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收获”庄毕目光一凝,莫非丹枫又找到灵玉了
不过,现在灵玉对庄毕来说,已经不怎么重要了,突破到如今的境界,庄毕发现,用灵玉布阵有点跟不上他修炼的速度,而且最重要的是,随着阵法等级的提升,对灵玉数量的要求几十倍上百倍的增长,要找到那么多灵玉,其难度与寻找灵石相比,也小不到哪儿里去,
灵石在这个世上几乎绝迹,是因为这个世上的修士,根本认不出灵石,也不懂得如何利用灵石和灵玉之类的,所以不懂的开发,让这本来就似乎绝迹的东西,更少出现在市场上。
而灵玉相比于灵石能好一点,是因为玉石受人喜爱热捧,随着玉石的开采,会有一些灵玉被附带着开采出来,
但时玩石头的,终究还是少数,玩奇石的与玩灵玉的相比,实在是太少了,而且灵石本来就比灵玉更罕见很多,两种情况加起来,就让灵石更难出现在世间。
不过庄毕自己觉得有点不可思议的是,他的运气太好了,每次要提升阵法等级时,就恰好找到一块灵石,而且还是非常罕见的那种灵石,四象的,前几天又来个五行的,简直是不要太幸运。
“老大,我这段时间一直在帮你寻找灵玉,也发现了几块,但价格太高,我看他们短时间又无法出售,便想着拖一拖,等价格讲下来再买,不过在这期间,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一个古怪的石头,竟然也有那种灵玉带给我的感觉,而且价格也不是很贵,我讲了几次价没讲动,一直拖到今天,卖家终于松口,答应以一千万出售,我这边赶紧来找你了。”丹枫兴奋的说,“虽然这一千万还是有点贵,但是我觉得这石头带给我的那种感觉,比以前我见过的所有灵玉都要强烈好多好多,我现在搞不清这东西的价值,但我估计,这东西是比灵玉更贵重的宝贝,害怕错过先回报给你。”
“是灵石”庄毕目光一凝,没想到丹枫竟然能找到灵石,虽然现在还不能完全确定,但通过丹枫的描述,他说的奇石八成是灵石,
灵石一千万,这价值简直太低了,别说一千万,就是一个亿,也要马上想办法将它买下来。
虽然庄毕运气好,总是能搞到灵石,但他依旧不会错过任何一块灵石,
大手一挥,庄毕严肃的说,“马上带我去,现在就去买。”
“好”丹枫一看庄毕的表情,心中便一阵开心,知道自己猜对了,那古怪的石头肯定比灵玉更好,
忍不住好奇,一边转身跟着庄毕往外走,一边对庄毕问,“老大,那古怪的石头你叫灵石,灵石又是什么东西呢”
庄毕头都没回的跟甘露露打了声招呼后,离开红玫瑰,然后才给丹枫解释,“灵石是比较高级的灵玉,比灵玉对我更重要一点。”
“那快走吧老大,你都能一千万买灵玉,那这个灵石,一千万肯定是买定了。”丹枫一听,面色一肃,同时心里有点窃喜,能让庄毕变强的东西,他能感受到不凡之处,看来他本身也不是凡人,以后只要好好跟着庄毕混,等到传授神功的那一天,他肯定是天赋卓绝,进步神速,能快速强悍起来。
跟着丹枫,庄毕二人来到松花街的一个转角里,
这里开了一家面积不大,但是古香古色,一看就很有底蕴的古玩店,
名为:通古斋。
这松花街,是一条卖毛绒玩具和礼品的街道,上面除了屈指可数的几个小饭馆,几乎清一色的毛绒玩具店,还有鲜花礼品店,
按理来说,这种地方,吸引的都是大流量的年轻人,很少有上了年纪的人来,非常不合适开一家古玩店,
可是,偏偏的,这个通古斋,就开在这松花街上,而且根据丹枫从附近商户那打听来的消息说,这通古斋已经开了三十几年,客户不多,但始终都没倒闭。
这点让庄毕有点好奇,这松花街他早就听说过,可以说是全省的毛绒玩具中心,三十年前的初代毛绒玩具,全省就只有海市的送花街卖,可以说是老资格的毛绒玩具街,这是甘露露跟他说过的,红玫瑰也是礼品店,对同行自然少不了了解。
可是在这样一条街上,却开了一家古董店,生意很冷清,结果还能开三十几年,简直太厉害了。
“老大,我估计,这家古玩店肯定是年年亏本的,但还能开到今天,也是厉害,估计就是等着卖我们那块石头呢,哈哈哈。”丹枫站在庄毕身边,两人一起往古玩店走,
带着一丝好奇,庄毕和丹枫走进了通古斋里。
一入眼,第一印象是黑,阴沉,浓郁。
店面的装修,古香古色,但气氛太压抑,装修很死板,到处透露着古老腐朽的气息,
装修很老套,样式非常老,一进门,是一个玻璃的柜子,就像是道边修表的玻璃柜,还是木头框的,
里面是一个个黑木的货架,上面陈列摆放着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东西,有兽骨,有草木,还有铁器,什么都有,但大部分都是些普通古玩店看不到的东西。
而这些东西,也大多以黑色为主,若不是灯光照射,这屋子里几乎都没有光线发射,
唯一让人感觉眼前一暖的,是前台玻璃柜上的两个粉色毛绒玩具,一个兔子一个小羊羔,放在那里非常突兀,与周围的环境形成强烈的色差冲突。
本章完
正文第751章阿奴
两个卡通毛绒玩具,让低沉色调为主的店铺内,多了一抹明亮的暖色,显得有点突兀,可能是店主的女儿的玩物,
庄毕和丹枫走进店铺里,并没有看到人,不过他们到来的声音,显然惊动了店铺里的主人,店铺最里面的墙上,有一扇推拉门,被人从内侧推开,然后一个很像书呆子似的男子从里面走出来。
“老大,这个就是店铺的主人,听说叫阿奴,我估计是个代号,或者是小名,这条街上的人都不知道他本名叫什么,也不知道他父母是怎么想的,居然给孩子取这样难听的小名。”丹枫小声在庄毕耳边说。
“嗯,是有点奇怪。”庄毕似是而非的回答,目光一直在阿奴的身上,
这人非常奇怪,看起来气息平淡,并不出奇,好像就是再普通不过的男子,但让人奇怪的是,这人的身体表面,似乎有一层看不见的薄膜,让庄毕无法窥探他的体内气息。
这种情况,庄毕还是第一次遇见,所以,他说的奇怪,更多的是指这一点。
自从他开了龙眼,能让他看不透的人,目前还没碰到过。
男子看起来的样子,大概三十不到的年纪,穿着深灰色的中山装,还有灰色的休闲裤,脚下踩着一双白色运动鞋,鼻梁上顶着一个粗粗的黑框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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