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吸血鬼化为蝙蝠消失在黑暗中的技巧,我很敢兴趣。而手中这件吸血鬼披风,摸起来既不是金属也不是丝织品,有一种生物一样的滑腻感觉。我试着将不死族的力量输进去,披风边缘产生了明显的变化,平整的边缘出现裂齿,轻轻一挥,直接在墙壁上留下了深深印痕。
第四卷夜访吸血鬼第一章再会女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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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披风披上,我问夜叉姬:“怎么样,我帅吗”夜叉姬摇摇欲坠,却还是笑着回答我:“就像天照大神一样英俊。”我笑着扶住她,拿出一小瓶圣水让她饮下。圣瓶净化的圣水虽然不能拯救黑骑士雅达,但是治疗一般的不死族伤害绝对是灵药。况且,夜叉姬在刚一被咬,就用口中的小刀喷射伤了那个小吸血鬼,灌入她体内的不死族毒素并不多。喝下圣水后,夜叉姬面色好了许多。虽然看起来还有点虚弱,但是身体不再微微的颤抖。我问道:“伤亡情况怎么样”“三人受伤,没有人死亡。”这时马蹄声跑步声从远方快速接近,我挥手让所有隐奴退下。在他们消失在黑暗中后,一队巡逻兵举着汽灯出现在我眼前,将我围在当中。领头的人身披重铠,马也披着甲胄。我以前觉得骑士这样很威风,全身的铠甲反射着光芒,战锤,骑士剑,投枪悬挂在披着甲胄的高头大马身上,就像是移动的堡垒。当这样的骑士策马在石板路上飞奔时,马蹄铁摩擦着地面,不时有火星闪烁。那种气魄,令任何人看了心头都要升起敬畏之心。哇,那就是骑士少年的羡慕,少女的梦幻。可是以现在的我看来,骑士的这种行为,愚蠢无比。城市中不是战场,不需要冲锋时最大的冲击力杀伤力,要的是快速的反应,灵活的行动。靠这样的骑士别说逮住强大的吸血鬼,就是那些隐奴也能利用黑暗利用城市中的地形在他们面前悄然逃走。雅达说的没错,大多数骑士都是追求战场上的杀伤力,而忽视了这世界的争斗并不是只有两军交锋的战阵。这名骑士拉下护面,露出了一张严肃的面孔:“你是谁这里发生了什么”说话口气很不客气,骑士的信条中有骑士需要谦虚,但是就我见到过的骑士,哪怕是见习骑士,面对普通人的时候他们的心底是看不起普通人的。骄傲,也是骑士的信条。我有时候在想,所谓的骑士信条是那个坏心眼的家伙发明的,很多东西都是自相矛盾的。为什么千年来,这些骑士就不去思考骑士信条究竟是否正确,而就这样世代传承下来呢夜叉姬厉声道:“这位是赤龙城堡的安吉先生,阿方索伯爵夫人的未婚夫。骑士,你怎么能如此无礼的对待贵族。下马,完成你的礼节,”这女人太会察言观色了,我不用说话她就知道该做什么,有这样的一个贴身女奴实在好用。我下次干脆向晓月姬黑岛一夫正式把她们一族要过来,作为只属于我的奴仆算了,要将她还会去,我有点舍不得。骑士并未下马,而是上下打量着我:“你就是安吉,特伦的安吉”“特伦好像并没有第二个安吉。”我很讨厌这样抬眼向上看人说话。“骑士,报上你的名来。”骑士声音就如冰窟中传出来般冰冷:“我是迪诺治安卫队下属的骑士,巡查队长雷德。被你杀掉的骑士道格拉斯,是我重要的部下,也是我最好的朋友。”不过他的话,解释了他为何会用这样的口气和我说话。迪诺城怎么说也是常住人口多达数百万的超级都市,可是怎么我就这么巧白天杀了的人,晚上就能遇到他的朋友。难道我真的被什么人诅咒了,所以这么倒霉。不过想到这里我咧嘴大笑,也许不是我被诅咒了,而是迪诺的骑士们诅咒了,所以才会遇到我。”我的笑在雷德骑士眼中大概是明确的挑衅。他猛地拉马,马匹在我面前人立而起,马蹄落下,碎石溅起。马蹄落下的位置,离我的脚大概也就一两寸的距离。“如果我不是公务在身,现在我就斩了你。”“在那之前我就会砍了你的头。”夜叉姬长剑出鞘指向雷德。我则是淡然一笑,永远都是自信满满,对自己的武力坚信不疑。骑士这种东西,有雅达这样了不起的人,但是大多数都是迪诺城这些愚蠢的骑士。“雷德骑士,如果你能够打败我的女仆,也许我会有兴趣让你彼作为我人生中的纪念品。不过现在,我们还是来谈共事比较好。