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一个传奇人物的力量在我的的心中占着多大的位置,在这本书里他的影子也是举足轻重。
为了写这本书全都是爱好和崇拜之情,从小我就喜欢武侠,喜欢到那种为了看大结局不吃饭的地步,喜欢到那种为了等待甄子丹的精武门在十一点才是上映但半夜还不睡的地步,喜欢到那种把接收机保险烧毁了几个还不肯放弃的地步,喜欢到那种把李连杰和吴京的画报在墙壁上贴满满的,喜欢到那种为了模仿龙哥的截拳道在自己的卧室里挂两个沙包,同时还有无数根被我自己用竹子和胶管制作然后打烂很多次的双节棍。
我不知道我这种迷恋武侠武打的程度是否达到了一种忘我的境界,后来我在连城诀里看见“原著金庸”四个字的时候,我才是知道原来这些都是人写出来的。
我萌发一个要在大学里写小说原先开始用钢笔字写的初衷是像巴金那样的的念头,那是当我看了那些年一起追的女孩,电影的最后看见九把刀坐在咖啡馆里嘀嗒嘀嗒敲击键盘,那样的样子很是帅气,也很悠闲自在。
那是九把刀给我的感觉就像是古墓派的高手,自己在这一面,然而读者就在另一面不知道自己,有的人很可能还是在自己身边,那样的样子才是更加叼。
当时我以为要做到他那样的很是遥远,如今虽然没有他那么出名,甚至是万分之一都没有达到,但我知道小人物自有小人物的活法,仅仅只是一个爱好罢了。
曾经也是有过一个念头,那就是背上一个笔记本,办一个无线网卡,走到哪里写到哪里,直到把祖国山河走遍,最后落叶归根。
但始终还是没有那样的一个勇气和魄力。
这本书顺利完本,是给我自己的一个肯定,对于写小说,我还有心思,因为我的脑袋还是活的就会停止思考,故事,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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