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桥是第一个从我的脑海里冒出来的地点,我随口就这么喊了。
在车上,我迅速地换下了服务生的衣服,换回了原来的长袖和便裤。
在车主带着我转过了两条街后,我当即让车主停了车,然后迅速推门下车,从车里跑了出去,紧接着我又顺着马路跑了一段时间,接着又拦住了一辆停在路边的大众,控制了车主后我再次让车主带着我逃亡。
“去滨湖区”
一辆又一辆车,我不停得切换着车辆,到最后一连换了六辆车。我这么做,是为了干扰警方的追捕视线,就算警方或者其他目击者想要追捕我,我一口气换了这么的车,他们也不可能有任何办法追到我。
动手杀人的时候,我没有太强的恐惧感,只有浓浓的怒意和杀意,可是当现在我依旧杀了人,而且要为我的行为承担罪恶,躲避追捕时,我的心却有一种强烈的罪恶感和负疚感。那种感觉,让我的神经高度紧张,甚至有种难以呼吸的感觉。
我在一辆又一辆车上切换着,最后在市区兜兜转转,转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后,我确认没有任何人知道我的行踪,才让第六辆车的车主在菜市场附近停靠下来了。
选择菜市场,是因为下班高峰期,这里人群出入较多,我多少能够找到一点心理上的安全感。而且,我也答应过阿雪我要买菜回去,菜市场,是我最好的选择。
看着菜市场里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一张张我完全陌生而淡漠的脸,我狂跳不已的心脏总算是稍微平静了几分,周围的人都不认识我,他们都不知道我在一个小时前结束了十二条人命。他们都不知道我是杀人犯
还好。
还好。
我深深地吸着气,然后不安又漫不经心地在菜市场里四处走动,遣散情绪,然后开始选择晚饭的食材。
结束了
至少现在,一切都告一段落了。我在人群中穿梭着,装作普通人一样,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仿佛我只是一个扑通的小市民,什么都没有做过
“是你,王一生”
就在我渐渐松下心弦,打算在摊位上挑选晚上的饭菜时,我的身后,却是突然传来了一道响亮的叫声
“是你,王一生”
听到身后的叫声,我的心瞬间狂跳了起来
我头发一阵发麻,心脏狂跳着。
冷静。冷静
我捏了捏拳头,在心里强迫着自己冷静下来,千万不要露出任何的马脚。
一点一点,我转过了头,然后看到了身后那个叫我名字的人。
“啊,是金娜啊。吓我一大跳。”
我转过了身,对着身后的那名女孩心有余悸地一笑。
站在我身后的,是我的同班同学金娜。
她是一个留着中长发的女孩,年轻漂亮,一头黑色的柔顺长发披在脖子两侧,一对蝌蚪眼显得灵巧清澈,身材纤巧玲珑,两腿特别细,她穿着一件粉白色的冬裙,穿着达芙妮的红靴,手里还提着一个塑料袋,似乎装着一些速冻食品。
“你也来买菜啊”我有些不自在地笑了笑说道,心里却是冒着冷汗。说起来,我平时很少和女孩子有什么交流,唯一认识,而且关系还算过得去的,也就是金娜了。而我和她比较熟的原因,是因为我和她是小学同学,又是初中同校,现在又是高中同班同学,所以还算是有点缘分。
当然,金娜家世非常显赫,家境富裕,是富家大小姐。我跟她,当然是两个世界的人。
“是啊。我奶奶要吃速冻饺子,我出来买咯。”金娜阳光地一笑,捋了一下发梢,甩了甩手里的塑料袋,上下看了我几眼后,说道,“怎么,今天不用打零工”
打零工,是我平日里每到周日还有寒暑假都要做的事。从十六岁以后,我就开始打零工了。为的就是补贴家用,好给我的妹妹一些零用钱花。
我打工的地方是无锡市的另一家ktv,金碧辉煌。我在那里当临时的服务生,所以,我对城市里的ktv也有一些了解。
而我能够去金碧辉煌工作,还是多亏了金娜。因为金娜的父亲是那家金碧辉煌的老板,金娜知道我家庭状况后就推荐我去金碧辉煌当服务生。
在那之前,我一直都是在杂货店里打零工的。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学历作为通行证,不论你是否有才华,都不会有人正眼瞧你。
“呵呵这几天,我家里出了点事,我请假了”我支支吾吾地说道,额头上却是滑下了一点汗珠。
“怎么了,脸色这么吓人”金娜眯着眼看了我一眼问道。
我摇了摇头,呵呵一笑,随口敷衍说道:
“可能是有点感冒了。”
“是吗。感冒了还出来买菜,真是辛苦咯。”金娜感慨了一下。
金娜的话我并没有听进去多少,我在心里盘算了一下,盯着金娜的眼睛,看着她,问道:
“对了,金娜,帮我一个忙吧”
“什么忙啊”
金娜微微蹙眉,一根眉毛挑了挑,似乎有些不明白我为什么这么问。
看着金娜澄澈清明的眸子,我微微一笑,然后,我把精神力像是山壁上的瀑布汇聚到水潭里一样,集中到了眼眸里,看着她的眼睛,对她使用了勾魂术。
“我要你做我的人证。”
盯着金娜清润空明的蝌蚪眼,我对她下达了我的命令。
“如果有警察找上我,我要你告诉他们,你一个下午都和我在一起。”
“好的。”
卷一狐仙出洞章三十五铺路
在我的命令之下,金娜的目光渐渐变得迷离和呆滞,就好像神九天外了一般。
一直到我把以后可能会用到的一些说辞全都告诉了她之后,我才结束了勾魂术的使用。
听着金娜轻柔的声音,我内心里涌起一股愧疚感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把金娜给牵扯进来。
可是现在,我没有选择。金娜是我的同学,还帮过我,如果说要做我的人证的话,她是最适合的。
“那我先走了,如果警察找你,你一定要证明我整个下午都和你在一起,没有做出别的事。”
“知道知道”金娜开朗地一笑,然后甩了甩她手里的塑料袋,像个小公主似的跳脱着离开了。
看着金娜离开的身影,我缓缓出了一口气,然后,捏了一把冷汗。
这样一来,我的后路,终于已经铺好了。
买菜的时候,我回想了一下,今天在银乐迪里,我并没有留下什么证据,
一般来说,警察要抓人,需要指纹、血液、物证和人证之类的证据。指纹方面,我在下手之前就用透明胶包住了手指,不可能留下指纹。血液方面,今天的整个过程,我都没有留下伤口,自然不可能留下血液证据。至于监视摄像头,在我动手之前,我就让ktv服务生用口香糖黏住了。再之后ktv内部还停电了,自然不可能有我去过ktv的证据。更何况,逃亡的时候,我还穿了服务生的衣
gu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