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903();持续两个小时的演出一眨眼就过去,侯杰却意犹未尽,逼着王力找人把剧本要来看完通篇故事,剧本上写着,张小强在觉醒之后成功逆袭女警,后来却被自己救下的人背叛,感受到人性的黑暗,最终颠簸流离,来到了天堂岛。
在天堂岛上,张小强感受到了远救会的伟大,久违的人性光辉和家一般的温暖,他志愿加入曙光,在杨会长的领导下,与方队长并肩作战,打过江心岛收复战役,打过国贸大战,终成一代英雄。
“这是真人真事改编”侯杰看完剧本第一反应就是问王力。
王力翻了个白眼,说:“怎么可能,有谁这么傻能活到现在的。不过主角的原型确实有啊,叫胡文超,现在还在曙光,哈哈。”
“侯杰,想什么呢”汤韬推了推侯杰,把他从回忆中拉出来。
“噢,没什么,我刚在想为什么你们江心岛上的人什么地方都跟外面不一样。”侯杰笑了笑。
“那你想出来没”
“嗯,大概想明白了。”
“噢,那就行,来,吃烤翅。”汤韬递给侯杰一串烤翅,略微发黑的表皮上撒了孜然和辣椒面,香气扑鼻。
侯杰接过,尝了一口,问:“谢谢,你不问问我想明白的是什么”
“这有什么好问的。”汤韬又递了一串烤翅到另一个手上,对方冷淡地挥手拒绝,打开瓶盖闷头灌酒。
侯杰眯眼看着那人,他知道这个年纪轻轻就酗酒成瘾的人,是远救会副会长于谦,无论是地位还是战力都仅次于远救会会长。
不过于会长显然瞧不起他侯杰这样的小人物,一路上来无论怎么尝试搭讪,都得不到一个字的回应,对方连看都懒得看侯杰一眼。
“这也是路况不好,不然咱们已经到了。”汤韬一边吃着烤翅,一边说,“最迟明晚就能到了。”
“嗯,是的。”侯杰附和着,“离休息时间还早吧接下来的时间做什么”
“围着篝火堆,唱唱歌,跳跳舞”汤韬哈哈一笑,“你看咱们重骑营,不光有扛枪扛炮的男子汉,还有十二朵玫瑰丽人。不光有骑士一样的热血和信念,也有诗人一般的情怀和浪漫啊。”
这一提议让重骑营的骑士们欢呼叫好,女骑士们大大方方地站起身,载歌载舞,其余人击掌打着节拍,唱着一首奇怪的歌。
“我要做远江的忠诚的儿子。”
“和希望的永恒情人。”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骑士一样。”
“我不得不和烈士与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万人都将火熄灭,唯我等独将此火高高举起。”
“此火为大,开花落英于神圣的故土。”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骑士一样。”
“我籍此火得度一生的茫茫黑夜。”
侯杰听得出了神,没有焦距的瞳孔对着热烈舞蹈的女骑士们,不自觉地跟着身边人一起哼起了这迷人的曲调。
“汤韬,这是”于谦放下酒壶,第一次开口提问,显然他对这首歌也极为喜欢。
“这是张秘书长写的,送给远救会所有人的歌。听她说歌词是从海子的诗改过来的,旋律是她谱的。这歌一出,我们重骑营这些女孩子都成了张秘书长的忠实粉丝呢,你没听过”说完汤韬意识到自己问了句蠢话,尴尬地对于谦笑了笑。于谦长时间独居在海边那栋木屋里,自然没有听过这首流传甚广的会歌。
“海子,太阳七部书,祖国,也叫以梦为马。”侯杰目光迷离,他想起来了,“你们这位张秘书长,很有水平啊。”
“那当然,哈哈。”汤韬与有荣焉,自豪地笑,“不过这是改编的,我个人更喜欢会长为我们重骑营写的专属战歌。”
侯杰点点头,不去争论改编与原创究竟哪个更高明,只是静静地看着,长夜下篝火旁,一众黑衣骑士欢声笑语,扫去冬日的悲凉。
第一百六十六章绝境中的永志上
永志,是灰域内一处小型聚居地的名字,没有什么特殊的含义,仅仅因为里面的人蜗居在永志公司里。
因为永志离黑域太近,随时可能遭遇丧尸和变异体袭击,所以敢留在这里的人不多,里面大部分都是路过歇脚的猎尸人往往是胆子最大,装备最好的那一批,普通的猎尸人可不敢轻易进出黑域。
永志公司大楼内有用的设施都被搬到了6楼,这里正是数十人居住其中的永志聚居地,当然,其中至少三分之二是随时可能离开此地的猎尸人,只有不到十人是永志公司以前的员工,灾难发生后一直困局此地,因害怕危险不敢轻易离开,运气极好地就这么藏了四五个月,直到第一批猎尸人找到这个地方。
在第一次接触到猎尸人后,永志公司的员工们在丧尸猎人们的帮助下建立起这个小型聚居地,或者说猎尸人旅馆。他们把一楼二楼的门窗全部封禁,再加钉木板,要外出时就用绳索从三楼攀爬下去。这样一来,普通的丧尸根本进不来,有几次遭遇变异体也是有惊无险。
毕竟,永志与其他聚居地不同,像新远江城外那几个聚居地,大部分居民都是没有战斗能力的,而永志这几十号人里,个个扛枪带炮,实力不足的变异体跑进来也讨不了好。
“阿武,想什么呢”提问的是一个四十岁上下的秃顶中年人,他正蹲在碳火旁,烤着冻僵的双手。
这是孔武以前的老板,现在他是孔武的手下,负责打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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