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可已来不及,被七星剑穿透了腹部,掀掉一块肉,狼肠带着血红的鲜血露出来。
白耳银狼王知道自己已活不成,但它不甘心,正值青年,刚登上狼王宝座,还未享足王位带来的优渥,就要惨死在一位少年手上。巨大的悲悯在它心中聚集,难消这口气,和其他被它杀害的竞争者一样,死前发出最后一声狼嚎,为树立最后的尊严和荣耀,发起最后攻击的号角。
这是一次殊死搏杀,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但是,雷强并没有充分认识到狼王这次攻击的可怕,一下就被狼王踩在脚下。
锋利的狼爪扣住雷强,身体已入土三分。幸亏有青蟒战衣护身,不然估计已被狼爪捏碎内脏。
狼王再次注视着他,一双狼眼如星光般璀璨,居高怒目而下,王者之气尽显。
雷强第一次感受到死亡的危险,这种危机感在斗蛛皇、杀猛虎的时候都没有过,但此时却如此之强烈。透过狼王的星眼,他看到了自己的过去,看到最亲近的人,还有新认识的朋友,他们微笑着招手,又一闪而过。
“强哥,你死了,我怎么活。”
雷强听到余可响彻天地的悲哀,猛然惊醒,看到狼头已经凑到眼前。他大吼一声,用一只手顶起狼爪,而另一只顶着狼王的下颚,不让它靠近。
狼王加劲下压,同时龇着牙,狂咬一气。
雷强瞬间爆发,左青龙、右白虎再现,一道青光和一道白光从狼爪底下喷射而出。
等余可三人赶到时,雷强闪耀而立,在他脚底下是四分五裂的狼尸,还有一颗狼头在地上滚动。
雷强又进入癫狂状态。
这是余可第二次看到雷强进入癫狂状态,上次有俞仁美施展魅惑之术,让他陷入沉睡,这回她不再,如何是好她看向王晴,希望她能帮忙。
“好吧,让我试试。”王晴对余可说,话语中并没有多少信心。
数次魅惑后,雷强仍处在癫狂状态,不停地分解狼尸,王晴无奈地摇摇头。
现场一片狼藉,连狂犀这样的硬汉都忍不住想吐,强烈的血腥味扑面而来,似乎要把整片森林都笼罩在死亡的阴影中,来祭奠狼王。还活着的狼早已逃之夭夭,在远处闻到狼王的血腥味,发出阵阵悲嚎。
余可没有后退一步,踩着稳健的步子,慢慢靠近雷强,同时嘴里不断地呼唤:“强强哥哥。”
狂犀想阻拦,但被王晴拦住,告诉他这也许是让雷强恢复意识的机会。
雷强听到余可亲昵喊声,猛一回头,不确定,有些犹豫。当持续不断的喊声灌入他的耳朵后,他不再不确定,不再犹豫,眼神中的凶光渐渐黯淡,转而显出正常的神色。
余可猛冲上去,投入他的怀中,狠狠地抱住她,不顾他一身血腥味的狼血。
雷强也紧紧抱住她,看着地上的情景,想起刚才的一幕。
他抬起狼爪后,滚到一边,停稳的一瞬间就穿出去,抱住狼腿,把它掰折,又跳到另一条腿上,掰折,再跳,直到把四肢都完全折断。狼王已经完全没有王者的尊严,在地上哀嚎,像似在求饶。可他像似根本没听见,须臾间便把它五马分尸。
直到余可三人到来,他感受到一股温暖,但又不确定。王晴在施展魅惑之术时,他有过迟疑,但这种感觉有些远,并没有把他拉回来。直到余可的喊声出现,他才感受到一股强烈的暖流,贯通全身,这才完全苏醒过来。
雷强轻轻推开余可,深情地看着她,不禁抬起手,扶缕两鬓散乱的长发,腥臭的狼血粘在她脸上并不显脏,反而更美。
这是一种相携相守的美,这是一种不离不弃的美,这是一种生死相随的美。
第一百六十章金色面具现身
“救命呀,救命呀,他不是人。”
“怪物来了,快逃呀。”
“呀,啊,不要。”
14区红帮会堂,人们纷纷往外逃。
关公雕像前三炷香冒着袅袅青烟,前面摆着一盘苹果,希冀出入平安;一盘寿桃,祈求多福多寿;还有一盘糕点,预示着高人一点。
而在堂前,红帮老大,一个中年矮胖男人,后背贴着地,一边往后爬,一边惊恐地喊:“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金色面具踱步向前,一脚踩在他的脑袋上,说:“我有资格当你们的老大吗”语气不是在询问,而是在警告。
“有,有,有。”矮胖男人接连说了三个有,比机关枪的速度还快。
金色面具哼了一声,正欲松开脚。
一个右手打着石膏,吊着绑带的年轻小子走过来,趾高气昂地说:“他同意,我不同意。”
“黄毛,你,你你不要命了。”矮胖男人指着他说,欲言又止,但还是忍不住说出来。
金色面具一脚把他踢飞,看着黄毛说:“就凭你”
“咔”,挂在墙上的时钟停止转动,时间停止,关公像前那三炷香上冒着的青烟停止飘动,唯一能在静止的时空穿梭的人只有黄毛一人。他拔出腰间的匕首,站在金色面具前,利用仅剩的3秒,连刺三刀。
自从被雷强踩废手之后,他面对敌人不再给对方留任何机会,只要他想让对方死,就绝不含糊,先发制人成了他的取胜之道。
看到慌张奔跑的人群,他已经意识到闯入的人非一般人,猜测有某种特殊的进化能力。放在以前,他会先让对方先出招,饶有兴趣观察对方的能力,然后让对方慢慢品尝失败的滋味,最后让对方绝望的死去,这样才能让他达到。他以此为乐,也确实有这样的实力。
现在,他不再这样,因为这样让他葬送了右手。吃一堑长一智,他自认为是个聪明人,所以决定以后再也不这样,只要是未知的敌人,他要占尽先机,率先发动攻击,一招制胜。
5秒过后,时钟恢复转动,关公像前的三炷香继续冒着青烟,三股血水从金色面具胸膛的三个窟窿里涓涓流出,要是一般人早已活不成,但是金色面具不是一般人,他是经过孟繁辉改造基因的进化人,融合了重力控制、肌肉增强和自愈能力三种进化能力,孤身闯红帮就是这些能力的最好证明。
黄毛可不知道他有这些能力,看到犹如水柱的流血,洋洋得意起来,等着他倒地横尸。
不多一会,流血停止,伤口愈合,黄毛看着神奇的金色面具,傻了眼,晃了心。
“嘭”,黄毛被打断了脖子,横飞出去,死了。
金色面具走近歪趟在地上的黄毛,拿出一根针管,抽了一管血,放在密封的容器瓶里。这算是意外收获,一定能获得王文贵的嘉赏,也算对得起他用24k纯金打造的金色面具。
关公像的三炷香已燃到根部,烧尽后的烟灰再也支撑不住,吧嗒、吧嗒、吧嗒的往下掉。会堂静的出奇,其他人该死的死,该逃的逃,只剩金色面具一人,烟灰掉落的声音清晰可辨。
金色面具走向关公像,恭敬地上了三炷香,随后转身,走出红帮会堂,向青帮走去。
灾难发生后,各大帮会趁火打劫,迅速扩张,弱小地直接被兼并,最后只剩下红、青、橙三大帮会。他们平时打的不可开交,但一旦遇外敌,便能马上互通有无、抱团迎敌。
这不金色面具还没走出院门,就被迎面赶来的青帮和橙帮拦住去路。“来的正好,省得我去找你们,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