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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903();“有,还是没有”小咪没有回答白俊毓,反而追问道,“你请回答我的问题。”

白俊毓沉默了一会儿,然后看向小咪道:“你想听我的故事吗”

“如果你愿意说给我听,我倒是愿意听。”小咪说道,不过它的话锋一转又说道:“你在说你的故事之前,最好能够先回答我的问题,你到底有没有心头血。”

白俊毓说道:“有,一滴。”

“太好了,那你能够将这滴心头血给我吗”小咪高兴不已地问道。

白俊毓摇头说道:“不能。”

“小气”小咪很不高兴地说道。不就是一滴心头血么,竟然不舍得将这滴心头血给自己。

“这不是小气。”白俊毓说道,“而是因为没有了这滴心头血,我会死掉的。我变成僵尸的原因,是因为有这滴心头血。”

小咪不解地看向白俊毓,白俊毓拿过旁边放着的另外一只酒杯,喝下了那只酒杯上鲜红色的液体,然后说道:“这件事情得从十二年前说起。”

“那个时候,我才刚刚满十八岁。”白俊毓说道,“我的家主是一个古武世家,平日里都会隐藏在山里修行,和世间的平常人没有多大的接触。虽然如此,但是我的家族的人,并不是意味着与世隔绝。”

“我的两个伯父,曾经是天朝的开国元勋。如今我的几个叔叔,还有几个堂兄弟,都服务于天朝。”

“我十八岁,按照家族的规定,十八岁就要入世修行。我被安排到了军队里,成了军队里一名普通的官兵。”

“也许在许多人看来,我的家人既然有人,那么肯定会替我安排好了前程。我就算进入军队,也不会吃苦的。不过,那是所有普通人的认识,我的家族并没有替我安排什么。我在军队里受到的待遇,和普通的新兵没有什么区别。半点特殊的待遇都没有。”

“新兵训练结束了之后,我的各项测试都拿了第一名,成为了新兵连当中的一个神话。就是因为这样,我很快就被特种部队的领导看中了,他们将我挑走了。我进入了特种作战部队,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

“一年后,我成为了特战部队里的一支小分队的小队长。我和战友们派往了西北的沙漠执行一个秘密的任务。那次任务,我们遇到了非人类的存在。我的队友很快就牺牲了,到最后只剩下了我一个人。”

“我身为古武世家的人,身体素质,还有身手确实比普通人要厉害上许多,就在我以为我能够活着走出去的时候,却发生意外了。我迷路了,被困在一个没有黑夜,只有白天的,一片黄沙的世界。”

“那个世界,就是一个异时空,我就算再厉害,也是凡人,我根本没有办法走出去。就在我走了不知道多长时间,没有食物的补充,没有水源的补充,我最终还是倒下来了。就在我以为,我要死的时候,他出现了。”

“他是谁”小咪忍不住问道。

“我不知道他是谁,他也没有告诉我,他是谁。总之他出现了。他咬了我,我感觉到了疼痛,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一点害怕也没有,只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轻飘飘,就仿佛要飘向天堂一样。”

“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我竟然身处在一条小溪边。脖子上的伤口也消失了,整个人也恢复了,没有任何的疲惫和不适应,而他就坐在小溪边,一脸笑容看着我。”

白俊毓醒过来,睁开眼睛首先看到的是火光,是篝火的火光。其次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有一大半是被泡在水里,这个时候他才发现自己竟然躺在溪边上,身体一大部分被泡在溪水里。

他想到了什么,赶紧爬起身来,用手摸着自己的脖子,发现自己的脖子根本没有被咬的痕迹,他这才松了一口气。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会突然间在溪边,他转脸就发现篝火边坐着一个人。

那个人不是别人,就是在他昏迷的时候,他感觉的那个咬他脖子的人。他大吃一惊地看着那个人,却发现那个人的脸色满是笑容,这笑容让人感觉到温暖,没有丝毫的害人之心,他是一个极好看的男人,而且还穿着古代的衣服,这古代的衣服既不像是明朝的,也不像是唐朝的,更不像是汉朝的,却有一点像是远古的衣服。

第168章白俊毓的秘密二

麻布短袖长衫,麻布短裤,衣服上绣着十分古怪的图案,像是古兽的图案,又像是一个族的图腾。。。脚上是一双草鞋,可是头上戴着黑色的羽毛做成的头冠,头冠上还有宝石,脖子上还挂着漂亮的石子和贝壳做成的挂饰。

他的这种打扮,让人感觉就像是远古的某位酋长的,根本不像是普通的古代人。

“你是谁”看到这个人,白俊毓问道,“我为什么会在这里”

这个人朝着白俊毓一笑,然后指了指自己的心脏,再指了指白俊毓,说了几句话,不过这些话白俊毓没有一句是听得懂的。

虽然如此,但是白俊毓能够感觉到自己应该是对方救下来的,他说了几句感激的话,然后两个人沉默了。

两个人就这样坐着好长一段时间,天亮了。白俊毓的肚子也传来了咕咕咕的叫声,那个人朝着白俊毓又说了几句话,然后嗖地一声化作了一道黑影就消失了,不过很快他又回来了,他回来的时候,手里是拿着几只松鸡的。

他把其中一只松鸡递给了白俊毓,然后就当着白俊毓的面一口咬在了松鸡的脖子上,吸食着松鸡的血液。

虽然白俊毓感觉到这个人很野蛮,这样的行径很恶心,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看到鲜红色的液体从那只松鸡的脖子上落下来,他的内心竟然有一种压抑不住的兴奋,有一种原始的嗜血的狂热。他当下就和那个野蛮的家伙一样,也吸食起了那只松鸡的血液。

就这样,白俊毓和这个野蛮的家伙成为了朋友。他渐渐地发现,自己只对血液感兴趣,对食物,对烧烤的食物一点兴趣也没有。甚至有些时候,他闻到烧烤的熟食的味道,就会反胃就会恶心,怎么也吃不下。

同时,他也发现了自己身上不同寻常的地方,那就是受伤了之后,竟然能够自动恢复。更可怕的是,他发现他没有心跳,没有呼吸虽然阳光对他造不成伤害,但是他的内心还是对阳光有恐惧,不喜欢阳光。

再傻,他也明白了,他变成了一只僵尸了。

开始那一段时间,他很失落,甚至想过自杀,自我毁灭。可是他悲哀地发现,他根本没有办法自我毁灭,因为他割脖子什么的,伤口很快就愈合了。他强忍着不去吸食血液,可是很快的,他的内心对血液的欲望就战胜了他的理智,他很快就吸血了,而且那个野蛮的家伙对他非常不错,看到他自暴自弃,竟然会照顾他。

日子过得很快,他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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