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场上的胜利者,是具有优秀基因跑得更快、跳的更远、更聪明、更勇敢的人群。然后,我们把上面一段话中的致病基因,改成优秀基因,结果就是:每个人都携带有56个不同的隐性优秀基因。在随机结婚的情况下,夫妇双方携带相同优秀基因的机会很少。但是,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双方从共同祖先那里继承同一优秀基因的机会就会大大增加,双方很可能都是同一种优秀基因的携带者,这样,他们所生子女拥有优秀天赋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往往要比非近亲结婚者高几倍、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宋美龄说到这里,停了下来,不再说了,只是意味深长地看着我微笑。
好吧,我承认我的脑子一时间有点接受不了,思想不太能拐过弯来,毕竟长久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一时间想要改变,是不太可能的。但是也不能不承认宋美龄的话很有启迪意义。
按照她的说法,我们其实可以多生几个孩子,然后挑选比较优秀的孩子进行通婚,这样他们生下的孩子很有可能也很优秀。当然了,这要是在原来的世界,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但是,在这个地方,我们也没有办法,想要保证种族延续,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
“根据希腊神话,宙斯就曾经为了延续种族,不得不和他女儿通婚,而在我们所生活的那个时代,荷兰的一座小岛上,生活着一个族群,这个族群的每一个人都几乎长得一摸一样,身材修长高挑,金发碧眼,聪明睿智,充满魅力,而他们世代所坚守的就是近亲通婚,因为这样才能保证他们的血统纯正,保证他们的优秀基因继续流传。所以说,万事都有两个方面。我们的确需要相信科学,但是也不能偏听偏信,明白吗”宋美龄不愧是活了一百多年,看来她活着的时候,真是有些无聊了,几乎把能够研究的东西都已经研究透了。
“可是,这里面需要一个前提,就是近亲的双方都携带优秀基因,但是我们怎么知道他们的基因是否优秀”我有些疑惑地问道。
“首先,从我们两个人的情况看,我们的基因还算不错,我就不说了,你嘛,虽然是来自山里的放牛娃,但是看你这模样,还有这头脑,再者这身体,似乎基因也还算可以,所以,我们生下来的孩子,肯定都很健康优秀,然后我们再在里面选出优秀的进行试验,反正我们有的是时间,慢慢尝试,最后肯定会遴选出最优秀的基因,可以让他们放心进行通婚和遗传下去的。”宋美龄说到这里,眼睛里放射出兴奋的光芒。你奶奶的,看来这女人还是想要当女王啊,没有人类,她就要生出一个王国来,我真是特么的服了
表兄妹吧有一群可怜人,心实悯之,借此文为他们声援一二,算是尽了绵薄之力
404章失落圣地4
第404章失落圣地4
和宋美龄关于近亲通婚的争论算是告一段落,最后的结果显而易见,我败了,不对,是我服了。
当时,一想到依靠我们俩优秀的基因,说不定可以硬生生,生出一个王国来,我们的兴奋尽头就别提了,差点当场就提枪上阵,开始制造人类了。幸好后来出了点事情,才让我们这个宏伟的计划暂时搁浅下来。
当时的夜色比较深,外面又是风,又是雨的,结果,我们正说到兴头上的时候,洞口居然摸摸索索地进来一个人影。
不错,的确是人影,长得又黑又小,手里似乎还拄着一根拐杖,见到我们,它发出了一声惊叫,掉头就逃出了山洞,消失不见了。
这个情况把我们吓得不清,说真的,当时由于我们都太专注了,都没能看清楚那个身影到底是人还是猴子,我们都是只看到了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背影,那模样似乎是人,但是有不完全是人,总之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突然发生这样的状况,我们面面相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这是怎么回事,心里总感觉有些怪异,闹不清楚那玩意是个什么情况。要说它是人类,那它见到我们为什么会这么害怕可是,如果它不是人类,那又是什么我好像并没有看到它的尾巴。
当时我提议出去找找看,看看那东西到底是个什么玩意,但是宋美龄却否定了我的提议。
“天太黑,风大雨大,这个时候出去太危险了,我们先在这里休息好,一切等到天亮再说吧。毕竟我们有的是时间,周围的时间,我们总会慢慢探查个明白的。”宋美龄对我说道。
听到她的话,我很认同地点点头,但是接下来我们却都没有什么睡意了,暖暖的木柴火烤着,宋美龄脸蛋儿绯红,我们互相看了一眼,小心脏都噗通直跳,当时我心说,要不现在就开始上阵操作一番
但是又觉得不太妥当,也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总是有些膈应。
宋美龄似乎也有点无法接受,讪笑了一下,继续去睡了,只把她的机械表脱给我,让我过三个小时就叫醒她,换班担任警戒工作。
我点了点头,看着她背对着我侧躺着睡下了,人再次陷入了万般空寂的无聊沉思之中。以后的日子就要这么无聊地一天天过下去了么
哎,无奈啊,无奈。
起身走到洞口,对着山林发呆,雨水扫进来,打湿了裤腿,有点冷,只好撤回来,对火独坐。
这样无聊地坐着,不知不觉有些犯困,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我身上披了一件衣服,张眼看时,发现是宋美龄,她已经醒了,我看一下时间,刚好三个小时,她倒是挺准时的。
“去睡一会吧,一整天下来,你也累坏了。”她温柔地对我说道。
我讪笑一下,没说什么,的确是有些疲惫了,于是走过去躺到行军毯上,很快就进入了梦乡,睡得当真是香甜。
一觉醒来的时候,天光已经大亮,霞光万道,利剑一般穿过层林射下来,就落在我们的洞口,那光亮晃得人眼睛都张不开,我适应了大半天,才能看清周围的情况。鼻子里嗅到一股浓郁的肉香,抬眼看时,发现宋美龄轻捥长发,一副小媳妇的模样,正在火堆上烤着一只野兔。
我看着那烤得焦黄的兔肉,食指大动,恨不得一口给吞下去。连续咽了好几口口水,这才起身走过去,问她道:“这个哪里来的”
“忘记我有弩箭了吗用箭射来的,香着呢,”她说话间,撕下一条兔子腿给我,我接过来,大口地啃吃起来。说真的,因为没有盐,这肉虽香,但是不好吃。
但是宋美龄也真够独到的,她见我吃得急,笑了一下,打住我,伸手递给我一片绿油油的大树叶,那树叶里有一些白色的粉末,不知道是什么。
“这是岩盐,刚才顺道找的,味道不错的,但是要少吃,吃多了会得结石,”她对我说道。
我沾了一点在兔子肉上,吃了一口,发现果然咸咸的,那肉的滋味就全部体现出来了,吃的我差点没把舌头咽下去。
吃完一条兔子腿,我一边去撕另外一条兔子腿,一边看着宋美龄道:“没想到你这么厉害,这深山老林的,你居然连盐巴都能找到,简直是神人。”
“这个其实很简单啊,因为层林里的那些动物,也都要吃盐的。你只要跟着它们,看它们去什么地方吃石头,就知道那里有盐了,我就是跟着一头野牛,找到了盐池的。”宋美龄对我说道。
“你还真大胆,不怕被大蛇吃喽”我问道。
gu903();“怕什么,我有枪呢,再厉害的野兽,一枪还不打死了大蛇也一样,我直接打瞎它眼睛,它不就废了我的枪法可是很准,不像你,打三发子弹,有一对半都打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