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骂完了之后,又看向山羊胡子老头问道:“这小子还能够治好吗”
“治好倒是可以。只是用药很贵。他不过是一个小厮,只怕王爷也不同意用那么贵重的药材来救治他。”老头摸着他那把山羊胡子说道。很显然他在王府当大夫多年了,知道什么人该用什么药,如眼前这个睡在柴房里,看起来瘦骨伶仃,一脸菜色的孩子,那肯定是王府的罪人之子,这样的孩子王府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根本没有人会在意的。
“要用很贵重的药什么药”曾然问道。
“他的颅脑有淤血,要散了这淤血,不留下祸根,肯定要用到天蓝花和九松草这两味药,王府的药库里是有这味药,可是这些那都是外国的贡品,王府也不多。只怕用在这个孩子的身上不适合。”老头说道。
“就他这条贱命,还想要用这两味药,他死了,直接抬出去,扔掉成为的野狼谷喂狼好了。走,真是晦气,去见了一个死人。”曾然说道。
老头看到曾然要走,又看到曾然的意思,估计要对这个孩子下狠手,他动了恻隐之心说道:“也不一定死,也许多养个三五年,他的颅内的淤血就会自然散了。”
“养什么,王府没有那么多米粮养这个要死的人,早知道就应该将他扔到野狼谷去。”曾然没好气地说道,对于没有用的人,他是不会多花一点钱来养的。跟在王爷身边这么多年,他还是知道,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就经过处理掉了。
那个老头听到这话,不由看了林晨一眼,一副替林晨默哀的表情。
这两个人走后,没有多久,果然有两个小厮过来了。
还没有等林晨出声,那两个小厮一左一右,就将林晨架了起来,把林晨拖出了柴房了。林晨被他们拖着,忍不住问道:“两位大哥,你是要将我带到哪里去”
“带到哪里去曾管家说了,王府不养吃白食的人,你这样的人,对王府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的,你觉得王府还会养着你吗自然是将你扔出去。”
“可是两位大哥,那位大夫说了,我只要养个三五年就会好的。”
“养个三五年你当王府是善堂啊。”
“没有将你丢去野狼谷喂野狼也是好的了。我们兄弟两个人,将你丢到城外去,如果你运气好的话,遇到一些无儿无女的人,收养了你,你还有一条活路的。”
“三弟,不要和他多说什么,赶紧处理完他,我们好交差。”
这两个人将他拖到王府的一个偏门,然后塞进了一辆马车里,驾着马车就走了。果然出了城门之后,找了一个人来人往的路口,那两个人就将林晨丢下了马车,然后驾着马车扬尘而且去了。
看到有一辆马车丢下一个人,就走了,不少路过的人都跑过来围观了。
林晨的身上还穿着单薄的衣服,而此刻是深秋了,天气还是比较寒的,就算现在是午后刚刚过,林晨还是感觉到有一丝寒气,他不由暗暗地运气抵御这股寒冷。
“怎么丢下一个孩子,看这个孩子的样子,应该有个岁吧”
“这个孩子不会是得了什么不治之症,被主人家丢出来了吧”
“有可能。那些大户人家都是这样,从来不养闲人的。”
“张老头,你不是无儿无女吗不如收养了这个孩子,百年之后,还可以为你送终。”
“别开玩笑了,我就一个孤老头,哪里有那么多钱养得起这样一个病怏怏的孩子,到时候我还要伺候他。”
“我说李大哥,你和嫂子成家那么多年,不是还没有娃吗不如就捡了他。”
“捡这么一个病怏怏的孩子,还不如去牙行里买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要好一些。至少那些孩子还都是健康的。”
围观的人很多,可是没有人出手将林晨这个病怏怏的孩子捡回家去。有一个好心的人,看到林晨的嘴唇干巴巴的,就将林晨扶到了一个没有太阳晒到的地方,然后给林晨送了一碗水。
“谢谢。”林晨喝了水之后,抬头看向那个人说道。
那个人说道:“这个碗就给你了,看你这个样子,是没有人愿意收养你的了。你只怕要自己靠自己了。”
看着这个有一些破的碗,林晨愣住了。感情这位好心人是想要告诉他,他要当乞丐了。不过,林晨还真的找不出别的营生的的手段了,一来他的年纪小,二来他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更重要的是他的口袋里确实一个铜板都没有。
“叫花子”没想到自己竟然有做这样的传统职业的一天。
果然,林晨喝完水之后,将破碗在门前这么摆着,就有一些路过的好心人,施舍给他东西了,有施舍馒头的,有施舍烤山芋的,有施舍几个铜板的。
到了傍晚,夜色将近,林晨的破碗里已经有了大约十二枚铜钱。那些山芋和杂粮馒头都被他吃光了。
林晨将这十二枚铜板放到身上,思考着,他的未来该怎么度过。
离开王府对他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至少离开了那种危险的地方,自己的生命至少得到了保障,但是同时他又有一些舍不得小青。
这一个多月来,小青几乎是每三天就偷偷跑来找他一次,两个人的感情愈发的深了,同时林晨也不知不觉地感慨这位王府的三小姐是一个聪明的小女孩。这个世界和历史有很多相似,至少嫡女永远是第一位的,她的娘亲只是一个风尘女子,因为姿色出众而被王爷喜欢,买入王府中成为一个侍妾。低微的地位使得她生出来的女儿也得不到郡主的称号,只能够被称为三小姐。
不过,因为这位三小姐聪明,也得到王爷的喜欢,王府里的人,倒也不敢欺负他们母女。何况她的母亲没有生儿子,所以王妃也不将宅斗的目光落到她的母亲的身上,省得浪费精力。
“她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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