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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凡有些身份的蒙古人家,府上都有着大量的奴婢驱口,和田产、马匹、屋舍一样,算作主人的私人财产。这些人都是在连年征战中被掳掠的百姓。西夏人、大理人、高丽人、吐蕃人、女真人、契丹人、汉人、南人……皇帝随意赏赐,下面随意转卖,要多少有多少。

还有少量的驱口,是贫苦百姓自愿贩卖出去的。这种事虽然也属常见,但良民并入贱籍,多少还是要走一些手续。

所以当杜浒请来街坊邻居,宣布要将侄女卖掉换钱,请左邻右舍画押见证的时候,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失心疯了。就连请来的胡同里的保长也劝他再考虑考虑。

杜浒面无表情,只是央人写了条子,催促大家签字。众人面面相觑,只是不动。

良久,徐伯才开了口:“老乡,你可莫要转错了念头。大家过日子都不容易,真有困难,大家伙互相周济周济,总会过去的。这至亲骨肉的,一去可就回不来啦。再说……再说,这孩子要是造化好,去了个厚道人家,还没什么,就怕跳进个火坑,那可是后悔也来不及啦……”

冯姨说:“大兄弟,你也真舍得!孩子养不起,也不是说丢就丢的!大不了大嫂帮你找个人家下聘,把闺女定出去,聘礼明日就送到家,再让人家把孩子接过去过好日子,也省了你这里一张嘴,你说是不是?总是有办法的!何必走这条下贱路呢?这么个粉团儿似的小闺女,你舍得送到人市上去糟蹋?”

杜浒冷冷道:“聘礼?聘礼能有多少钱?让她到蒙古贵人府上吃香喝辣,不是更实在?”

徐伯直皱眉,说:“你这是说的什么话!就算真的到了贵人府上,吃香喝辣的也不是她!再说,你……”压低声音道:“你也是南边来的,就算现在蒙古人是皇上是天,咱们汉人也不能把自己当猪当狗!小孩子犯了什么错,值得让她赔进去一辈子?”

卢叔看着奉书在一边不开口,忽然对她说:“好姑娘,是不是惹你叔父生气了?你知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他要卖你!不要你了!快求求他啊,好好认个错,叔叔也帮你求情,好不好啊?别傻愣着!”

奉书抿嘴看地,一言不发。杜浒不让她说话,况且她也不知该说什么。这些热心善良的邻舍每多说一句话,她的心里就像钻进了一只小虫子,被一点点噬咬着,越来越难受。

冯姨看着她呆呆的模样,忽然伸手在桌子上一拍,义愤填膺,“大兄弟,不成想我往日倒是错看你了!你的心是石头做的吗?”一把拉过奉书,指着她的胳膊大腿,朝众邻说:“上次给这丫头做衣服,我就发现她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问她,她还不敢说,我看八成就是打的!哼!到底不是亲生闺女,他就肯这么糟践!平日里还以为他挺疼孩子的,敢情就是把她当摇钱树来养!你们看看,这丫头都不敢说话,指不定……指不定还让他做下什么孽来呢!现在倒好……”

杜浒突然一拳砸在桌子上,震得满堂皆晃,冯姨吃了一吓,话音戛然而止。

杜浒满眼都是戾气,伸手在桌边一斩,厚实的桌面便裂了一条缝,再一掰,一块桌角应声而落。他把那块碎木在手里揉了两揉,木屑就从手中簌簌落了下来。抬手间,一道狰狞的伤疤从他的右手袖子里露了出来,好像一抹斑驳的花绣。

众人何曾见过这种阵势,目瞪口呆,一下子鸦雀无声。

“众高邻还请动作快些,否则小人恼将起来,可别怪拳头不长眼睛。”

众人脸色煞白,再不敢做声,一个一个地画名画字,看向奉书的眼神全都是惋惜和同情。

冯姨临出门的时候,回头朝杜浒啐了一口。徐伯也不断叹气,口中喃喃的不知说些什么。

杜浒将条子收进袖子里,对徐伯冷冷道:“你是后悔把房子租给我了?哼,老子马上就要发财了,也不稀罕再住你的小破院子。这个月的房钱在我屋子里,明天老子就搬走。”说毕,在奉书后背狠狠推了一把,将她推出了院子。

奉书这才明白,为什么自己提出要回来看他时,他却是一副嗤之以鼻的神情。他这样一副势利小人的嘴脸,街坊邻居怎么还能容得下?虐待侄女、卖良为贱的恶名,只怕立刻就会传遍整个清远坊。

但如果不这样表演,这一场卖闺女的闹剧怎么能显得真实?

走在街上时,她忍不住悄悄说:“对不起……我没想到会这样……”

杜浒黑着脸不答话,只是问:“教你的说辞,都记好了?”

她点点头。杜浒给她编造好了一套全新的身世。她来自江西的一个书香世家,家里没人做官,世代都是顺民。由于战乱,全家失散,只和叔父相依为命。最近,叔父得知家乡的老父老母去世,急于凑足路费回家奔丧,又不忍心让小侄女同受风餐露宿之苦,因此忍痛将她留在大都,企盼有贵人收留。

这样一来,就合理地解释了她为什么识字,为什么懂那么多礼仪,为什么说话文绉绉的不同于百姓家孩子,又为什么非被卖不可。其他每一点可能出问题的细节,他也都想到了,比如她那双半大不大的脚,是因为逃难时要长途跋涉,不得已才放开的,比如她肩膀上的疤,那是在山东时被流寇伤的。

奉书知道,要是没有他这一番设计,要是自己胡乱跑到人市上卖身,只怕被盘问第一句时就穿帮了。

他还悄悄地对她说:“等你到了别人家里,身体发肤都不再是自己的,更别提你身上藏的那些小玩意儿。要是信得过我,我帮你保管。”

奉书只惊得寒毛直竖,一时间不知是该点头答应,还是该矢口否认。他们相处了一年半的时光,她怀里的那些小秘密,终究是没逃过他的眼睛。还好他似乎不知道那瓷瓶里究竟是什么。也许他知道,可是他没问。

奉书一路走,一路权衡,等走到人市的时候,终于下定决心,将拴好了的扳指和瓷瓶包在一个小手帕里,又解下一根头绳,将手帕紧紧系牢,打了个漂亮的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