悠地醒来以后,已经是早上天亮的时候了,难道,我这一睡,就过去了一天吗还好,没有什么魔兽再来攻击我了,不然我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我不知道的是,其实自己已经昏过去了三天,而之所以没有魔兽再来攻击我,只是因为树下这个迷雾森林里的最大boss的气息让其他魔兽都不敢靠近这片巨大的区域。
跃下树,我只感觉自己的身体更加地轻盈了,而且,视野也更加开阔,居然可以看清楚上千米外树干上的一个小结巴了。在高中的时候看过无数武侠小说的我,自然很快明白了自己的奇遇。
没有浪费时间,三下五除二,利用锋利的“宝贝”,取下了金蟒全身上下唯一一块比较完整的表皮,大约也就一米见方。先用巨剑轻轻地将上面的皮肉刮去,然后直接丢进了空间戒指里。走之前族长爷爷和我说过,空间戒指是阴干魔兽皮毛最好的地方,虽然不知道为什么,但是我相信他老人家和我说的每一句话
十天后,我终于走出了迷雾森林,看到了其他矮人和精灵族偶尔出现在山林中。利用空闲,将已经阴干的金蟒皮,做了一个软软的,精致的剑鞘其实金蟒皮是相当坚固的魔兽皮革,虽然当初剥下它时我的感觉是三下五除二,可那是我用上了自己七成力道的结果啊
第二部快乐历险卷一第136章初入江湖
又走了两天,我才找到一个精灵族的小村落,找个客栈住下休息了一晚上,因为在安逸的环境里,不用太担心遇到什么突然的事故,我就认真地打量起族长爷爷给我的礼物来。
庞大的空间戒指分成了六十四格,一格是金币,一格是银币,还有十多格是各种各样的成矿,只是粗略看了一下,我就发觉它们的纯度高得出奇还有十多个格子,就是一些零散的防具,然后,还有两封信。其中一封是给我的,打开一看,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
“小家伙,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已经走出了迷雾森林了,我不知道你以后有什么打算,但是记得你说过想去人类那学习剑术的,所以,给我的老朋友,黄炎共和国皇室学院的托马斯写了一封介绍信,他是初级大宗师级的高手了,或许你可以向他学习。而且,他也是学院的院长,可以让你有许多的方便。里面的矿石,是我千年提纯出来的,在你有信心的时候,可以用它们慢慢打造一把称手的武器。那些零散的装备,用上等的魔兽皮连起来的话,就是我最得意的一副铠甲了。至于金币和银币,是托马斯对于我曾经送他一把长剑后硬塞给我的,不知道是多少,我要着没用,就都送给你了。帮不上你其他的什么,只能以此表达我们矮人一族对你的谢意,希望你有空多回来看看,矮人一族永远是你的朋友、是你的家”
看完信的时候我已经无法形容自己心里的感动,如此贵重的一份礼物,显然大大超出了我开始的期待但是我也没有再想多的了,自己一直就是这么个人,不会拒绝别人的好,但是会用自己的努力来对别人更好
离开客栈付帐的时候,我才知道戒指里的金银数目之巨,按我转着弯问美丽的精灵服务员的结果,那些钱,足够我买下十座人类的城市。我已经没有了概念,管它是多大的城,这总不是一笔小数目。同时我的心里也暗暗称奇,这个托马斯,还真不是一般的富有啊
问明了前往黄炎共和国的道路,我就径直朝着那里出发了,一个十岁的男孩背着一把和自己身高差不多、套着金黄色剑鞘的巨剑,一路上自然是引起了不少好奇的目光,但是我当作没有看到,继续自己的行程。
其实,我的心里已经不想去找托马斯去学什么剑法了,而是想去回味下学校的生活,因为这七年的时间里,我实在是太怀念和宝贝在一起的时光了。而且,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黄炎共和国的名字吸引了我,要知道,我也是炎黄子孙啊我想,如果黄炎共和国的执政官,也就是相当于主席或者皇帝的boss仅仅因为自己国家的名字就招来了一个惊天动地的人物,只怕做梦都要笑死吧
为了加快点赶路的速度,又不致于用太夸张的力量行走引起太大的轰动,选择暂时低调行事的我,租了一个叫做梦萝的美丽精灵女孩的马车。有一部分是因为她的美丽,也有一部分是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那是两天前,我正在精灵的村落里闲逛,想买一套适合自己使用的皮甲,当我挑好了离开店面的时候,在街道的转弯处见到一大堆人围在那里。好奇的我,自然是少不了看看热闹的,不着痕迹地挤进去以后我才发现,原来是一个十七八岁的美丽精灵女孩,也就是梦萝,她正跪在地上哭泣。问了问周围的人,才知道她唯一的亲人,也就是她的父亲哈达姆斯,给两个美帝斯国的人类在村落的郊外给杀死了,他们拥有大约初级剑士的水准,杀死他父亲却只是为了抢夺他身上的一袋子金币。她想报仇,却只有中位斗士的能力,于是,她只好跪在这里企求别人帮忙,只要有人愿意为她报仇,她就愿意一辈子当那人的车夫,等于是变相地卖身了吧。
可是,在精灵族的领地里,即使是高级斗士都很少见,更何况要战胜两个初级剑士呢级别之间的差距,不是简单的换算关系,直白一点说就是,即使100个高级斗士,也永远不会是一个初级剑士的对手当然排除用毒之类的手段。只是,一个修为到了剑士水准的人,心里那份天生的警觉就可以让他不会吃下任何可能危及自己的食物了。
后面的故事就简单得象白开水一样乏味,当我用手将一枚银币捏成了一团以后,她最终相信了面前这个十岁左右小男孩的实力我是舍不得用金币表演啊,一个金币可相当于100个银币呢尽管我现在很富有,没办法,习惯时刻当成宝贝就在我的身边一样,所以才有了“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