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说,也无法阻止,要怎么办?
“回去吧,早点回去,三嫂跟着丁少回了燕城,也就不会再有往来了。”
他无奈的想。
但世事往往不如人意,中午在外面吃饭的时候,丁森跟一个本地人起了冲突。
吃了饭回酒店,突然就有一群部族武装人员包围了庄园酒店。
原来,跟丁森起冲突的,是本地一个部族羊角族的族长的儿子,羊角族人不多,也就是几万人口,只是一个小部落,问题是,族长的女儿,嫁给了山鹰部的首领山鹰。
山鹰部,严格来说,不是一个部族,而是一个帮派。
一个杀手帮派。
整个山鹰部,就是由一帮子杀手组成。
山鹰部传承极为久远,最早,可以追溯到近千年前,著名的曾让元蒙吃尽苦头的山中老人,就是山鹰部的根。
山中老人为蒙古大军所灭,但剌客的火源传承了下来,分分合合,就有了山鹰部。
山鹰部到底有多少人,没人知道,外界只知道两点,一,他们的首领叫山鹰,每一代的首领都叫山鹰。
二,不要招惹山鹰。
美军不信邪,曾打击过山鹰,然后就悲摧了。
山鹰抓住一切机会,对美军发起了无休无止的攻击。
他们往往就是单独的一个人,最多也就是三五个人,而且没有明显的标志,有的是牧羊人,有的是小商贩,有的是农夫,有的甚至是女人。
可只要美军一眨眼,他们就能从各个角落里甚至是袍子底下掏出枪来,发起致命的一击,随后又消失得无影无踪。
最初的三年里,美军遭受过数百次剌杀,也打死过几个剌客,但自己死得却更多,至少死了几百人,伤残无数。
而他们扶持起来的代言人,更是死伤惨重。
后来美军没了办法,让本地部族的长老做中说和,赔偿了一千万,然后每年给山鹰部三百万美金,这才换得山鹰放手。
师父强不强,看徒弟,徒弟强不强,看敌人。
山鹰的敌人是美军,美军最终认输,每年三百万美元买和平。
所以你说山鹰强不强?
酒店老板问清来头,吓一跳,忙居中说和,羊角族小族长提了个要求,丁森跪下,舔他的鞋子,那就可以了。
丁森听说自己居然得罪了山鹰的小舅子,也感觉头皮发麻,但他也是个骄傲的人,要是赔点钱,道个歉什么的,他也认了。
跪下,舔小族长的鞋底,那他以后还怎么混?
丁森断然拒绝。
丁家势力大,人脉多,他打电话托关系,让人说和。
这个地方,说是一个国家,其实就是部落共治,大大小小的部落,各占一块地盘,在这里,任何事情,都可以商量,你只要找到部落的头领,献上足够的好处,一般就不会有事。
但丁森这次碰上了硬碴子。
他托了不少关系,找了不少人,但羊角族小族长死不松口,他就一条,丁森跪下来舔他的鞋底,否则,他绝不撤兵。
这就没辙了,而碍着山鹰,也没人敢跟羊角族来硬的,哪怕丁森出的价钱再高——这个钱烫手啊,有命挣没命花,那也白搭。
连托了几拨子人全都摇头,丁森可就抓瞎了。
满世界横着走的丁三公子,碰上这样的蛮野部落,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于剑更是傻眼——这还回不去了!
吃了晚饭,所有人聚在丁森这边商量,于娜于剑过来了,连谢长风也来了。
在这边,于娜几乎时刻把谢长风带在身边,越是这种时候,她越是要求谢长风寸步不离。
经过魔鬼城一役,她深切的知道,在这样的荒蛮之地,谢长风才是最大的靠山。
丁森虽然不待见谢长风,但这会儿自己还焦头烂额呢,也懒得管,不看就行了。
gu903();而谢长风也不说话,于娜让他跟着,那就跟着,跟过来,就自己一个人在那里刷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