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普通的院落内,聚集了三四十劲装大汉。
此时大堂内,有两人。
为首一人四十几许的壮年人,还一人三十岁上下,身材精瘦,目光凝聚。
“贾先生,刘备和羌族联姻,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吧。”
说话的,正是令刘备一直头疼的吕蒙。
对面的贾诩神色不急不淡,开口道:“那你想怎么做”
“当然是趁机破坏了。”吕蒙随意开口道,随后就神神秘秘道:“我已经打探过了,刘备迎亲回来路上,必经黑风岭,这处山岭,树林幽深,临着小道有高坡,灌木丛生。
利于埋伏,还容易撤退,到了树林,他们想追我们,也是千难万难。”
贾诩眉毛一挑,露出沉思之色,片刻后,却冷幽幽道:“我听说,庞统也在武威,此人有奇计,是刘备最倚重的谋士之一,你就不怕,他们是设好了圈套,等我们钻”
吕蒙一惊,顿时背上,隐有冷汗流出,如果真是这样,恐怕以刘备的手段,自己将死于万劫不复之地。
“难道我们要坐视,刘备跟羌族联姻
你曾经也说过,要破坏他们的吧。”
吕蒙是拿当初,贾诩说过的话,来激贾诩。他知道,贾诩既然已经说了,肯定有解决办法。
“办法到是有一个。还需要你我配合。”贾诩此时。似笑非笑的说了一句。
吕蒙一听,顿时拍着胸脯道:“老贾你放心,咱俩相处也有大半年了,你还不知道,我的为人吗只要你一句话,我吕蒙在所不辞。”
面对吕蒙的一脸豪气,贾诩皮笑肉不笑的点点头,开口道:“明豪气干云,佩服。
我的意思,是你带你的人。先在黑风岭埋伏刘备,如果他有埋伏,你就带着你的人撤退,如果没有埋伏。就趁机杀掉羌族圣女。”
吕蒙一愣,贾诩难道想散伙
“嘿嘿,贾先生,你这是什么意思。”
贾诩一脸认真道:“你试想,一旦刘备遭遇伏击后,定然会松懈,不会在遇到第二次伏击。万一你失败,我就在埋伏第二次,必能起奇效,杀他一个措手不及。”
“这先生高计。只是蒙武力浅薄,麾下十几个人哪是刘备那群虎狼对手,我老吕死到不怕,就是怕耽误了大事啊。”
吕蒙嘿嘿的笑道,内心却在大骂贾诩无耻,开什么玩笑,让我一个人去袭击刘备,怎么不叫我去自杀。
不过,看贾诩一脸的沉默,不做声了。
吕蒙有些拿捏不准了。贾诩肯定想破坏刘备的联姻,但是也没蠢到,真把自己当傻的地步吧。
贾诩不做声,吕蒙也不做声。很快,二人又僵持了下来。
半响。贾诩看了一眼吕蒙,暗骂一句后。才开口道:“既然明不愿,何不寻找一些盗匪,收买他们,让他们做先锋,能一举杀掉圣女更好。
若是事有不成,也能迷惑刘备,然后我们在联手埋伏,必能陈宫。”
“这个简单,西北民风彪悍,马匪众多,我到是知道几人,实力非常强悍,没准,我们不用出手,就能成功。
只是,先生就不怕打草惊蛇,引起刘备的大军,护送迎亲队伍”
贾诩淡然一笑道:“刘备堂堂大汉皇叔,若是联姻都搞得风声鹤唳,岂不自损名望,让羌族轻视
而且,从羌族圣地,到武威郡路途遥远,他们总有松懈的时候,到时我们在行雷霆一击。”
“先生高计,我这就去了。”
吕蒙大笑一声后,便带人去联络,西北各路的盗匪了。
金色十月,秋高气爽。
十月十五,利婚嫁,忌迁徙。
这一天,刘备的迎亲队伍,终于从羌族圣地月儿湖,开始出发了。