我受邀组建追捕吸血鬼的行动队,今晚我们伏击两个吸血鬼,不过没想到有一个高级吸血鬼跑了出来袭击了我们,把我们抓的吸血鬼杀死灭口。这栋房子里面的是吸血鬼的奴隶,我杀了几个,剩下的你们治安军来处理吧。”可是剩下的吸血鬼奴隶并不想被我们抓到,火焰迅速将房屋吞噬,他们举火自焚了。在雷德怒目下,我大摇大摆的带着夜叉姬离开,他最终没有敢阻拦我。回到赤龙城堡我的房间,推门时我愣住了。白衣就如极地的冰雪,白发就像是冬夜的冰霜。赤足的色泽,竟然比白色的长裙更加白皙。虽然只是背影,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只有她一人,站在那里,连空气都变得冷漠肃杀。名义上是我的女仆,实际上根本无视我的生命我的命令让人无法捉摸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古怪女人,白玄女。当时我在和米勒爵士血拼之后,筋疲力尽随时会死,她却扔下我这主人说了一声有事情就消失的无影无踪。但是见到她的背影,我却无话可说了。这个站在那里,宛如一座美丽的物品,这世界的任何波澜都不过是她眼前的尘埃。这样的人,拿她能有什么办法呢我最终苦笑一声:“好久不见。”回过身白玄女道:“时间的长短,只在你的感觉。你每一次呼吸,都会有千百生命在你体内诞生死亡。对他们来说,一念就是永恒。而当你超越生死,超越时空,和星球的意志融合后,那么我们分别的这段时间,只是微不足道的存在。我的主人,我们又见面了。”“不要说这些空话了,你简直像个哲学家,我没有告诉你,我最讨厌哲学家吗”“你最讨厌的东西似乎是随着你的心情而改变的。”白玄女还是真诚的刻薄,说话总要戳人的痛处。上下打量了我一番,白玄女难的露出满意的表情。“很好,我的主人,你进步很快。能将布拉姆斯之血和内气结合起来,你的内气运用比我想的进步要快很多。不过你过多使用不死族的魔力。不死族的魔力初期会让你觉得可以迅速强大,但是随着时间,就会停滞不前。过多依靠不死族的魔力,只会影响你的成长。”我不悦的说道:“我现在仇人遍地,骑士们都想杀我。不死族的魔力可以让我的力量成倍增长,现在我来不及想未来,只能看现在。”白玄女难得的点头同意了我的说法:“不错,主人你现在依然柔弱,还没有自我保护的能力,能多一点能力也会大大加强生存机会。”白玄女扔给我一样东西,我接过一看,是掉落在乌蒙山熔岩中的宝剑狂暴雷霆。“这柄剑很适合目前你用,我就顺手为你拿回来了。”“你居然会为我考虑,我感动的要掉眼泪了。”我的讽刺毫无效果,白玄女走到我身边,看了看我脖子上被那个小吸血鬼咬了的伤口。伤口已经结疤,快要痊愈。我埋怨道:“今晚被一个小鬼咬了,吸血鬼除了吸血,战斗中也爱咬人,简直就是一群丧家犬。”“吸血鬼的血牙中空,在咬住物体时会从牙齿中喷出强烈的毒素。而且他们下颌有力,连钢条都能咬穿,用牙咬是他们习惯的作战方法。长老级别的吸血鬼,甚至可以将毒素雾化喷出,制造大面积的瘟疫。不过你体内有布拉姆斯的血带来的魔力,吸血鬼的血牙毒素对你没有伤害,反而会加强你不死族的力量。咬你的吸血鬼等级很高,这样的话,你应该可以使用吸血鬼的能力。”我一听大喜:“我能像今晚那个小吸血鬼那样,变成蝙蝠飞走吗”在空中瞬间化为一群蝙蝠,消失在黑暗中,这一招,真的很酷很有型。“化身术你现在使用应该有些困难。”白玄女想了想道:“而且化身术复原身体时,完全依靠不死族的魔力,如果使用这种法术,你需要成为彻底的不死族。主人,你要放弃阳光的话,我可以教你这种法术。”“那还是算了。”我虽然觉得化为一群蝙蝠比较酷,但是要用今后只能生活在黑暗中来换,我是不干的。“况且吸血鬼的化身术,并不是多好的变形术。化身为蝙蝠后,就没有了防御能力。要是被击中,一个小孩也能用弹弓杀死,太危险了。”看来我认为很酷的法术,在白玄女看来,根本是无用招数。
