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的完全不一样,讨厌的是,差大哥还不许人家说话”
“咦少爷,你怎么闭上眼睛了还在害怕吗,别担心,小荻会保护少爷的。”
夏浔想笑,又忍住,摇摇头道:“没有。”
“那是倦了不喜欢小荻说话少爷不喜欢,那人家就不说了。”
夏浔睁开眼睛,摸摸她的头,微笑道:“人常说,上辈子你是个什么人,这辈子就会反过来,你呀,上辈子一定是个小哑巴,还是少爷我害你做了小哑巴的,所以上天把你打发来,这辈子把上辈子没说完的话都说给少爷听。呵呵,你说吧,少爷喜欢听。”
小荻赶紧捂上了嘴巴:“人家不要说了,说的太多的话,那人家下辈子不是又要做哑巴了”
“哈哈,不说就不说,那少爷睡一会儿。”夏浔被她逗得哈哈大笑,往座榻上一仰,闭目小憩。
小荻:“,咳,少爷啊,人家还以为公堂就像说书的形容的森罗宝殿呢,有油锅、有铡刀、钉棒、辘轳,可是一点都不像,那些差大哥和官老爷都很和气的,人家一上堂,他们就笑个不停,也不知道有什么好笑,后来吧”
杨府门前,一个头戴竹笠的跛足人一瘸一拐地走过。竹笠低低压在眉际,只能看见他的半边脸,颊似刀削,颌下胡茬铁青。
跛足人贴着路边,走的非常缓慢,他在路边喘息着停下,手扶竹笠的时候,目光飞快地向街这边扫了一眼。两个捕快正按着腰刀慢悠悠地踱过来,看到外乡人或是孔武有力的男人时,目光便格外警觉,显然因为杨府发生的刺杀案,官府已加强了这条街尤其是杨府附近的巡逻。
跛足人微微低头,唇角轻轻一勾,露出一抹阴狠冷削的意味。
对杨文轩的生与死,他一直感到很困惑,他不相信自己会失手,在云河镇那一刀,他清楚地知道一定会要了杨文轩的命,可是杨府居然没有传出杨文轩的死讯,府中上下一切都很平静。当小姐得知杨文轩没有死,而是去了卸石棚寨的时候,他还非常肯定地告诉小姐,这一定是杨家或者官府布的局,安抚小姐要沉住气,莫要落入官府布下的圈套。
可是十多天后,杨文轩回来了,居然活蹦乱跳地回来了,莫要说死,就连受过伤的样子都没有。
抚着小姐掌掴过他的脸颊,脸上不疼,但是痛在心里。他无法容忍小姐会认为他怯懦怕死,根本没有下手,却诳说杀死了杨文轩。小姐就是他心中的神,他不能让自己的神怀疑自己的忠诚,他会证明自己的忠心,一定会
眼见那杨文轩生龙活虎的样子,连他都恍惚地觉得自己那一刀的确失手了,可是反复思量,不能啊难道是杨家伙同官府找了一个人冒名顶替目的何在呢就为了诱我再次出手可是哪有那么巧的事,杨文轩刚死,马上就找得到一个与他一模一样的人,这事也太匪夷所思了
小姐说要沉住气,要查明这个人的真伪,在此之前不可轻举妄动。可他不这么想,小姐扇了他一记耳光小姐骂他是懦夫小姐说他是个无能的废物他受不了小姐对他鄙夷轻蔑的目光。
他不是一个很聪明的人,他想不通杨文轩死而复生的关键,那他干脆就不去想了:“既然你活了,我再杀你一次便是”多么简单不聪明的人想法总是很直接、很简单,而直接、简单的办法,却通常总是最有效的办法。
可他还没有下手,居然有人抢在他前面出手了,这个半路冒出来的家伙没有杀掉杨文轩这个正主儿,却干掉了他的一个贴身伴当,以致打草惊蛇,害得他也没机会出手了,真是个其蠢如猪的同行啊。
不过没有关系,总能等到机会的,他一定会亲手杀了杨文轩,这一次,他要把杨文轩的人头提回去,给小姐当面看个清楚,向小姐证明他“二把刀”的清白
不过,在动手之前,他一定要慎之又慎。他不怕死,只要小姐吩咐一声,就算让他去杀皇帝,他也会毫不犹豫地闯进金銮殿,可他不能给小姐惹来半点麻烦,必须得干得干净俐落,不留丝毫后患
