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1 / 2)

宋今朝追问:“那你为什么要看他?”

——嗯……我觉得紫宸宫的小殿下比你高。

宋今朝不服:“我还会长。”

——那你得像我一样,可以吃完一整碟牛乳糕,吃饱了才能长身体哦。

——你长不高一定是因为你不按规律吃三餐,以后不能这样了。

宋今朝总觉得岁岁写出来的内容有点奇奇怪怪的,仿佛是在哄长身体期间不喜欢吃饭的小孩子。

“况且我也不矮了。”宋今朝挺直腰杆:“我肯定比你高。”

岁岁:“……”

好像也是,但她可以飘宋今朝头上,而宋今朝绝对不行。

第27章

接风宴结束,从皇宫中出来,孟祐年便骑上了回镇北王府的马。宴后皇上多留了他一会儿说话,他出宫的时候已逾宵禁时间,街上除了巡逻的士兵,已经不剩下多少人了。

孟祐年策马而过,巡逻的士兵对其抱拳行礼态度极为恭敬。马儿奔跑的速度极快,孟祐年没多久便停在了镇北王府的大门前。

曾经巍峨庄严的府邸,因为过去的时间太久,连门口的匾额都泛着黄。孟祐年曾在这座府邸生活了十八年的时间,这是他的家,承载着他所有快乐的回忆。

在他十七年前带着双亲与妹妹尸骨离开这里之后,他便以为在找到妹妹未曾往生的残魂之前,他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但如今,他还是站在了这里。

孟祐年站在了家门口,却不敢进去。近乡情怯,便是如此。

门口的守卫朝着孟祐年抱拳行礼:“王爷,府内已经重新打扫干净,甄姑娘在静尘院等您。”

孟祐年颔首,然后深呼吸一口气,踏入了这座熟悉又陌生的宅院。

在遍寻岁岁魂魄未果失落的无数个日日夜夜,孟祐年都以为他今生是不会再有机会回到这里,是以偌大的镇北王府,十七年间曾落满了树叶与灰尘。

不过在他回圣都之前,皇上便亲自派了人将镇北王府里里外外都打扫了一遍,如今已是纤尘不染。

镇北王府依旧是那个镇北王府,只是落在孟祐年眼中,一切都蒙上了一层斑驳的灰色,显出过往十七年的旧影。

在去静尘院的路上,孟祐年踏过王府的每一寸土地,一草一木,一亭台一楼阁,皆是无尽回忆。

他的脚程快,不多时便走到了静尘院。静尘院坐落在王府幽静的北面,与之毗邻的是一间小佛堂,孟祐年的母亲潜心礼佛,偶尔会在静尘院住一晚。

静尘院修葺得雅致却不显简约,只是曾经就连一根草都是精致的院落,过去十七年,不免显得寥落。

一身灰袍的女人便站在院中侍弄新种的花草,朴素的灰色难掩女人姣好的面容,平添淡雅无争之气。

“王爷。”甄玄机听见孟祐年的脚步声,回过头去,朝他颔首。

孟祐年站在院门口,未曾进去:“甄姑娘有何事?可是岁岁的魂魄,当真是在圣都?”

当年回到北地后,孟祐年难以接受岁岁枉死,遂遍寻能人异士,意图寻回妹妹,这本是不可能的事情,直到他在北地救了这位名为甄玄玑的女道长。

甄玄玑感念孟祐年的救命之恩,遂以岁岁尸身牵引开始搜魂,这于她来说不过举手之劳,却不知为何,岁岁魂魄与尸身的联系极为微弱,甄玄玑只能判断岁岁未曾往生,魂魄滞留世间,不知所踪。

当时得知这个消息,失意颓丧的孟祐年仿佛抓住了最后一根稻草,告诉她无论如何,都要找回岁岁魂魄。

甄玄玑便问他:“当今世人说起我们道家,多是坑蒙拐骗、弄虚作假之流,王爷当真相信我所言?”

“我不信鬼神,但我不会放弃找到妹妹的任何一个机会。”孟祐年一字一句的说:“那场祸患本该与她无关,她不该死,她该快乐的活着。”

“王爷待小郡主兄妹之谊令在下感动,为报王爷救命之恩,在下必然为王爷寻得小郡主魂魄。”

然而这么多年来,孟祐年与甄玄玑走遍大江南北,甚至还去过番邦与关外,但都未曾找到岁岁魂魄。

不过倒也不是白跑一趟,在这期间孟祐年听从甄玄玑指示,遍寻世间至纯至善之物,以期有朝一日,找回岁岁,为她重塑肉身。

现在几乎是万事俱备,只差岁岁。

在孟祐年期待的眼神之下,甄玄玑缓缓颔首:“倒也是怪事,十四年前为寻小郡主魂魄,我也来过圣都搜寻,但那时命盘毫无反应。如今时隔十四年再来,命盘终于转动。”

“小郡主的确便在圣都。”

孟祐年立刻问道:“岁岁的魂魄会不会便在镇北王府中?”

“命盘以小郡主尸身为牵引,但因为小郡主魂魄与尸身牵引微弱,所以只有在距离小郡主极近时,才可感知。”

“岁岁在圣都便好。”孟祐年立刻说道:“再过两日便是花朝节,妹妹很爱凑热闹,我们可在那日去寻。”

……

转眼便到了花朝节。

岁岁每年这个时候都会非常苦恼,她总想送宋今朝一些特别的生辰礼物,因为十七岁的生日一辈子只有一次,过完了便不会再有。

不过宋今朝对于庆生的兴致一直不太大,原因有很多,这一日是他父母的忌日,他也只对读书习武感兴趣。

岁岁自然是不以为然的,虽然花朝节好像也是她的忌日就是了。

这几天没能和椒房殿的鸢尾戎戎讨论出个所以然来,岁岁便索性去问宋今朝,他有没有什么想要的。

彼时宋今朝正在长寂宫空空荡荡的院落中练武,看见岁岁写的字之后说道:“你有什么想要的吗?”

——我在问你,你问我做什么?

“我没有什么想要的,便问问你。你想要的,便是我想要的。”宋今朝如实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