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你不但打了公子羽,我们贾公子不会放过你们地。”那位贾家领头的中年家丁占上前来,急忙说道。
“光天化日之下竟敢拦路抢劫,你说这公子羽该不该打。”萧雨冷冷说道。
“我们贾家乃堂堂的大富之家,贾公子平日对我们这些家丁管教很严,拦路抢劫的事,绝对不会是我们贾家所为。”那中年家丁急忙说道。
一听到这中年家丁死不认账,萧雨怒火上涌,男人做了就是做了,不做就是不做,当怒火冲到了脑门上,萧雨再也忍不住了,操起手掌中的木棍一棒砸了过去。
那中年家丁显然是做好了准备,偏头躲过木棍,脚步连连后退几步。
那夏虎一看萧雨动手了,立即大声叫道:“兄弟们,还不动手,更待何时”
叶家的家丁见萧雨打起架来,如此骁勇强悍,个个热血一个劲地往脑门上冲,下一秒,齐声大叫道:“兄弟们,大家一起上,我们叶家不是好欺负的。”
眼见如此,萧雨心里大爽,扬声道:“有大小姐给我们做主,大家不要有所顾忌。”
在这般很具有挑唆语言的煽动下,那些叶家家丁个个听的血脉膨胀,以前,跟贾家打架斗殴都瞻前顾后束手束脚地,完全放不开手脚,次次都是被动挨打的份。
个个家丁心里都是窝着一口气,这一次有大小姐支持,这架还打不赢,那也就不配做叶家的家丁了。
个个下手毫不留情,在这般疯狂的打击之下,贾家的那些家丁只有招架之功,毫无还手之力。一时间,大街上,一声声惨叫不停地传出。
叶家的家丁,个个心情大爽,打架第一次打的那么爽。
“秦兄还不出手,你还是不是叶家的家丁”听到萧雨的声音,秦操心里的一股热血直往脑门上冲,口中呜哇呜哇地叫喊着什么,下一秒,持着木棍冲上前去。
不一会儿,秦操手中的木棍都沾上了血际,兴奋的满脸通红,这就是萧雨想要的结果。
而后,贾家的家丁个个犹如丧家之犬,一会儿工夫,就不见了踪影。
当众家丁散去,萧雨和秦操向着叶家走去。
又一天,开工的时间到了,萧雨走进厨房,却发现一个熟悉的面孔,那熟悉的面孔。他的身边还有一名二十多岁,面皮白净,一表人才的公子哥。
他们两人正在争论着什么,个个面红耳赤。
这不就是钱淮钱公子和邹云邹公子吗
瞧那气势,凭是谁都知道,这两人都是有钱人的公子。两人能文能武,家财万贯,个个不服气对方。
第七十五章闻香识女人
对钱淮萧雨很有好感,主动上前跟他打了一声招呼,两人刚聊上了几句,忽然,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飘入了鼻端,那香味,香而不腻,醇而不厌,此香味竟有几分熟悉的味道,除了美女身上散发出来的,应该没有其她人了。
闻香识女人,这香味有多香,女人就会有多美。
就在萧雨用力的嗅着,喧哗声音传来:“大小姐来了,大小姐来了,大小姐来看望我们了。”
竟然是大小姐,萧雨的一颗心差一点就蹦出了胸膛,得罪了叶家二小姐还算不是什么大事,得罪了叶家大小姐,这事情不可谓不大,叶家的大小姐那可是叶家真正的主人,她一怒之下,叫来那大总管,凭大总管的武功,捏死自己比捏死一只蚂蚁还容易。
所有人的都循声看去,出现在众人视野中的是一位肤若凝脂,眼眸明艳,小嘴红润,眉毛弯弯女子,便是在那些俏婢簇拥下,众星捧月似的袅袅婷婷移步款款而至。
她身材高挑,长发披肩,曼妙的身姿,纤细的蛮腰,衬托出整个人更觉妩媚多姿,光泽照人,那胸前更是挺翘,足足是二个大大的水蜜桃挂在那里,诱惑天成。
萧雨前天看到的是光溜溜的,现在却是穿的高贵大方仪态万千,举手投足都兀显出一种豪门贵族的优雅之感。
不得不说,穿上衣服的叶梓萱比不穿衣服的叶梓萱更好看,像是一朵盛开的芙蓉花一样,让人迷恋,让人沉醉。
萧雨心中猛跳了几下,这个叶梓萱长得可真是出水芙蓉,使人看了她一眼,便忍不住想看第二眼,看了第二眼,那一双眼睛都不想移开了,如果在远处偷偷地看,保证这家伙的目光会一直看到她离开自己的视线。
直到现在,才真正的知道什么叫秀色可餐,至少在以前,没有那么深的体会。
也难怪自己有美女情节哪一个少年不都是这样的地,少年好色,是英雄本色。
当叶梓萱越走越近之时,萧雨怕她认出,想走已经来不及了,心里有些虚,手掌有些颤抖,低着头暗里道:“大小姐,你知道,我不是有意的,其实,我是一个很谨慎的人,不过再谨慎的人也想不到你一大清早就泡澡,不是我的错,那就是一场误会。”
叶梓萱笑颜如花,所到之处,对那些不论是家丁厨子还是才子书生的嘘寒问暖,显得平易近人,很是亲切。
萧雨第一次见到了叶梓萱温柔的一面,对她的好感增加了一点。
当叶梓萱那闪闪生辉明珠般的乌黑眸子飘到钱淮身上来,乌滴溜溜转一转,掠过一丝喜色,欣然道:“这位是否是钱淮钱公子呢”
钱淮脸都胀红了,手也不知道放在那里好,紧张地道:“在下正是钱淮,华诗三百首便是在下所作。”
叶梓萱俏目亮了起来,仿佛在那一瞬间,方圆几米都亮色了很多,叶梓萱喜孜孜地道:“拜读了公子华诗三百首,梓萱佩服得五体投地。”
邹云一声长笑,把叶梓萱和众人的注意力吸引过去,这才道:“以钱公子的文采,必受我大华朝男女老少的喜爱,为何那些王侯将相,却没有几个喜爱华诗三百首,缘由于他的诗,庸俗不堪,不能登大雅之堂,像那一首,公子我姓钱名淮,家财万贯人人爱,一个身份显赫公子,竟不能用文采服人,而用钱财服人,真是庸俗之极。”
萧雨心中暗道,这邹云如此毫不客气地贬低钱淮,实在有些过分,不过这邹云言之有理啊这钱公子的确不是以德服人,以才服人,而是以钱服人。
不过还好,后面那二句没有念出来,要是念出来,就不知道叶梓萱当时是什么样的表情。
钱淮面容悠变,立现愤慨之色,口中却是无言可语。
萧雨却心里笑道,公子我姓钱名淮,家财万贯人人爱,一般美女我不爱,叶家小姐我的菜。这打油诗的的确确是太庸俗了,恐怕他出的诗集华诗三百首也不过如此,这叶家小姐竟然喜欢这样庸俗的诗,恐怕文采也不怎么样
不过这萧雨他也能了解,在大华朝能作诗的人原本就不多,这原本是大华朝的大风气所决定地,大华朝是以武立国,在当时是武为第一,文为第二。
叶梓萱显然喜爱钱淮之才,替他辩解道:“华诗三百首王侯将相不甚喜爱,但山野民间倒是广为流传,为普通百姓所喜爱,便是连牧童都能念上几句,只要有人喜爱的,这也不愧为好文采,邹公子认为梓萱说得对吗”
邹云微微一笑道:“叶小姐的话有些道理,但我们读书人要想考取功名,我们的文才自要让那些王侯将相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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