两个巡捕似乎注意到了他,开始向他望过来,跛子机警地转过身,踱到路的熟食店,要了半斤猪头肉,两个猪耳朵,店家把猪头肉和猪耳朵细细地切片切丝,淋上麻油,又使荷叶包了,麻绳一系,跛子提在手中,便一瘸一拐地向远处走去
第018章在行动
夏浔回到杨府时,杨家门前已是车水马龙,宾客如云。有些是青州士绅或者府学的同窗,得到消息后备了礼物上门探望,脱不开身的就让家人持拜贴来见,邀他赴宴,为他摆酒压惊,还有许多是杨家店铺作坊的大掌柜二掌柜们,一个个担心东家状况,急吼吼地赶来探询究竟。
夏浔一见这么多生面孔,登时有点头晕,就连熟面孔一时也认不出了,好在人多有人多的好处,他不需要一个个去对付,这些朋友每个人也说不上几句话,再加上杨大少爷刚刚遇刺,惊恐之下神色也好、言行也罢,即便有些生疏、有些不自然,也无人以为奇怪。
好不容易把客人们都对付走了,夏浔已累得筋疲力尽,到了晚上,肖管事又给他换了住处,四个护院缩小了警卫圈,只照顾他所在的小院子,府中男丁女仆人人备了梆子、铁盆、木棍、钢叉一类或呼救、或搏斗的武器,闹哄哄的又折腾了一个多时辰才安排完毕,让这位大少爷得以休息。
天亮了,柔和的光线透过窗子映到房中,夏浔张开眼睛刚要坐起,看见室内有些陌生,不由得一惊,刚要纵身跳起,才想起又换了住处,这才放松了身体,重又躺回枕上:“要做这杨文轩,占用他的身法,继承他的财产,还真不容易啊”
夏浔苦笑着叹息一声:“附骨之疽已经被清除了,可来自锦衣卫的威胁并未就此罢休,眼下的紧张局面虽然是自己造成的,可那真正的刺客,难保未在暗中伺机行动,要对付的人还多着呢,生命危险随时会有,步步惊险,杀机重重啊”
其实自从签下状纸,答应为锦衣卫效力那天开始,他就再也没有轻松过了。冯总旗他们明显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对自己虽然满口许喏,打得却是卸磨杀驴的主意。他只能装傻充愣,时刻小心自己的一举一动,在锦衣卫面前,他的言行举止要符合一个不读书少见识的乡下人模样,在其他人面前则要符合那位青州诸生、巨富豪绅的杨旭模样,双重的伪装,让他如临深渊、如履寒冰。
但他甘之若饴。
他在小叶儿村时,虽然贫穷,却过得很轻松,然而这种轻松,是以卑贱的社会地位、贫穷困苦的生活,永远没有未来的灰暗为代价的。那样的日子即便长命百岁又有什么意义生命的意义不在于它的长度,而在于它的宽度和厚度,所以他离开了,他要去投燕王,改变自己的命运。
他知道这条路变数极大,凶险也极大,能不能如愿投军有没有命活到朱棣成功的那一天是不是朱棣成功就意味着他也成功理智地想想,并不是燕王做了皇帝,他的士兵就个个鸡犬升天的。
更何况刀枪无眼,从来没有哪一路神仙向他保证,会保佑他遇难不死,逢凶化吉,大富大贵,一生太平。这三年来,他吃过苦、挨过饿、得过重病,还有一次差点溺水而亡,他早已抛弃了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他已经明白,他意外来到这个时空,只是天地间某些偶然因素恰巧汇合在一起时创造的一个奇迹,并不意味着从此之后会有满天神佛庇佑,他只是一介肉体凡胎,一切都得靠自己,今天他还活着,也许明天就会死掉,没有人知道他来过,活过。
因此,当这个危险系数比跟着燕王造反要小,成功后的回报却实实在在的机会出现以后,他立即紧紧抓住了。从那天起,他就决定做一个双面间谍,为锦衣卫卧底的同时,为自己的未来卧一回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