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已经拍好照了,也签好名了,就麻烦配合安静一下吧。”
“不然我也会困扰呢。”
向张志投来感激的目光,玛雅今天是偷偷溜出来的,就是为了找张志。
之前张志在店里弹吉他唱歌的时候,她也在场,听完后便被张志的歌曲给迷住了。
无论是怪兽酒场这个特殊的店名,还是张志那天唱的歌,都让玛雅有一种说不出的归属感。
在这里,大家似乎都卸下了面具,也不怎么太在意彼此的身份。
无论是普通人,还是guts,又或者是怪兽,都喜欢往这家店里跑。
“你。。。能不能把那首歌卖给我。”
面对热情的张志,玛雅想了想还是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嗯?”张志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玛雅解释道:“就是你之前在店里唱的那首《青鸟》。”
张志恍然大悟:“哦,你说那首啊。”
玛雅点了点头:“你开个价吧。”
“就算你这么说。。。”张志困扰地挠了挠头:“不太好吧。”
玛雅脱口而出:“我给你一千万!”
“唉呀妈呀。”张志愣了,一千万啊,我一个月店铺租金才一点五万。
望着张志没吭声,玛雅以为对方不同意,咬了咬牙,继续说道。
“两千万!”
张志:“啊?”
玛雅:“三千万!三千万总可以了吧?”
“不,你误会了。”张志摇了摇头:“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喜欢的话,这首歌送给你好了。”
“有机会帮我的店铺多宣传宣传就行。”
后来,在玛雅的强烈要求下,硬生生地给张志的卡里转了两千万。
没办法,码字阿不,写歌不容易。
该给的打赏和票票啊呸,该给的钱还是要给的。
“我真的很喜欢这首歌,很想亲自演唱,也想让更多人听到。”
张志笑了:“看样子,玛雅小姐真的很喜欢这首歌呢。”
玛雅低头:“可能,因为,这首歌让我想到了家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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