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很美,令人窒息,令时间冻结。
仿佛《暮光之城》中,爱德华第一次站在阳光下,他白皙的皮肤上闪动着钻石般璀璨的光彩,彰显着他极致恐怖、永恒的青春与美丽。
我屈起膝盖,把脸埋在里面,闭上眼睛。
好困。
眼皮沉重的似乎挂着千钧秤砣。
我被摇醒,就看见他收拾东西,把我们吃过零食的塑料袋,易拉罐,还有瓶子都放在我的双肩背包里面,他想了想,递给我,“给你。”
我拿过来,背好。
接着,想去弄两把水洗洗脸,清醒一下。
他拦住我。
他在我面前,转过身,后背对着我,微微弯腰,“上来,我背你回去。”
我一愣。
“把手给我,我背你回去。”
……
我的手臂攀住他的肩膀,身体也贴了上去,整个人伏在他的后背上。
他走的不慢,却感觉很稳。下山的路上,一直都有脚踩着树叶的声音,很轻,伴随着山风,还有盛夏的鸟语花香。
勋世奉有一个很宽阔的肩膀。
这样的男人,担的起几万人的生计,千亿美金的财富,就是不知道,担不担的起一个女人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