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白沙王国的血堡军团轮换部队准备出发的前几天,白钢的临时府邸上突然来了一位熟人。
黑岩王国的三王子斯坦福格,当初代表黑岩王国参加婚礼的那位使者。
和上次见面时不同,这一次三王子斯坦福格穿的是一身酒红色的紧身制服,脚下的真皮马靴和后背的短披风让整个人都显得英武起来,衣服上那些繁复的流苏装饰颇有些欧洲黑火药时期的军服风格。
如果自己没记错的话,那应该就是血堡军团的军官制服了。
看出了白钢眼中的疑惑,三王子斯坦福格用平淡的口吻解释起来。
“我这次并非是以黑岩王国三王子的身份而来,现在我代表的是血堡军团”说着,斯坦福格右手握拳平放于胸口,向白钢行了一个血堡军团的军礼,“血堡军团所属黑羽旗队副旗队长斯坦福格。”
没想到这个三王子居然还是血堡军团的人而且居然还是一个副旗队长
这段时间白钢也没少打听血堡军团的事,知道血堡军团一共分为五个旗队。
其中磐石旗队的数量最多,负责各处据点的守备工作。
轮盘旗队负责后方的补给转运工作,最为安全。
血骷髅旗队是负责危急时刻发动反冲锋的敢死队,人数最少,但却无人敢惹,因为里面的人不是狂信徒就是死刑犯,最不在乎的就是自己的性命了。
蔷薇旗队和黑羽旗队都是在血堡之外执行任务的旗队,蔷薇旗队负责野战,而黑羽旗队则负责情报侦查。
每个旗队都设有一个旗队长和三到五个副旗队长,斯坦福格作为黑羽旗队的副旗队长也算是血堡军团的高层了。
斯坦福格接着说道:“我这次来白沙王国是作为联络官和轮换部队一起行动的,刚到营地就听说陛下您打算和我们同行去血堡,所以过来确认一下。”
原来是为了这件事。
白钢点头道:“的确是有这个打算,不知道斯坦福格旗队长是否同意呢”
秉承着华国人的一贯传统,在正职旗队长不在的情况下白钢把斯坦福格的那个“副”字给去掉了。
“当然,能有一位国王与我们同行那是我们的荣幸,相信这会是一段愉快的旅途。”
第295幕盛大野游
诚如斯坦福格所说,前往血堡的旅途的确非常的愉快。
嗯,就是实际意义的愉快,绝对没有任何其他意思。
整个旅途就像是一场盛大的野游和狩猎活动,只不过时间长了点,距离也远了点。
每天太阳升起之后队伍就出发了,那些即将成为新的血堡守护者的“精锐”们舒舒服服的坐在各自家族提供的马车里,吹牛聊天,吃吃喝喝。
如果队伍来到了个不错的地方,他们就会停下来安营扎寨,四下出击去打猎,等到傍晚时分再带着各自的战利品回来开一场篝火晚会。
在“精锐”新兵们出去打猎的时候,跟随他们而来的仆人们会搞定宴会的准备过程。
如果他们带了情妇过来,那么晚上就不会太过寂寞。
至于那些没带的人,他们的夜晚也不会难熬,因为管家们会替他们去周围的村镇搜罗最漂亮的姑娘,一袋袋的金银币足够给他们每个人带来一打的姑娘。
夜晚,此起彼伏的哔声响彻整个营地,和他们用剑的功夫比起来,这帮家伙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能真正当的起“精锐”这个称呼。
没错,和白钢同行的这支血堡军团轮换部队几乎全部是由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组成的
碍于不到血堡军团服役就不能继承爵位的规定,这帮家伙想要继承家业就必须到血堡走一趟,可就凭他们那些连花架子都算不上的功夫去了血堡只有死路一条
要知道,在血堡即便是负责运输物资的轮盘大队也是经常要和亡灵作战的,而且,因为职责所限他们不能离开物资,所以只能死守,很多情况下阵亡率比守备部队还要高
这些纨绔子弟也有自知之明,之前一直都当缩头乌龟躲在家里自己玩自己的,没有头衔就没有头衔吧,小命才是最重要的不是么
每次血堡军团轮换,看着那些十不存五的残兵败将,纨绔子弟们总是会默默为自己的英明决定点赞。
但今年情况却不同了,北方原本随时可能倒掉的神圣都泽帝国居然奇迹般的咸鱼翻身了
而且还多出来了一个来自无尽海彼岸的人类国度,他们居然生生在那片不毛之地建立起了一座名叫暴风城的城市
有了它们,血堡就不再是前线了
亡灵们如果想要再次兵临血堡至少也要先干掉这两家不是
以它们之前表现出来的战斗力这场战争持续个一两年难道很奇怪么
所以,即便是永恒圣教不顾北方凌冬同盟的威胁立刻重启对人类的战争,至少今年是绝对不可能打到血堡的
那么,这岂不是意味着今年是混爵位的绝好机会
难得有一年血堡要塞那里是不用打仗的
于是,这支轮换军团就成了白钢见到的样子,如果不是这帮纨绔子弟身边都有一帮好手保镖,光靠他们自己的话白钢甚至都觉得只凭自己一个人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都能一点点把这支队伍给生生磨死
里面最能打的一个魔法师水平还特么比不上自己呢
就这鬼战斗力,别说什么中高阶亡灵了,低阶的骷髅兵稍微多点都能把他们堆死
这么一帮纨绔子弟蹦出来白钢并不奇怪,反正不是他的事他也懒得管,更犯不上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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