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都百感交集。包拯用力握紧拳头,指甲刺入手心。
王朝马汉瞪着牛眼,喘息粗重,猛地向前,想要请战出城。公孙策对他们用力摇头,泪水从眼角流下来。
城上每个人都悲愤不已,就在此时,辽兵把手里的刀砍断了,他扔了刀柄,伏身想要拿出靴子里的匕首,把朱通的脑袋砍下来。
他弯着身躯,突然觉得后脖子一阵疼痛,顿时他惊得忙站起来,不停晃动身躯。在他的背后,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一只手死死搂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抓着簪子,尖锐的一端刺入了辽兵的后脑。
辽兵发出痛苦的嚎叫,旁边的同伴慌忙跑过来,他们用手里的武器向女孩子砍去,在她羸弱的身躯上留下一个个狰狞的伤口,鲜血不断涌出,她几次要昏过去,却还是死咬着牙关,紧紧抱着辽兵。
渐渐的女孩手上没了力气,辽兵也转不动了,从后脑流出了脑浆,两个人以怪异的姿势直挺挺倒在了地上,辽兵的眼里写满了惶恐不甘,女孩却带着甜美的笑容爹,女儿不用你保护了,女儿能给你报仇了
朱通和朱秀儿,父女两个,在上千名大宋军民的面前,凄惨地死去,辽兵砍下了他们的头颅,挂在了马脖子上,作为战利品。
他们癫狂地向城头示威,大喊大叫,旁若无人。
“大人,拼了吧”
王朝马汉带着许多差役官兵一起大喊,他们单膝跪倒。
包拯脸色灰白,身躯不停颤抖,作为一个男人,一个有血性的人,就应该拿起武器,拼死一战,哪怕掉了脑袋,也比当一个懦夫要强
可是身为朝廷命官,几万百姓的命都托付给自己,能轻易下决断吗
包拯无比痛苦,最终,他只能默默摇摇头。
任凭辽兵如何叫骂,死活不出城。
就在包拯下决心的前一刻,王良璟已经转身下了城墙,他的脸色很不好看,非常非常不好看,他的步子极快,王宁安小跑着都跟不上爹爹。
离开城墙好远,王良璟突然停住脚步,王宁安差点撞上他。
“宁安,爹要出城”
“我也要”
“我要去拼命”王良璟大叫道。
“我要去杀了辽狗”王宁安不甘示弱道。
爷俩对视了半天,王良璟先投降了,他深深吸口气,努力平复激荡的情绪。
“宁安,爹对不起你们,这一去爹很有可能会死,再也没法照顾你们了。可爹不能不去”王良璟用力握着拳头,悲愤到了极点,胸膛里的怒火要把他烧的疯癫了。
“城外不过区区百十几个辽狗沧州城中,有上千士兵竟然无有一个男儿,朱通死了,不管他以前做了什么,他都是好样的,朱秀儿死了,一介女流,尚且能杀死辽狗,为父报仇我们算什么懦夫吗孬种吗”
王良璟扯开盔甲,露出健壮的胸膛,任由冷风吹拂。
好半晌才说道:“爹必须去,爹要是不拼一把,这辈子你爹都是个没用的废物再也抬不起头”
王宁安努力挺起胸膛,争取和高大的老爹拉近距离,沉声道:“我们不光要拼命,还要把这伙辽狗都留下来,用他们的人头,祭奠朱家父女,祭奠所有无辜的人我们会赢的”
王良璟被儿子的态度惊呆了,他反而踟蹰起来。
“宁安,咱们真的能赢”
“能,有力使力,无力斗智。”王宁安自信十足,两世为人,没有任何人比王宁安更惜命,可是朱秀儿拼死为父报仇,彻底打动了他,就算是铁石心肠也要义愤填膺。再没有动作,他都会疯掉的。
王宁安发誓要把所有辽兵都留下来,把他们的尸体堆成山。他从来没有这么气愤过,只是愤怒没有让王宁安失去理智,反而是更加清醒。
