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一大群人出现在家门口时,尤其是蔡智恒他们一身的警服,再加上程城这个陌生警察的出现,牛春牛立刻便面露慌张,手足无措起来,而且此时,从屋里冲出了一只斗牛犬,朝着我们狂吠。
我看那条狗眼珠血红,便故意说道:“程队你看,这狗一旦吃过了人肉,便凶恶了起来,而且眼珠子会变成血红色。”
听我这么说,尤其听到“吃人肉”几个字,牛春华几乎当场瘫软在地。
我们几个人立刻围上去,程城只问了几句,便确认她有很大作案嫌疑,直接将其带回了黑水镇警务局也即是那间天主教堂。
稍一讯问,牛春华的心理防线便崩溃了,很快便招认了,并说出了案件的真相。
正文第二十三章疑云
稍一讯问,牛春华的心理防线便宣告崩溃,很快便招认了,并说出了案件的真相。
死者余雅诗,是在两年前搬到黑水镇的,那时候她刚刚失恋,并且看中了这里安静优雅的环境,再加上她的工作是在网络上直播,不受地点的限制,便搬来了这里。
牛春华的家,距离余雅诗租住的小洋楼,仅仅只有两百多米远。
小镇地处偏远,年轻人基本都出去了,这些年来,也一直有人在大山外面买了房子,举家搬迁,导致小镇里常住人口总数年年下降,很多房子没人住、年久失修便塌掉的也不在少数总而言之,小镇里人不多,牛春华一家和余雅诗即是邻居,又是小镇里少数几个年轻一点的女人镇里大多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两人很快便混熟了。
原本这是件好事,但随着接触的增多,小镇里人都逐渐知晓了余雅诗的真实职业,渐渐地,也就有越来越多的风言风语传进牛春华的耳朵。
其中最让牛春华在意的,是说她老公和余雅诗有奸情。
虽然牛春华的老公长得跟个黑炭头似的,但架不住别人挑唆,而且牛春华也越来越觉得自己老公有点奇怪比如,他们俩夫妻生活越来越少,从以前的一个多礼拜一次,到一两个月都懒得碰她。
而且在平时,牛春华也觉得老公对自己好像越来越冷淡,但对着余雅诗,却总是嬉皮笑脸。
三个月前的某天下午,在确定自己老公溜进小洋楼后,牛春华撞开了小洋楼的大门,当场抓奸在床。
牛春华在讲起抓奸时,神情中还是相当的痛恨和羞耻,她甚至死活不肯将当时的细节透露一丝半点,由此可以推测出,当时她老公和余雅诗在床上的场面,肯定是相当令她“震撼”联想到余雅诗屋里那一墙壁的情趣用品,我们也就了然了。
但是,为了简单的一句“家丑不可外扬”,也为了不被外人看笑话,牛春华竟是硬生生忍下了这口气除了当时和老公大吵了一架,之后在人前便是守口如瓶。
半个月后,牛春华的老公离开小镇去了县城,对外说是去务工,实际上是牛春华不许老公再和余雅诗来往。
可是,牛春华和余雅诗住的那么近,尽管双方都不提“那件事情”,但总有忍不住的时候只是余雅诗长得高大,牛春华身高就差一大截,而且还嘴笨,她自然是打也打不过,骂也骂不赢
最后,牛春华心一横,便设计了这么一条杀人毒计。
毒针中的毒液,是镇外森林里的一种藤蔓植物的汁液,当地人叫做“百枯藤”,毒性很强,不小心被划伤,都会导致手脚麻痹。估计是百枯藤的汁液中含有类似于“筒箭毒碱”一类的成分,后者是南美土著从一种植物中提取出来,专门涂在箭头上,用于狩猎的箭毒。
她将死者弄出那副样子,一来是为了发泄心中极度的彻骨恨意,二来也是为了混淆视线,让警察误认为罪犯是男性。
但她最后让自己养狗咬坏了余雅诗的尸体,虽然大大出了一口恶气,却不知最后也因此露出了最大的马脚。
既然牛春华供认不韪,这案子便算是破了。
可惜可叹,这居然是一桩由男女之情引出的杀人案,也正因为牛春华对老公干下的“好事”的不张扬,所以蔡智恒和何君之前根本没有往报复杀人方面去调查。
牛春华被直接拘押在了教堂后面那座两层小楼房的临时拘留室中,蔡智恒说会在镇里的通讯恢复后,便通知县城警务局,将杀人疑犯转交。
当然,蔡智恒也对我们帮忙破案表示了极度的感谢,至少表面看来,极为真切。
但弄完这一切,我一看手表,已经下午五点多了,而天色阴沉的程度,这像是快要入夜了。
“娘的,这鬼天气”李逸望着天抱怨着。
何君在一边催促道:“你们快回招待所吧,等天完全黑了,就来不及了。”
“什么来不及了大不了我们摸黑回去。”李逸不屑。
蔡智恒横了何君一眼,对我们笑道:“这位小兄弟,你别在意啊小何的意思是,镇上的路你们不太熟悉,要是摸黑回去,万一磕到碰到什么的,摔一跤就不好了,对吧”
我一直都有悄悄观察着蔡智恒和何君,刚才蔡智恒那隐蔽的眼神变化,被我尽收眼底。
我打了个哈哈,说道:“不说回去还好,一说,我肚子就饿了蔡局长,你侄女煮的饭是真好吃,招待所也弄得干净我们这一来,虽说是查案,但麻烦你们实在太多,过意不去啊天气不好,程队,依我看,我们还是趁着还有点天光,赶紧回去吧。”
程城自然没二话,我们一行人就此告辞,直接原路返回镇口的招待所。
一路无话实际上是我告诫大家不要在外面讨论一些疑点,这个小镇像是完全脱离了现代的喧闹,还没到晚上,便安静的可怕,我们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在街道上传出去很远。
快到招待所时,便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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