樱红在过去的一个时辰里做了两件事,一件是去了医馆给女婴治病,另一件事是去了马车行里买了马车。
让人把马车停在巷子口,樱红钻入到幽暗的巷子里。
小姐正坐在石桩子上,一缕天光打在她的面上。
温锦心小巧的鼻尖上停驻了一束光,侧过头看丫鬟,眼睛弯起来。
“你回来了。”
旁边还站着一个健硕的光头汉子。
那人脑袋光秃秃的,面颊也是如此,露出了星子一样乌沉沉的眼。
见着樱红来了,他露出了傻乎乎的笑容。
樱红在笑之前还没有认出来对方身份。
现在对方一笑,她瞬时间就意识到了,这人就是刚刚抱住了女婴的乞丐。
“孩子怎么样了?”
温锦心从石墩上跳下来,走到樱红身边,从她怀中抱住了那个女婴。
温锦心仔细打量了孩子,用手指尖碰了碰孩童稚嫩的面颊,语气轻快又释然,“看上去好多了。”
这女婴约莫是半岁大。
因为哭累了,现在已经睡着。
闭着眼长长睫毛垂下,眼角下还有一粒泪痣,生得很是玉雪可爱。
樱红欲言又止,留下这个孩子没什么,但是她看着壮汉脑袋都是大的。难道还要把一个乞丐给带着?
温锦心怀中抱着孩子,抬眼看着丫鬟,认真解释。
“樱红,我们是女眷,单独上路总有人会想要捏一捏咱们这两个软柿子,但是带上了大石就不一样了,他头发剃光了,像不像是还俗的武僧?再换上一身衣服,哄骗外人足够了。”
“他的来历很清白,本是云城人,他娘在生他的时候难产去了,他家里人发现了是傻子之后是想要抛弃他,他姐姐养了他,因为他天生力气大,他姐姐下了大力气抽他,才让大石记住了的疼痛,见着了柔弱的女子就害怕,但是也敬重,因为他虽然懵懂如同孩童,也知道他姐姐为他付出了颇多,甚至最后她姐姐死之前也惦记着他。”
“樱红,我可以确定他足够安全,不会害我们两人,带上他是双赢,对我们有好处,对他也是如此。之后再教他习武,他就是最好的侍卫。”
樱红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耳珠,小姐没必要和她解释这些,却还是解释了,她应了一声,“好,我们先去城西找户人家给他洗漱。”
马车行的人在外等着,见着一行人出来就跳下了车辙。
活计看到了带着面具的温锦心一愣,目光好奇地看着,一直到对方放下了帘幕,才收回了视线。
樱红把银子给了车行的人,等到壮汉坐在了车辙上,双手一抖,像模像样地赶着马。
京都分为东南西北四个区,其中城西是穷困百姓们居住之地,在这里只需要给一点钱,就可以借用一下对方家中的浴桶、井水。
听闻请求的老婆子生怕几人反悔,紧紧抓着樱红的手。
“贵人再加五文钱,家里头正好有热水,可以给兑一壶!”
等到大石洗干净了穿上了所买的青衣,他板着脸的时候就有凶悍的气息。
这老婆子得到了三十文钱,眼睛笑得眯起来,听闻温锦心要找杂货铺子、铁匠铺,利落地就说了最便宜的几家铺子坐落在何处。
买了路上的米面油、锅碗瓢盆,铺盖等物,这些东西几乎把马车里塞得满满当当。
温锦心自己都只能够缩在马车车厢里的一角,半个身子需要抵在梁柱处,才不至于整个人栽出去。
满载了东西的马车忽然停下,温锦心要不是反应的快,怀中的孩子都得被撞到,她撩起了帘子,看到外面是个容貌俊美的少年。
少年唇红齿白,本就生得好,如此骑在骏马上更是意气风发,那通身的气派也只有世家方能够养的出。
这人也确实是锦衣玉食养大的,正是安平侯世子林宝文,同时也是原主的桃花债之一。
林宝文打马上前,看着温锦心,目光带着一丝怜惜。
“我远远就看到了你的丫鬟,猜测是不是你,没想到真的是你。”
安平侯世子有一双含情目,他要是看一个人,往往给人一种自己是对方眼中珍宝的错觉。
林宝文本来目光落在温锦心的脸上,他素来喜欢各式美人,那次惊鸿一瞥他对温锦心就犯了痴病,还想要换个婚约对象,要是平时他可以痴痴一直看着温锦心不挪眼,现在因为半张面具的遮掩,折损了温锦心的美,他可以很快回神。
林宝文注意到了她怀中的孩子,大惊说道:“你怎么有孩子了?”
一个闺阁小姐怎么都不可能有一个半岁大的孩子?樱红被林宝文气得腮帮子鼓了起来。
“世子爷说笑了。”温锦心倒没怎么生气,而是说道,“这是我捡的孩子。”
既然不是她的孩子,林宝文很快就放下了,目光重新回到了温锦心的面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