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点破,妮丝眼神中闪过一丝尴尬,不过还是走了过来,白皙的双手撩起了我的银发,用郁郁葱葱的手指检验起来,漂亮的手指甲好像一颗颗宝石一样镶嵌在她的指尖,很有没有和美女近距离接触了,闻到妮丝随身带来的香气全身不禁感到有些火热,这个女人还是挺有女人味的。
“看来我真是认错了”妮丝虽然这样说了,不过我总觉得她还没有全信,当然我也不怕她,只要没有确实的证据,她怀疑对我来说没有用。
“你们谁是副队长星天”妮丝离开了我身边后问道。
“我是妮丝小姐的身份和我们有些不同吧,不知道我们这个小队到底要做什么”星天虽然长得五大三粗,这时我也看出了他其实心也很细。
“杀人,目标是教会的祭司”妮丝淡淡的说道,好像杀人就和杀鸡一样。
说道杀人,一直保持沉默的卡朗突然有神了,阴阳怪气的笑道:“杀谁,我最喜欢听到教会大老爷们灵魂的悲鸣”
感觉到卡朗散发的阵阵死气,这家伙如果与其让他去杀人,还不如让他折磨人更加适合,根本就像刽子手一样,其实不光是我,就连妮丝和星天他们都感到有些不舒服。
“你们第一次出击目标有两个,一个是凤凰城的博得祭司,另一个是石头城的古登祭司雨你暗杀古登,其他人对付博得。”接着妮丝又拿出一袋金币丢给了星天说道:“这些钱给你们路上使用,现在你们可以离开了”
“慢着,为什么我们四个去对付一个,而雨一个人对付一个”星天觉得有些不公平,居然站出来帮我说话。
我对他这种做法心里有些感激,虽然他是黑暗骑士,可是他的做法确比那些教会的骑士更像一个真正的男人。
妮丝表现很无所谓的说道:“凤凰城的祭司在教会是上阶祭司,而石头城的古登只是一个下阶的祭司,难道你觉得你们四个对付一个上阶祭司比起他一个对付一个下阶祭司容易吗”
“原来是这样,是我没有想清楚太冲动了”听到妮丝的解释星天立刻道歉起来。
我不知道教会祭司怎么分等级的,不过看样子,这一个上阶祭司要比下阶祭司利害的多,本来我还以为妮丝见到我的长相所以故意刁难我,看来是我多心了。
“三伯,帮我送几位出去吧,你们完成任务后回到这里,我会给你们新的任务。”
从见到妮丝到离开一共才十分钟,我们几个又要踏上新的征途了,出了门星天拿出了那袋金币,抓了一把分给我结果被我推了回去:“星天大哥,这些你们留下吧,我身上还有一些钱,你们人多,用钱的地方也多”
“这怎么好意思呢,这么多钱我们也用不掉啊”
我笑了笑说道:“大哥自己我们进了公爵府大家应该都没有碰过女人吧”
我突然问道这个问题,星天脸红了起来,有些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我笑嘻嘻的说道:“三位大哥憋了很久了,这方面需要用钱的,我们现在过一天算一天,能享乐的时候就尽量享乐好了。”
“可是兄弟你呢”星地这个时候说话的声音都有些激动了,显然他在这方面是最需要的。
“我自然有钱了,难道一个魔法师会缺钱,其实你们如果不够我还可以给一些你们。”
“够了,雨兄弟,你这个人真大方,够朋友”星海看样子似乎和星地是一路的。
“如果这样,我们就不好意思了,雨兄弟既然大家都是一条路上的了,以后你的事就是我们三师兄弟的是”
“谢了,不过我还不知道石头城往哪边走呢”见到星天表态,我心中暗自得意,这几个果然是讲义气的哥们,多给他们一些好处,收服他们对以后我自己建立势力很有帮助。
“对了,雨兄弟你没有来过弗沃斯帝国,石头城在帝国的东边,从这里如果骑马一直走大道,大概四五天的时间就可以到了”
我点了点头然后又问道:“大哥,其实我以前一直跟着导师修炼,还是第一次出山,对教会的情况,还有各个职业的级别不是很清楚”
星天并没有怀疑我说道:“你导师没告诉你,我跟你说说好了,大陆上主要就是武士和法师,武士一共分为九级,到了四级一般就可以封为骑士了,不过骑士只是贵族册封的,一般都还是称之为武士;魔法师级数比较少,前三级的都称之为魔法师,后三级称之为魔导师,各自有上中下三阶,譬如二级魔法师一般称做中阶魔法师,而你导师卡玛则是中阶魔导师,这点和教会的祭司有些像。”
“那你们黑暗骑士和教会的祭司和这些等级有什么区别”我问道。
星天接着答道:“我们黑暗骑士之所以可以称为骑士,实力自然有保证,向我按照武士的级别分,已经达到六级,在上去就是暗魔将了,星地和星海都是五级,不过因为我们是黑暗骑士,只有砍掉脑袋才会死,所以比起一般武士我们都要高上半个级别,至于教会的祭司,中阶的魔法师就可以做下阶祭司了,当然上阶祭司要魔导师级别的才能做,所以解决一个魔导师绝对比解决一个中阶魔法师困难的多。”
“原来是这样罗妮大小姐看上去级别应该很高啊”
“如果我没有猜错,她应该是水系下阶魔导师还有召唤系下阶魔导师,特别是召唤系,这片大陆上已经很稀少了,综合起来她绝对比得上一个单系的中阶魔导师。”卡朗这个时候又突然开口说话了。
“和我导师比呢”我随口问道。
卡朗怪笑了一声说道:“我们亡灵系的魔法是所有魔法中最复杂,最深奥的,更何况卡玛是以召唤系的亡灵魔法最出名,除非罗妮能召唤出巨龙来,或者她水系魔法达到上阶魔导师的水平,否则是不可能赢的。”
没有想到卡玛这老头居然这么利害,怪不得罗妮在见到我的时候后会用看败家子的目光看着我。
我们一伙人分散后,我花了一个金币,直接雇佣了一辆马车去石头城,骑马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老子不会再做了,当然最主要的是坐在马车里,我还可以有世界吸取一些灵力来转化。
一路上可以说是风平浪静,而且弗沃斯帝国比起西方的那几个国家明显要好很多,百姓虽然也很清苦,可是很少见到要饭,至少最低的温饱可以保障,虽然我并不是专家,但是照现在的情况下去,再过几年,鲁米尼斯会被弗沃斯给甩在后面。
石头城跟我想的差不多,是弗沃斯帝国东边的一座小城,马车驶入小城见到一帮子人围着城主的子爵府大闹,当然我是听赶车的人说才知道这是城主的子爵府。
我没有留下,而是直接找了一间看上去还不错的旅店住了下来,最主要的还是旅店隔壁有酒馆。
到了傍晚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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