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是不会让一只羊来当自己的首领的。
如果,没法改变这种关系的话,那就尝试去改变,让这只羊,去学会奔跑,去学会撕咬,去学会搏斗,
让它学会站在山坡上对月长啸,
让他觉得草料,是这个世界上最难吃的东西,
让这只羊,变得比真正的狼,更像狼!
两名杀戮到这里的蛮人骑兵已经死了,他们的运气,确实不够好,营地现在大乱,到处都是溃散的民夫,却偏偏冲到了这里。
这里确实只有三个民夫,但这三个民夫,像是民夫队伍里的氪金玩家;
薛三很是熟练地用匕首将这两个首级给割下来,又看了看一脸血污的郑凡,笑了笑,从怀里掏出一条手绢儿,递给了郑凡。
郑凡接过了手绢,用力地擦了擦自己的脸,其实,不擦还好,这一擦下去,刺鼻的血腥味就马上弥漫开来,发了疯一般的往自己的口鼻里去窜。
胃里,当即一阵翻腾,但郑凡还是强行克制着不让自己吐出来。
在这个环境下,自己再弯着腰呕吐,总有一种大煞风景的感觉。
虽然知晓自己有点“废”,但郑凡也在尽可能地让自己在手下面前表现得最好。
“主上,第一次杀人,难免会有一些不习惯,但只要习惯后,你就能体会到此中的乐趣了,真是令人沉醉啊。
来,主上,喝口酒吧。”
郑凡接过了酒袋,没有喝,而是倒在了自己的脸上。
“呼…………”
重重地喘息了几下,舒服多了。
“好了,我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