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2 / 2)

让丫鬟们收起那一摞料子,阿秀拿出纸笔,琢磨起秋袍的样式来。

到了晌午,魏明珠谨遵复命过来陪阿秀一起用饭了。

小男孩还在记早上那一跪之仇,进屋便一屁股坐到椅子上,绷着脸对阿秀道:“我饿了,摆饭吧!”

父亲让他过来用饭,那他就只吃饭,剩下的一句话他都不会与阿秀说。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既然魏明珠喊饿,阿秀马上叫杜鹃去传饭。

摆饭也没有那么块,阿秀提起茶壶,为魏明珠倒了一碗清茶:“少爷读了一上午的书,先喝口水润润喉咙吧?”

魏明珠哼了一声,抿着嘴看向院子,也不去碰桌子上的茶。

他不想说话,阿秀不勉强,坐在魏明珠旁边,阿秀仔细打量起来。

魏明珠虽然看着前方,但他知道阿秀在看他,而且是目不转睛地看。

魏明珠不高兴了,瞪她道:“你看我做什么?”

阿秀笑:“我想给少爷做件衣裳。”

魏明珠愣了愣,这还是第一次有下人以外的女人要给他做衣裳。

“我衣裳多的是,用不着你做。”魏明珠义正言辞地拒绝道,顺便嘲讽了阿秀一番:“不要以为我是小孩子就不知道你在想什么,就算你讨好我,我也不会喜欢你,我劝你趁早死了那条心。”

阿秀有些心虚。

这孩子真精明,她可不就是为了讨好他?

“少爷现在不喜欢,也许我做好了你就喜欢了呢?”阿秀厚着脸皮道,反正对面坐着的只是个五岁孩童。

魏明珠看她一眼,小声嘀咕了句:“厚脸皮。”

阿秀假装没听见。

看都看了,阿秀胆子更大了,绕到魏明珠身后,一边抬手一边笑道:“我给少爷量量肩宽。”

魏明珠一下子跳了起来:“不用!”

阿秀防着他呢,眼疾手快地将人按在椅子上,右手拇指食指岔成尺状按在了魏明珠小小的肩膀上。

魏明珠当然没有那么老实,猴子似的乱动起来。

阿秀按得不稳,被他挣脱了!

魏明珠很得意,跑到门口朝她做鬼脸!

阿秀气喘吁吁的,见状搬出魏澜:“少爷若不听话,晚上我去请世子爷评理!”

魏明珠笑容一僵。

阿秀再诱惑道:“少爷让我量了尺寸,将来衣裳做好了,只要少爷肯试穿,我再给少爷烤羊肉串吃。”

魏明珠被她勾起了馋虫,嘴上却大叫道:“谁稀罕你的羊肉串!一点都不干净,只有你们乡下人没钱吃山珍海味,才稀罕那种破东西!”

男孩子叫完了,等着阿秀来反驳。

可魏明珠等了会儿,只见刚刚还笑得很谄媚的女人突然低下头,不笑了也不说话了,默默地坐回了椅子上。

魏明珠突然无措起来,她,她不会被他骂哭了吧?

他呆呆地站在门口。

厨房的丫鬟们端了午饭过来,见小少爷挡在那儿,杜鹃领着丫鬟们从魏明珠身旁绕进去,几人安安静静地摆好饭菜,再鸦雀无声地退了出去。

杜鹃已经尝到教训了,世子爷、少爷都是难伺候的主,她们在院子里等着使唤更合适。

“吃饭吧。”

阿秀终于开了口,看眼魏明珠,她苦笑一下,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魏明珠慢吞吞走到了饭桌旁。

阿秀替他盛了一碗米饭,指着桌子上的菜肴问:“都是厨房做的,可合少爷的胃口?”

魏明珠随便看了眼,这些饭菜与他那边的厨子做的差不多,他早吃腻了。

“凑合吧。”魏明珠哼道,端起碗开始吃了起来。

吃着吃着,魏明珠偷瞄阿秀。

阿秀夹了一块儿炒肉,很是羡慕地道:“少爷命好,从小就有山珍海味吃,我像少爷这么大的时候,家里很穷,祖父跟爹娘起早贪黑的开面馆做生意,一个月只能赚一两银子都不到。家里穷,平时舍不得吃肉,只有逢年过节祖父才会买头羊烤着吃。少爷想想,一年只能吃一顿肉,便是现在看来普通的羊肉,我那时候也觉得可香可香了,真是天底下最好吃的东西,吃完羊肉串还要把竹签上的油舔一遍,羊骨头也要炖几次汤才拿去喂狗。”

魏明珠不知不觉忘了吃饭。

阿秀看着对面漂亮精致的小少爷,神色落寞下来,低头道:“我长在乡下,什么都不精通,普通的炒菜我做的不如府里的厨子,只会一道烤羊肉,想着少爷没吃过或许会喜欢,没想到……现在少爷若是连衣裳也不许我为你做,那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照顾你了。”

魏明珠越听越不是滋味儿。

她小时候那么穷那么可怜,他好像不该欺负她。

“算了算了,你给我做吧!”

莫名烦躁,魏明珠第一次向一个外人做出了让步。

阿秀心中一喜,抬头问他:“真的?”

魏明珠重重地哼了一声,放下碗,他瞪着眼睛走到阿秀面前,然后,转了过去,不高兴地嘟囔道:“快点量,量完我还要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