辽兵能够肆无忌惮,他们有两个杀手锏。一个是战马,他们平均每人配三匹战马,来去自如,宋军靠着两条腿无论如何也追不上。
第二个辽兵之中有不少射雕儿,论起武功,王良璟不怕任何辽兵,可他的箭术和骑术比人家差了一大截,出城硬拼,只有死路一条。
“要想克制辽兵的弓箭,必须夜间出战,要想牵制战马,必须把他们带入崎岖的地形,设下埋伏,一举成擒。如果真是正面硬拼,即便打赢了,他们也可以逃跑,咱们不能干亏本的买卖”
到了这时候,王宁安还能保持冷静,让王良璟是自愧不如。
他思量着王宁安的话,十分有道理。
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辽兵也不是笨蛋,他们会傻乎乎自投罗网吗
“事在人为,假如需要一个陷阱,放在哪里最好”
王良璟思量一下,说道:“野狼谷没有比那里更合适了”
他们打过野狼谷,对那个葫芦形的山谷记忆犹新,如果不是用计把里面的人骗出来,哪怕死上千人,也拿不下来。
“只要能把辽兵引入野狼谷,我们从两边扔下石头滚木,把谷口封死,里面就是天然的棺材,足够把辽狗都埋了”
王宁安点了点头,“爹,你觉得要多少人埋伏合适”
“多了没用,少了未必能吃得下,三百人吧”王良璟又有些失落,自言自语道:“沧州虽然不下,只怕没有几个好汉啊”
话音刚落,就听到有人瓮声瓮气道:“王都头,你也未免太小觑我们了”
说着,从街口走过来几个彪形大汉,为首的是马汉,后面还有几十个彪悍的军汉,他们到了王良璟的面前,深深一躬。
“王都头,小弟刚刚向包大人辞了差事,这些兄弟都是朱指挥使的部下,大家伙争着要给朱指挥使报仇雪恨你有什么办法,只管说出来,哪怕让我们去死,我们都心甘情愿”
“对啊,我们不怕死”
一大群汉子脖子涨得和脑袋一般粗,他们放声喊着,只为吐出胸中的压抑。朱通的死刺激了所有人,与其唯唯诺诺活着,不如慷慨激昂赴死。
王宁安看着满腔怒火的人群,心中涌起四个字:哀兵必胜
第60章爱读书的辽国人春节快乐
“你们记住,一定要服从命令,大家在野狼谷的四周设下埋伏,只要辽狗进去,就要不惜一切,把他们全都消灭掉”
马汉疑惑道:“二郎,你怎么知道辽狗会去野狼谷”
“我当然知道”
王宁安微微含笑,指了指自己的鼻子,“因为我会把他们送进野狼谷”
韩千寿骑在高大的马背上,抓着装酒的皮囊,拔掉木塞,倒一口浓烈的酒水,喉咙和食道都燃烧起来,别提多舒服了。
他记得爷爷说过,男子汉大丈夫,要骑最好的马,娶最美的女人,喝最烈的酒。他爷爷的一生,前两条都做到了,唯独酒水,怕是比不了自己了。韩千寿十分得意,三十几年的功夫,大宋越发富庶,多余出来的粮食越来越多,朝廷不在限制酿酒,随之而来的是酒水空前大繁荣,种类数百,各有千秋。
宋人最喜欢的当属黄酒,不过韩千寿却钟爱辛辣刺激的烧酒,喝完之后,浑身都暖和,别提多舒服了。
如果有机会,他真想一直晕晕乎乎醉下去,那才是神仙的日子。只是他现在处在大宋的境内,必须多加提防。
恋恋不舍收起了皮囊,继续往前走着。
“启禀大人,前面有伙人,还有好几驾马车。”
“正肚子饿呢,就有人送来了抢了”
gu903();辽兵蜂拥而上,他们奔跑出来四五里远,前面山洼果然有几个人,正围在一起,外面放着马车,车上装着收拾好的猪肉,一扇一扇的,堆得跟小山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