“秋水就拜托皇叔了。”
姜翰和羌族一众头领,都来相送。
羌族年轻才俊,也聚集了上万人,敲锣打鼓,披红黛绿,喜气洋洋的,来送他们的圣女出嫁。
“岳父大人放心,小婿一定让秋水幸福平安,渡过此生。”
刘备穿着新郎官的衣服,前面还戴着大红花,一脸笑意。“这我就放心了。”
随后,刘备的迎亲队伍,就出发了。
两骏马拉着一辆马车,马车上的轿,都是用红布装饰,自有一番喜庆。
马车周围是一众侍女,骑马在旁,前面是迎亲礼兵,打着依仗。
后面又有一百多人,扛着新娘嫁妆,还有几十人,赶着上千匹骏马,也都是羌族的嫁妆。
整个队伍,显得喜气洋洋,走出十几里,到了一处山谷,刘备见天黑了下来,就开始下令
休息。
只不过,在天还没亮时,一支几十人的队伍,就先出发了。
这件事没惊动任何人,而且他们轻装上阵,轻便许多。
直到天亮,迎亲队伍,又出发了。
只是刘备骑马走在前头,左右跟的是谯光和甄宓。
“都安排好了吗”刘备开口问道。
甄尧点头道:“少夫人,已经被孙夫人,带着两名四五名女兵,包括红卫,转移出去了,安全后,自然会跟我们汇合,神不知鬼不觉。”
“好,做的漂亮。”刘备微笑道,很满意。
谯光也笑着道:“皇叔好手段,谁也想不到,这嫁妆不是嫁妆,抗嫁妆的又是内卫,执仪仗的也不是执依仗。”
“谯先生,别大意了,贾诩可非同常人。”刘备摇头道。
谯先生微微一笑道:“呵呵,那贾诩确实非同小可。”
说完了,谯光就没在多说了,而是提高了警惕。
自从谯光那一日,一招破了贾诩后,刘备就把他当成,自己身边最强有力的贴身保镖。
虽然,谯光闲云野鹤,不拜刘备为主。
但是,刘备知道,谯光也有追求,那就是他出身道家的缘故,又跟墨家有故。
恰好,跟着刘备,他才有可能实现,他的,光复道家和墨家。可能曹操和孙策都有机会。
但是,他们的思想观念,还是倚重儒家,所以,他选择了,有意重兴百家的刘备。
“我说野王,他们怎么还不来。”
一座高坡上,聚集了上千马匪,彪悍异常,人人手拿环首刀,双眼凶光闪闪。
为首几人,都是各部马匪头领,这次不知为何,聚集到了一起。
但是,其一人异常雄壮,眼精光闪闪,骑在健马上,非常的彪悍。
他的脸上有几道刀疤,说话之间,牵动肌肉,如一只蚯蚓般蠕动,恶心骇人。
他的外号是野王,西北一代最出名的,一帮马匪的二头领,实力高强,为人心狠手辣。
这次老大派他带人,来执行任务。其他几波人,也都以他为首。
“你们都给老安静点,这次要宰的人,非比寻常,待会若是谁给我拖后腿,别怪老手下无情。”
野王象征性的,扬起,手特大号的金背刀,很有威胁性。
“嘿,不就是刘备吗。咱们马匪,立足大漠,纵横西北。刘备就算兵马在强,也奈何我等不得,我们说走就走,说来就来,哈哈。”
“就是,野王你只管放心,咱们待会,一定杀刘备个片甲不留,上千匹骏马,还有羌族的陪嫁财货,可是一批不小的生意。”
西北马匪众多,却分成几帮,这次他们各自,派精锐马匪,联合出手。就是为了,羌族陪嫁的财货,特别是其上千的马匹,以及其的金银珠宝。
更何况还有神秘人,许诺的万两金。“噤声,他们来了。”突然,野王锐利的眼睛一缩,整个人,仿佛变成了一只猎鹰,孤傲而凶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