第四卷夜访吸血鬼第一章再会女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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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玄女教了我两种吸血鬼特有的法术,第一种,是雾隐。只要有水,就能在身边制造雾气,来隐藏自己。在夜晚,这一招可以大大增强自己的隐藏能力,是偷袭的绝佳招数。第二种,是利用我抢来的披风。从高处跃下,将不死族力量输入其中,披风就能化作类似于翅膀的作用,可以让人在天空滑翔,而不会被摔死。而且在战斗中,也可以利用披风令身体的移动变得诡异复杂。可惜的是,这两种技巧,都能只在夜晚使用。不死族的力量在白天会大幅度削减,根本无法使用。我也将这一段发生的事情告诉了白玄女,白玄女毫无表情的听完了我所说的说道:“从你所说的来看,你的内气可以进入第二阶段了。”白玄女所说的第二阶段,是让内气在运行时,聚集在身体的某个部位,积攒起来,然后瞬间爆发输出。我已经从雅达那里学习了如何让体内的内气运转产生强弱变化,来加强内气运转的效率。而白玄女所教的爆发,还是让我吃了不少苦头。先是学习将内气凝聚在手臂,全速出拳,让内气在出拳的刹那爆发出来。轰隆一声,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一拳击出,离我一米的墙壁上被硬生生的轰击出一个脸盆大的窟窿。而相对应的,我的手臂一片通红。无数血丝从手臂的毛孔中喷出,将我半边身体染的通红。白玄女早就知道了会出现这种情况,躲到了几步外。在我因为失血感觉头脑昏沉沉的时候,她走了过来。用一面蝉翼一样的透明物体,缠在了我的手臂上。因为内气强烈喷涌而撕裂的血管在冰凉舒适的感觉中迅速的愈合。“你的身体还是太脆弱,承受内气的爆发对你的身体负担很重。夜晚的话,你可以利用不死族的力量强化身体,承受一定程度的内气爆发没有问题。但是白天的话,就需要控制,过度追求内气爆发的威力,反而会将自身的身体摧毁。”“普通人的身体,还是吃亏。”我将脱臼的手腕接上。“白玄女,有什么办法让我的身体变成骑士吗”“骑士的力量来自于基因编码a40,大部分人身体中缺少这种基因,这就是骑士和常人的区别。”我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她在说什么东西“任何人只要有决心和毅力,都能成为魔法师。所谓的魔法,不过是按照一定程序控制微晶体离子机器引起原子排序的改变而已。但是骑士,却是精子卵子结合时所形成的遗传基因编码决定。”“你是说,人在还没有出生,就已经决定了会不会是骑士”我勉强听懂了一点点。虽然还是不明白什么是基因,什么是微晶离子机器,什么是原子。”“不错,不过a40基因,存在于所有人体内。不过它是隐藏的基因段,存在于人类的线粒体中。随着时间,种族延续传承,在人体的数量大幅度减少。大部分人类体内的a40基因,都已经淡化到几乎消失。而拥有a40基因段的人,就是你们所说的骑士。a40基因段越完整,肉体就会越强大。在人类刚诞生的时候,他们有完整a40基因段。那时候他们不需要翅膀就能飞翔,可以潜入数万米深的海底,任何自然环境下都可以生存,可以改变身体细胞构成,比钢铁还要坚硬。可以化身巨人,移山填海。不过那种力量,随着生命传承而已经减弱到如今的地步。”我努力的去理解白玄女说的,她的口气,简直像是人类诞生之时他就已经存在了。她的话的意思我勉强听懂了,不就是远古时候,人类都是纯血的骑士。随着血缘的混杂,骑士的力量就淡化了。这样说多简单,非要说一大堆我完全听不懂的话。“你的意思是,我无法成为骑士了”我有些失望,以我现在的能力,我自信在夜晚就是和米勒子爵再次交手,不需要借助白玄女的力量,我也可以击杀他。白天的话,胜负大概就只有五五了。米勒子爵是骑士中的剑骑士,剑术高强,但是在剑术技巧上,我有足够的自信可以击败他。可是身体的能力要是差距到技巧无法弥补的差距,那就麻烦了。如果我有米勒子爵那样的骑士身体,以我现在的剑术,就是三个乃至五名米勒子爵这样的骑士,我也有自信可以对抗。不,如果有骑士的身体,就是面对青骑士格兰特,或者黑骑士雅达,我也自信就算赢不了,我也有一战的能力。将那晚白玄女化身为战斗形态的战斗记忆和雅达的幻影剑结合,再加上从龙吼剑剑灵处获得的龙吼剑之前数十个主人的战斗经验,当然,还有我出类拔萃的天才。令我在短短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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