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幕(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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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这好像是妈妈第一次主动找原籽温聊天。

鞠慧音知道自己一直都不是称职的母亲,在她的心里事业和梦想要远重于家庭。她认真审视原籽温白净如玉的脸庞,惊觉女儿是真的长大了。她有一对双眼皮摺得很深的眼睛,黑白分明,眼梢向上吊起,透出几分凌厉。

很像她爸爸。

鞠慧音轻轻抚摸着女儿的长发,她说:“我不希望你因为喜欢一个人失去太多的东西。籽温,安家路那种男生,你爱不起。”

她没有把原籽温当成小孩子,她尊重她的感情同时也清晰地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你爱不起他。

这句话仿佛是锋利的刀刃,沿着原籽温的心脏缓缓劈下去,血液无声地冒出来,痛得她不能呼吸。

原籽温曾以为自己心无旁骛,喜欢安家路便是十五年来最勇敢的冒险。却不知他是五光十色的海市蜃楼,而她不过是脚踏实地的芸芸众生。

直到假期结束,原籽温都没有去医院看望安家路,只是从罗谦君和苏黎裳口中零零碎碎地打探他的消息。房萱自从上次落水后,就高烧不退。鞠颜茜找上门来兴师问罪,原籽温也视而不见。

她戴着耳机坐在床上听安家路最喜欢的英文歌曲,鞠颜茜尖锐愤怒的声音还是渗了进来,“房萱下学期就会转学,我绝对不能让她再见原籽温!她迟早会害死她!”

原籽温将双手紧紧地捂在耳机上,望着墙上贴满的那些横幅标语,一句一句地念出来。仿佛只有借助安家路的力量,才能摆脱鞠颜茜恶魔般的诅咒。

她的声音越来越大,语速越来越快,直到被自己的吐沫呛到才不得不停下来。口中泛着腥甜,咳到声嘶力竭,用手一抹脸,才发现早已濡湿一片。

那晚电话忽然响起来,原籽温正好去卫生间,她拿起话筒,里面是沉默的空白。

她的心脏蓦然紧缩,一揪一揪地疼起来。

她知道是他。

果然,安家路轻声说:“原籽温,我想见你。”

原籽温跑到窗边,看见安家路就在楼下。

雨声清响,昏黄的灯光透过窗户,照出细银如针的雨丝,交织出安家路孤单的身影。他坐在轮椅上,靠在出租车旁,满身的绑带和伤痕,只穿一件薄薄的外套。原籽温一眼认出他手里的那把黑伞,是他们第一次一起街拍时自己用过的。

原籽温想立刻冲下楼,可刚走到门口又返身回屋。

她从窗帘的缝隙望下去,看到少年始终倔强固执地仰着头。一段时间没见,他瘦了好多,脸颊的婴儿肥都不见了,下颚尖尖的。他的头发也长了,一缕缕被雨水打湿黏在额头上,面无血色。

他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像只被人遗弃的家猫,眼神里是无穷无尽的落寞和孤独。原籽温觉得眼神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明明没有形状,却是如此鲜明立体地传达情绪,就像此刻。

原籽温被烫到般快速转过身,仿佛再看他一眼整个人就会融化。她沿着窗户缓缓坐到地上,身体内部似乎裂开一道沟壑,彻心彻肺地寒凉,呼啸着冷风。

她将手用力按在胸口的地方,告诉自己要狠下心肠。

熬过这一夜,她就熬过整个青春。

天亮的时候,原籽温小心地望出去,院子里已经没有了安家路的身影。晨曦温暖,雨过天晴,昨晚的一幕就好像梦境一般。

罗谦君来看原籽温,他说:“你老人家把自己关在屋里一个假期,悟出什么绝世武功招式来了吗?”

原籽温横他一眼,又垂下头,轻声问:“他怎么样了?”

“放心,他死不了,那家伙的生命力一向顽强得惊人。”

他们都绝口不提他的名字,仿佛安家路三个字是咒语,说出来就是伤筋动骨的灾难。

罗谦君看原籽温无精打采,便拍拍她的肩膀,“哪个女孩年轻的时候没遇见过几个混蛋,况且他九月份就要跟着黑寻出国了。也好,眼不见心不烦。”

果然,安家路始终还是要走。

他是那般光彩夺目的人物,前程似锦,而这万丈红尘偏偏又充满了诱惑,他渴望更多的爱,再多一点。而原籽温只有一腔孤勇,她能给他的始终太少。

原籽温释然一笑,便霍然起身,开始翻箱倒柜。

“喂,你干什么呢?”罗谦君问。

“我去跑马拉松。”

“跑什么马拉松,你吃错药了?”

