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了禁果,企图来一场“指腹为婚”。然而,当她摸着自己的肚子告诉金老太爷说她怀上了青年的孩子,要跟青年结婚的时候,迎来的并不是父亲的妥协,而是软禁。
未婚先孕,这是败坏门风的事情,无论如何金老太爷都不能让这事情传出去。另一方面,他又心疼自己的女儿,不忍心让她打胎,毕竟打胎的风险是很大的。于是乎,金老太爷就把大小姐关着,一边等她生产,一边给她订了一门亲事。
以金家在镇上的声望给女儿找个好人家自然不在话下,而成婚的日子就定在了大小姐预产期一个月以后。金老太爷想着那时候她也出了月子了,就把她早早嫁出去,省的她总是忘不了自己的相好。
然而意外就在大小姐分娩的那一天出现了。
虽然是头一胎,但是金大小姐的生产还算是很顺利,并没有什么死去活来的过程,在生完之后,她甚至还很清醒。然而问题偏偏就出在清醒上了。
大小姐生的是个女孩儿。都说母子连心,在生下孩子之后,她立刻就要求抱抱自己的孩子。然而这个很合理的要求却被金老太爷给阻止了。
老太爷说这孩子是个孽种,让她生出来已经是天大的慈悲了,现在虽然生下了,却不能养在家里。为了自家的声誉,金老太爷让人把孩子抱出去直接埋了。
大小姐哪里肯干,听到这话,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嘴里不停地嘶吼着“你还我孩子,把孩子还给我。”然而她一个刚刚生产完的孕妇,连下床的力气都没有,怎么可能起身去抢回孩子。她就那么嘶号着,眼睁睁的看着一个仆妇抹着眼泪把她刚刚降生的女儿抱出了房间。
当时的金大小姐急火攻心,一口血就喷了出来。下身原本止住的血也开始狂涌,最后,越溪镇第一美女,金家大小姐金此曦,因为急火攻心导致产后大出血,香消玉殒。
金大小姐死后,老太爷真是悔不当初。面子这下是保住了,自己女儿却也没了。老太爷受了很大的打击。原本说要把孩子抱出去埋了也不过就是句气话,谁知道居然酿成这么严重的后果。
老太爷一边让人张罗大小姐的身后事,一边把那女婴托付给了那二狗。这女婴是不能留在金家的,他让那二狗出去找个地方把女婴处理掉,最好是找个好人家,实在不行,就送到道堂,他可以暗中出一大笔钱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那二狗也算是和大小姐一起长大的,他当时很想留下帮大小姐料理身后事,可是孩子是金此曦的骨血,让别人去办这事儿,那二狗又不放心,也只能自己抱着孩子出外寻找地方安置。
天朝从古就是重男轻女,如果是个男婴,那要好处理的多,而这女婴想找户好人家抚养就要难得多了。
于是乎,那二狗在金此曦的头七晚上才回到越溪镇,而他一踏进越溪镇就听说金家出事了。当时他着急忙慌的往回赶,一只脚刚踏进大门,就被里面血腥的模样给惊呆了,原本温婉善良的大小姐此时俨然一副厉鬼模样,手上正拎着一具尸体,另一只手则捏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心脏。
再往后的事情,那二狗就不知道了。疯癫时的他,留下的只是一些零星的记忆碎片。
不得不说,大户人家小姐和普通青年的恋情,这是个挺烂俗的故事,但是背后的血腥真让人难以直视。这金家大小姐与其说是死于大出血,不如说是被活活气死的。好一个烈性的女子。
那二狗讲的这些,不但让我们弄明白了金家老宅闹鬼的根源,更是解决了我们另外一个问题金钟儿。
最开始的时候我们还曾怀疑过金钟儿就是金此曦的厉鬼所化,现在看来不是那么回事,她应该是大小姐的女儿。在长大成人之后,想要回来看一眼自己的亲人。也就那么巧,遇到了来这里招摇撞骗的刘老三,把他带去了烟京。
至于为什么镇上的人没哪个说见过死去的金家大小姐回到镇上,可能是金钟儿当初用了什么遮掩容貌的手法,也可能是二十多年过去了,人们对金此曦的容颜已经淡忘,再加上妆容上的差异,才没能认出来吧。
第一百零六章染血的道堂
“二狗叔,那你最后把大小姐的女儿送到什么地方了她有名字吗是不是叫金钟儿”看到那二狗讲完了,我开始追问。
那二狗听到“金钟儿”这个名字的时候显然愣了一下,“你,你怎么知道小小姐的名字的当初大小姐怀胎的时候,因为被软禁,只能跟我们这些下人闲聊,她说如果他爹真的狠心把孩子送出去给别人抚养,那就给孩子取名叫金钟儿好了,至少让爹妈在她身上留下个影子。”
那二狗又是一仰头灌下一杯酒,若有所思的看了我一眼,“你们这么关心小小姐干嘛”
“额,这个啊”我突然卡了个壳,如果我直接告诉他我们来这里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出了人命案要追拿金钟儿,恐怕这老忠犬打死都不会把实情说出来吧。“这个吧,我们也是在调查金大小姐死因的时候偶然发现的。现在大小姐因为对孩子的执念变成了厉鬼再次出来杀人,想把这事儿解决让金大小姐安息,那么就必须把她的女儿找来,平息她的怨气。”
“真的是这样”那二狗的眼中依旧带着狐疑的神色。
“实不相瞒,后来大小姐害死了六个来这里旅游的年轻人,其中一个是我们俩的姐姐,为了让姐姐能够超脱,我们必须先超度了金大小姐,否则我们也不愿意卷进这滩浑水里来。”这老忠犬的警惕性还真是高,好在我说的也是实话,想化解孕妇的怨气,当然是要找到孩子。
“好吧,我陪你们走一趟。”那二狗抬起手来,看了看自己那已经因为常年营养不良再加上经常翻垃圾堆而弄得有些变形的手掌,又是一声轻叹,“我只是恍惚了一阵子,没想到就是二十年了,也不知道小小姐在那道堂里过的如何了。”
当年因为找不到愿意收养女婴的人家,那二狗把金钟儿寄养在了山那边木渎镇外的一座道堂里。那时候的道姑和现在以僧尼为职业的不同,心地都很善良,听说女婴是被抛弃的,又有一笔香火钱,也就把金钟儿收下了。
我们让那二狗好好的睡了一晚,第二天一早,就开车带他直奔山那边的木渎镇。
当越野吉普开到木渎镇外的时候,那二狗整个人都傻了。
二十年的岁月不是白白流逝的,越溪镇因为深处山中难以开发,村民又主要以采挖山货为生,日子并不宽裕,所以变化并不大。木渎镇则恰恰相反,这里地处交通要道,风景优美,镇郊还有温泉,发展的非常快,甚至赶得上一座小县城了。那种车水马龙的景象看的那二狗眼都花了。
而当他循着记忆带我们找到当年道堂所在的时候,不光他,我和小米也全都傻掉了。这哪里还有什么道堂,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分明就是一座温泉度假村
那二狗看着度假村的牌子一阵脚软,险些栽倒在地上,还好他旁边的老骗子见机得快,把他给扶住了。
gu903();我让那二狗别着急,跑到度假村的门口找看门的保安询问了一下这边的情况。保安说这里以前好像是有个道堂,但是四年前为了建设度假村,被拆除了,至于道堂里的道姑们都去了什么地方,他也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