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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虽然是穷荒之地,要弄一坛酒一只鸡一条狗腿来,也不能算太困难。

困难的是,他居然还弄了一个火炉来,炉子里居然还有火,火上居然还有一个锅子,锅子里居然还热着一锅白菜肉丝面。

坦白的讲,我还真没在屋子上吃过东西,更没让人在我屋子顶上吃东西的习惯。

所以我只好找个梯子,爬上屋顶。

“今天是我的生日。“

他忽然告诉我。这并不是件让我震惊的事情,我说过我没有同情心,也绝对不会怜悯别人,再者,他能坐在这里而不是死去,已经算得上一个好生日了。

“对江湖中的刀法名家,我知道的大概比这个世界上的大多数人都多得多。”他说:“我从三岁的时候就对刀有兴趣,十三岁的时候已经把天下所有刀法名家的资料,和他们的刀谱全都研究过。”

“可我想不起你是谁,我知道你是个用刀的人,可我找不到你的刀,想不起你是谁。”丁丁说着话看着我。

我并没有回答。

所以丁丁也不再说话,却忽然拔刀。

我一动也没有动,我当然知道丁丁绝不会在这种时候拔刀对付我。

他不是这样的人,也不会做这样的事情。

丁丁拔刀,只是为了切肉,刀锋过处,猪首片分,刀薄如纸,片肉也如纸。

好快的刀。

把片成飞薄的猪头肉,用烘在炉子旁的火烧夹起来,把煨的像奶汁一样的寿面,来就火烧吃,吃一口,喝一口。

酒坛子在两人之间传递着,很快就空了,狗腿也很快就剩下骨头。

我吃完,安静的下去。

本来就没什么好说的,能看到这样的刀,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丁丁在这呆了一段时间,他好象要找我用刀的办法,可惜他也实在是个单纯的孩子,到最后,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他在插花。

花在根上,那种鲜艳是自然的,活泼的,被摘下之后,就难免显得有些憔悴了。纵然被修剪过,被供养在最精品的花瓶里,也只不过是一个年华已将去,已经要用很浓的脂粉来掩饰脸上皱纹的女人了,怎么能比得上连蛾眉都不去淡扫的村姑

奇怪的是,被丁丁摘落,修剪后放人花瓶中的鲜花,居然还是同样鲜艳,没有人能看得出一点分别,甚至连我都不能。

他是用一种什么样的手法摘落这些花枝的

我对于这一点的好奇明显不如对另外一点的,我更好奇的是,他从哪里搞来的这些花。

被摘落的十一枝鲜花已经有九枝在瓶中,只有一枝还在丁丁手里。

丁丁慢慢的站起来,看了看手里的花枝,又看了看花瓶。

慢慢的将手里的花枝插进去。将最后一支花递给我。

“请。”

他看着我一脸认真。

花枝在瓶中,带着极疏落而萧然的情致,剩下的余隙还有很多,随便什么地方都可以把一枝花插进去,甚至连十枝花都可以随随便便插得下去。

丁丁在看自己的花,也在看自己的刀。

他的刀一般的眼神,已在瓶中花枝的空隙间选了很多个地方。

他连他自己都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

他已经对他自己的刀法很满意。

可当他看到身边人的表情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错了。他不知道自己身边这个人是谁,却绝对相信他不会看不出这些花枝间的破绽。

可是身边的这个人却好象一点都没注意一样。

随随便便就将花插了进去。

瓶中的花枝忽然间就呈现出一种无法描叙的宛约细致的风貌,花枝间所有的空间和余隙,仿佛已在这一刹那间,被这一枝花填满了,甚至连一朵落花的残瓢都再也飘不进去。

甚至连一只蚊蚋都再也飞不进去。

“谨受教。”丁丁怔怔的看着花瓶,忽然朝我弯腰。

这并不是件奇怪的事情。

我点头,而后伸手,在似乎满满的花瓶中,拿出了一朵花。

一瞬间,花瓶中的花似乎又跟刚才一模一样,类似却又有所不同。

丁丁已经看的痴了。

我把花交到他手中。

而后自己离开。

我想这是他自己的道路。

丁丁在那里一动不动站了三天,我想他会得到他想得到的东西的。

后来他忽然起身走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浮夸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人很奇怪,却也并不觉得,只有我认识的人奇怪,更不会觉得只有我的朋友会过的不好。

人们在我这里奇怪,只不过是因为这里是一个可以让别人奇怪的地方。

你奇怪给谁看

沙漠而已。

沙漠才懒得理你。

我不知道沙漠以前有没有飘过雪,不过我没见过,当我在看到沙漠里飘起血的时候,我忍不住的诧异。

但让我更诧异的事情,是那个从飘扬的小雪里走来的人。

我一直以为我自己就是疯子了,或者自己已经足够不正常,我的朋友们也没有几个正常的,都是些怪人,可当我看到这个人的时候,我只能承认,我的这些朋友,都还在正常人的范围之内。

这个人穿着一件披风,披风是大蓝色的。

里面穿着一件黄色的衬衫。

裤子只有一半,当然是上面的一半,小腿往下的部分已经不见了。我不知道是他自己弄的还是别的原因。

鞋子一只是红的,一只是黑的。

一顶黑色的帽子,有一般有帽沿,另一半没了。

背着一个大箱子。

是一个男人。

我不知道他是来干什么的,就象我不知道任何一个来这里的人是来干什么的。

我看见他的时候才不过刚开始下雪,可当他走到我面前的时候,雪就已经停下了。

“我叫贰登楼。”他看着我介绍着自己。

我示意他不必介绍自己,可他却好象没看见一样的继续说着:“二不是那个二,是贰的贰”

我实在不理解这个名字到底有什么特别的意义,我也不想理解。

也许是因为他说到这里已经说完了,也许是因为他看明白了我的意思,反正他是不再开口。

“我这里不管住的地方,只管吃喝,住的地方你自己处理。这是沙漠,你知道的,所以价格有点贵。”

我并不是一个黑心人。价格虽然有点很贵。只是他听到后却什么都没说。只是点了点头。

而后他就在附近住下了。附近是哪我不清楚,我只知道他每天都会在这吃饭。他并不是个有规律的人。

只是跟我见过的所有人不一样,他好象没有任何想法,他不是为什么来的,也不是想要什么所以来的。

他就那样一身怪异到极点的衣服。让他近乎有些跟正常人类似的行为都变的带上了几分怪异。

我没问过他,他也没说过什么,我想他并不缺钱,因为他从没欠过什么钱。

我也并不担心他不会告诉我,因为我知道,他会说的。

我也并不担心他是来找我的,实际上那根本不可能。

我觉得我已经有了什么准备,让我得到任何答案都不会奇怪。

他整整在这吃了三个月的饭,九十九天。一天十两银子。近一千两。

他的确是个不缺钱的人,终于在地一百天,我开口告诉我他是什么人了。

他说他是个歌手。

我当时用了好长时间,才把这个词确定成一个职业,他显然很不满我的表情,于是他用了三天时间,将歌手跟其他职业不同告诉我。

我一句都没听懂他在说什么。

我只是想明白了他要做什么,他只是想唱歌给人听而已。

真的只是这样。

他的武功并不弱,钱也不少。可他想要的,却只是几个听他唱歌的人,却怎么都找不到。

他说他不需要鼓掌。

不需要喝彩。

什么都不需要,只需要有人听他唱歌。

他不想花钱,也不想用武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