原籽温不理会罗谦君诧异的眼神,从衣柜里翻出那套红艳艳的运动服。当初她就是身穿这套战甲单枪匹马,赤手空拳赢过洛佩佩的,而现在她要再穿一次,沿着马拉松的路线重新跑一圈,给自己最后的交代。

有始有终,从哪里开始就在哪里结束。

罗谦君望着她站在镜子前抖擞精神,整装待发的样子,一瞬间就明白了她的用意。这就是原籽温,无论摔倒几次总能够爬起来,在她的人生字典中从来就没有“认输”两个字。

原籽温刚要出门,罗谦君叫住她。风从门外吹进来,将女生的长发丝丝散开,这个假期她也瘦了,越发显得尖尖的脸上宝石样的眸子熠熠生辉。她好奇地眨眼,非常孩子气,更像一个明眸善昧的精灵。

罗谦君微笑,“原籽温,加油!”

原籽温顿了一下,随即重重点头,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

无论何时何地,他都是她的观众,为她喝彩欢呼,为她摇旗呐喊。同样的,他也绝对不允许原籽温受到任何伤害。

罗谦君说了谎。

那天他去医院看安家路,安家路的心情非常低沉,无论护士怎么劝说都不肯吃饭。待病房里只剩他们两个人,安家路怔怔地看着罗谦君,“你能让原籽温见我一面吗?”

罗谦君语气不善,“你还想怎么样?”

依照他的脾气,本来已经做好准备狠狠把安家路揍一顿,为原籽温出出气。可现在看见对方把自己搞得惨兮兮的样子,也是下不去手了。

安家路不说话,他那种孤伶伶的眼神真的很有杀伤力,是人看见都会心软。

罗谦君叹口气,坐到他身边,他说:“你喜欢原籽温吗?”

“喜欢。”

“那你喜欢黑寻吗?”

“喜欢。”

“我他妈的真想给你一拳!”罗谦君又怒了。

午后冬日的阳光,薄薄得好像一层纱,轻柔地笼罩在安家路的身上。他的脸一半在光线的明媚里,一半在阴影里,看不清是什么表情。

他说:“在没有遇见原籽温之前,我习惯一个人独来独往,从来都不知道什么是孤单。在我眼里只有两种人,穿得很漂亮的女人和不怎么时尚的路人。和原籽温在一起后,我才明白什么是幸福。我喜欢原籽温,以前是现在是,将来也会一直喜欢下去。”

记得他们在罗谦君舅舅的音像店曾看过一部电影叫《剪刀手爱德华》,那个长着一双剪刀手的机器人在没有遇见女主之前是自由快乐的,可后来他得到了爱,也失去了爱,便深深感受到孤独的滋味。每年冬天,他都会在山顶的城堡里用剪刀手雕塑女主的冰雕像。晶莹的雪花漫天飞下时,她便知道是他在思念自己。

“那天在酒店,黑寻来找我,我已经很明确地拒绝了他的邀请。我不会离开这座城市,因为原籽温在这里,我就哪也不去。我是喜欢黑寻,可没人能取代原籽温在我心里的位置。只要她能原谅我,我做什么都行。”

罗谦君没想到安家路会说出这样一番话,他沉默良久,还是忍不住狠狠拍了安家路一掌,“你傻吗?这些话那天在酒店你怎么不和原籽温说?”

安家路被他拍得直咳嗽,“现在说……还来得及吗?”

安家路的感情单纯得好像一张白纸,也浓郁得好像一壶烈酒,他的不谙世事,他的率真直白,是一把锋利无缺的双刃剑,刺伤对方的同时也将自己伤得体无完肤。而原籽温那个死心眼,一旦陷进去也是全情投入,不计后果。

这样的两个人,真的能够在一起吗?

罗谦君转头看他,郑重其事地说:“喜欢一个人不仅要守护在她身边,更要承诺永远都不会伤害她。单是这一点,你就做不到。如果以后你遇到第二个黑寻,你能保证自己不动心吗?”

安家路愣住了,很明显他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罗谦君摇头,他的声音也充满悲凉,“要是你真的那么在乎原籽温,就趁现在离开她吧。”

直到罗谦君离开,安家路都没有再说一句话,他的眉心微微皱着,神色怔忪茫然,仿佛在思考什么,仿佛什么也没想到。

临近九月,天空阴沉似是又要下雨。两旁的树木盛开白色的鲜花,一串串鸽子羽毛般随时都能飞起来。大蓬大蓬的白与绿,满眼生机盎然,在微风中静静流淌,等待细雨降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