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以往一样,银子不够找明珠,要搞事情找明珠。
纳兰明珠听完大阿哥的话,心里头一点儿起伏都没有,他只是跟大阿哥算了一笔账。
买地皮的钱、盖房子的钱、养马场的钱、养人的钱,林林总总加到一起,没有百万两银子是下不来的。
“老臣就算是把族中的祭田都卖了,也凑不够这么多银子。而且大阿哥您想想,您每次要找诚亲王麻烦,不都是要吃亏的嘛,何必要抢诚亲王的生意,还把余国柱也挖来,您的目标是太子之位,不是捞多少银钱。”
如果一定要搞事情,那就紧着太子一个人来吧,反正都已经得罪死了,就别再去招惹旁的了,尤其是诚亲王那个疯子。
户部大好的局面,说甩手就甩手了,皇上不过是冷落了些日子,如今连大朝会都要看心情参加,时不时的就要请个病假,若不是看见诚亲王在马球场上秀了一手,还以为这位已经病得起不了床了呢。
几次的事情下来,大阿哥对上老三其实心里头也有些犯怵,只是他也实在缺银子,就算不拉拢官员,他平日里也是需要花销的,娘娘们和两个弟妹都有全身镜用,以前他是拉不下脸来跟老三买,如今生意都归户部了,他若不买,额娘和福晋又该如何在宫中自处。
全身镜不便宜,如今风靡一时的香水价格倒还行,几十两银子一瓶,只是用的太快,半个月就能造进去一瓶。
大阿哥不愿意委屈了额娘和福晋,也不愿让人小瞧了他,这不就想着弄银子了吗。
这笔钱明珠是能出得起的,但他不能出,家里的银子用一点就少一点,若大阿哥有那份前程也就算了,如今花出去的将来能十倍百倍的赚回来,但眼下这情况,花出去的就很难再赚回来了。
“冤家宜解不宜结,虽说您和诚亲王多有过节,但若他有一丁点的野心,都不会把矛头指向您,而是指向太子。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您和诚亲王何不联手呢,您更得万岁爷喜爱,诚亲王手底下发财的机会多,您二位合作,对彼此来说都是好事儿。更何况诚亲王不占嫡也不占长,又一心商贾之事,难成大器,如今看来在万岁爷心中的地位也不过尔尔,他并非是您的阻碍,太子才是。”明珠劝解道。
不是缺银子吗,那便去找不缺银子的,诚亲王从手指头缝里漏些出来,就够大阿哥用的了。
“难不成让我去向老三求和?”
大阿哥半天憋出这么一句话来,明珠便知道这事儿有门了。
“不用您去说,我直接去求诚亲王也不合适,不如让余国柱捎话,他如今在诚亲王那儿应该是能说得上话的。”
依着大阿哥的意思,是让余国柱先去探探老三的口风,若是老三那边松了口,再提和做的事情也不迟。
但明珠到了余国柱那里,一点也没藏着掖着,把大阿哥的意思说得明明白白。
大阿哥手里头缺银子,诚亲王有什么发财的机会若是能带上大阿哥一起,那大阿哥便帮着诚亲王在皇上面前言几句。
余国柱就更不可能跟诚亲王说话留半截了,明珠是怎么跟他说的,他便是怎么告知诚亲王的。
胤祉不需要大哥为他在皇阿玛面前说话,但他的确有一项发财的活儿介绍给大哥。
如今的马球场,上场的都是马球社里的成员,包括赛马比赛也是如此,对观众来说全是熟面孔,也是时候扩招了。
大哥的骑术在兄弟们当中可是数一数二的,若是他能带头领着爱马参加赛马比赛,一定能在京城引起轰动,到时候不光能带动其他权贵子弟参赛,也能吸引更多的权贵来这里赌马。
给大哥工资不太合适,不如设置奖金好了,头名两万两,第二名五千两,第三名一千两,能拿到多少就看大哥的本事了。
“我给大哥三个名额,他自己可以参赛,也可以让手底下的人参赛,若是能一举包揽前三,那奖金便都是大哥的。”
这三个名额是直通决赛的,普通的报名者要通过几场选拔赛,才能参加决赛。
以大哥的身份、相貌和本事,直接参加决赛也是不会有异议的。
第61章二更
大阿哥起初是抗拒的,别以为他没做过生意便看不懂是怎么回事,老三分明就是打算借着他的名气招揽生意,便是包揽了前三名又能如何,他得两万六千两,老三能赚的指定比这多多了。
更重要的是,他为老三抛头露面,这让旁人怎么看他。
明珠不得不摆事实、讲道理:“我问过余国柱了,像这样的赛马比赛,日后还会举行,马球赛的奖金比赛马比赛还要高,这就不是两万六千两银子的事儿了。”
这是数个两万六千两银子,大阿哥若是能连续两届比赛包揽前三,去年掏出去的那五万两不就又回来了。
“您和诚亲王化干戈为玉帛,万岁爷知道了,必然会觉得您友爱兄弟、宽宏大量,这对您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旁人怎么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万岁爷怎么看。
不知是被银子打动了,还是想在皇阿玛那里落一个友爱兄弟的印象,大阿哥同意了。
老三给的三个名额,他自己占一个,余下的两个名额,给了他身边的两个侍卫,若这两个人能在比赛中拿到奖金,他拿一半,剩下一半这两个人自己留着。
至于比赛的头名,他势在必得。
大阿哥虽然对自己的骑术有信心,但在这件事情上并不莽撞,听说老三的马球场可以容纳上万人,等到决赛之日,万一他不慎输了比赛,失了奖金倒可以接受,但在上万人面前丢脸,这不是他可以接受的。
大阿哥选了自己最心爱的一匹马,在决赛来临的前几日,还特意跑到马球场去试赛道。
马球场一般到下午才对外开放,一直营业到晚上,大阿哥要试赛道只能早上过来。
胤祉同福晋和二姐姐这段时间整天泡在马球场里,一则是看人打马球,二则也会下场自己打,他们也是马球社的一员,只是因为地位特殊,所以来去自由,不受管控,也不会去参与正式的比赛。
待在马球场里练球的胤祉,有幸目睹了大哥试赛道的全过程。
骑着一匹毫无杂色的白马,一身青色的骑装,脚上踩着一双祥云图案的黑靴,踏马飞奔。
就算是顶着月亮头,也丝毫压不住逆天的颜值。
而且骑在马背上飞驰的大哥,远比平日里要帅气的多,仿佛是加了一层滤镜一般。
这身手,这颜值,这身份,若只是过来赛马,那未免太可惜了些,不到球场上大放异彩,实在是对不起这样一张脸。
他与大哥没什么交情,不过大哥能来这儿也不是为着他,而是为了银子。
赚钱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他现在还真有些期待大哥能在赛道上一举夺魁了,两万两银子拿到手,大哥想放下也就难了,上哪儿去找这样一个来钱快的正当途径。
连同性的胤祉都觉得大哥这会儿帅气的不得了,更不要说茉雅奇了,看见大哥骑马的英姿,她下本书的男主角就有脸了,不只是脸,连原型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