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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红火火恍恍惚惚
“师父,你来晚了。”
“如果我按照约定的时间分秒不差,那么就会有两打怯薛营成员跟在我身后进门,把你这间可爱的画室糟蹋得乱七八糟——虽然现在也整洁不到哪儿去。”
穿白衣的男人低低一笑,一手脱掉兜帽,一手解下佩剑,随意丢到墙角的一堆油画颜料里。随后便听到“咔擦”几声脆响,某种液体在地板上弥漫开来。
“蛋!”奉书惨叫一声,丢下画笔,踉踉跄跄的扑过来,心碎的表情,“你、你把我的蛋弄碎了!”
杜浒简直要疯了,“你把鸡蛋和颜料放在一起?你今天早上吃的,不会是烟熏火腿炖玫瑰红吧?”
奉书瞪了他一眼,小心翼翼地跪下去,用调色板一点点刮着地上剩余的蛋清。
“你知道现在鸡蛋多贵吗!我最近刚刚发现,如果把蛋清和碱水按某种比例混合,调到颜料里,可以在不减少纯度的情况下增加笔触的粘滞度,但缺点是……也许可以这样改进……”
杜浒不理会她的喋喋不休,径直给自己拉了张椅子坐下。这个腼腆羞涩的年轻人,一提到她事业有关的话题,就会立刻变成独一无二的疯子——疯子里面最会画画的。画家里面最疯狂的。
譬如她为了研究人体结构,居然会趁半夜溜进停尸房,用她那两条细胳膊拖回一具壮健的尸体来,像一个巫师附身的屠夫,细细的剖开每一道机理,辗转研究,只为画出那道完美的肘间转折。
等她画完,心满意足地转过身来,看着那具七零八落的死尸,切口已经显出腐烂的痕迹,居然被吓得大叫,说什么也不敢碰。她害怕不完美的人体。
最后还是杜浒帮忙,趁夜把尸体扔进阿诺河了事。
杜浒最后还是忍不住蹲下来,帮她一道清理了地上的蛋清,一边问:“今天又是干什么?拖不动尸体了?叫我帮忙?”
奉书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我宣布,以后我不会再用尸体了。它们虽然能任我摆布,但终究是僵硬的、没有活力的一团肉。照着死尸画出来的像,我看不到里面的灵气。”
杜浒嗤之以鼻,摇摇头。他自诩还是有些艺术素养,但可看不出来肖像里的“灵气”是什么玩意儿。
“你不会是开始想解剖活人吧?那也好,等我解决了那个可恶的忽必烈,把他活着拖过来,扒光了任你宰割,怎么样?只不过你要是敢把忽必烈那身肥肉画上去,你的画布恐怕会往下滴油,哈哈哈!”
这回轮到奉书皱了鼻子,“你口味真重。”
“彼此彼此。”
“但我喜欢这个活人模特的主意。站过去。”
杜浒不解他意,“你说什么?”
奉书伸手指了指旁边——就是他以往放尸体的那个小空地——满脸无辜的神情,“请你站过去,我要开始作画了。你今天已经迟到了……喂,你到底有没有看我给你的信?”
杜浒摇摇头,“信鸽回来,我看那信上是你的字迹,就按照老时间过来了。内容么,没细看。”
奉书开心地笑起来,“我是请你来给我当一天模特的。”
奉书喜欢完美的人体。上帝创造出人类,赐予他们智慧和力量,让他们做世界的主人。既然上帝是完美的,人类也必定是完美的。
那些残缺、恶毒的心灵,以及那些因放纵和暴虐而扭曲变形的身体,只能说是上帝手中的残次品。那些人,她一眼也不愿意多看。
然而在看到杜浒的第一眼,她就认定,这必定是一个连上帝都会为之骄傲的作品——身体、头脑、心灵。以至于杜浒后来被灭门、被追杀、被通缉,在托斯卡纳的各个黑暗角落躲躲藏藏的时候,她也从没有起过抛弃这个朋友的念头。他觉得,如果杜浒注定被那些不完美的灵魂所击倒,那么自己再也没必要再信仰上帝了。
但杜浒有时候也会蠢得可爱。比如他现在,站到了任人宰割的模特位置,眼睁睁地看着奉书,犹豫了半天,才问:“是不是……要把衣服脱了?”
翻白眼,“那当然,我要是想画漂亮衣服,直接去罗马看教皇就行了,用不着观摩你这身带血的披风。”
“我披风上没血。”
“那是因为我帮你洗过。”
不屑再和她斗嘴了。杜浒把披风解下来,丢到地上。然后又犹豫了片刻,伸出双手,“这个。”
双手手腕上装配着锋利的袖剑,那是奉书为之自豪的改装产品——锋刃隐蔽,出鞘无声,收放自如。最重要的是,老式版本的袖剑需要切掉使用者的无名指,才能挥洒无碍。而这一点也让奉书改进了。她不能允许这具完美的躯体有一点点被破坏。
杜浒称她为本世纪最伟大的工程师。奉书不喜欢这个称呼,说:“应该是往前五世纪,往后五世纪,最伟大的工程师才对。”
也只有奉书最清楚袖剑的装配过程。杜浒平日自己生活的时候,袖剑很少解下来。不仅是因为他警惕性高,更是因为那根本就是一件力气活儿,经常会弄得他满头大汗。单手解袖剑?找奉书吧。
拿惯了画笔的手指出奇的灵活。袖剑被解下来,轻轻放到了一边。对于这个耗费了自己心血的产品,奉书表现得比杜浒还要小心翼翼。
解下袖剑之后,身上的袍子才能脱下来。杜浒用下巴指了指胸前的扣子。
“唔,顺便帮我一块解了吧。”
却不是他犯懒。方才在圣洛伦佐区的一翻激烈巷战,虽然以杜浒成功逃脱告终,但他已经耗尽了力气,要不是惦念着奉书的邀约,真想一头倒下,睡上他一天一夜。
奉书却莫名其妙地觉得脸有点热。杜浒这家伙,欺负自己没给别人脱过衣服是不是?果然单身狗是注定被虐待的物种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