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1 / 2)

扶摇皇后 天下归元 3139 字 2023-10-14

唯一奇怪的就是他背上负着的一根鞭子——黑色,缠着铁丝,看起来也没什么异常,只是鞭子不都该缠在腰间,他怎么却背在背上?

赵公公起了好奇心,过去问:“你这鞭子怎么背着?”

那少年抬起头来,脏得看不清颜色的脸上眸子出奇的亮,那目光野兽似的,看得赵公公不自觉的后退一步。

然而那少年瞬间就敛了目光,哑声问:“要小工么?”

赵公公摇摇头,他要的十个人已经满了,那少年见他摇头,立即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赵公公倒起了兴趣,觉得这孩子有意思,伸手去拉他背上鞭子,那孩子霍然转头,手指一动!

好在他身边一个人,眼疾手快的赶紧将赵公公一拉,赔笑道:“公公你别摸这小子的鞭子,我认识他,前几天他在护国寺卖艺,给一群流氓截住了揍个半死,都以为是个软蛋,谁知道给人碰了一下鞭子,翻过身来便揍断了那几个人的腿,所以他人你尽可碰得,鞭子碰不得。”

赵公公听得有趣,笑道:“什么宝贝,这么稀罕的。”说归说,倒也没有再去摸,那少年手指缓缓放开,赵公公瞅着他,觉得这孩子筋骨看起来很不错,一定是个好小工,想了想道:“跟我去做工么?”

那少年抬起眼皮瞥他一眼,道:“哪里?”

“皇宫!”赵公公满以为这孩子要喜笑颜开,谁知道那少年立即摇头,“不去!”

赵公公呛了一下,回头对身侧王府管家道:“老李,你看这犟驴子,有意思呢,你摄政王府不是也需要人吗?问他去不去?”

一句“摄政王府”,立即引得那少年霍然抬头,疾声道:“去!”

两人都怔了怔,赵公公自嘲的笑了笑,道:“一个外地流浪汉子,也知道皇宫不如摄政王府咯……”他拍拍那少年的肩,道:“以后若是王府的活做完了,也可以来宫里做杂役的,我时常来人市,我姓赵。”

那少年抬起头,仔仔细细看了他一眼,点点头。

一个多月流浪生涯,这是第一个对他表示善意的人,少年因尘世风霜磨折而越发冷而凶狠的眸光,微微柔软了一丝。

这少年,自然是小七。

负鞭而去,流浪天涯,等着孟扶摇那一顿鞭子,不找到她永不能回归的小七。

小七那日被战北野赶走,站在渝山之上,天下茫茫之大,不知其所往,他先在国内找,然而随着战北野动用大批人力都一无所获,他开始将目光投向他国,简单的人有简单的思维,而简单的思维往往能直击中心,小七的第一眼,就落在了大瀚的邻国轩辕。

找人,自然要从近的地方找起,至于进入轩辕花费了他多少功夫和心神,那也不必一一提起了,他负气而走时,根本没有想到盘缠什么的,进入轩辕后,很快身无分文,流浪乞讨偷菜地混日子混着到了昆京——他觉得,孟扶摇是个皇族惹事精,最喜欢在人家国都生乱,昆京一定要去。

没有银子,还要吃饭,于是居家旅行打工出游之必备招数派上用场,他只好去卖艺,卖艺最合适的地方只有护国寺,终于在那里,他得到了“认字神兔”的消息。

小七没见过元宝大人,却听战北野说过这只牛叉哄哄的神鼠,久仰大名缘悭一面,如今一听闹市上的人绘声绘色谈起“你妈神对”,立即就想起了元宝大人。

接下来就好办了,元宝大人在哪里,孟扶摇自然在哪里,它被小郡主收为宠物,孟扶摇就在摄政王府。

小七确认这个消息的时候,长长吐出口气……两个多月的流浪,从大瀚到轩辕,他不再是瀚朝新贵,不再是御前红人,不再是黑风骑中因为他年纪小性子烈而个个让他三分的小七统领,不再是新朝建立后人人捧场个个谄媚的“七将军”,他只是待罪的、流浪的、背负着鞭子、用自己双脚日夜兼程走遍天下的平民,两个多月时间,他被雨淋过被雪盖过,没日没夜赶路累病过,走夜路掉下山崖过,没东西吃偷菜地被人家用狗撵过,那都是苦的痛的疲倦的难堪的,然而最终都咬一咬牙,爬起来伤痕累累再走,第一次偷菜地被主人骂时他还伤心难受了好久,偷到最后就完全熟练了,胳膊下塞着老玉米棒子,一边啃一边夹住人家追出来的狗,肩膀一错便扭断了脖子,剥了皮好歹一顿牙祭。

那都不是最难熬的。

难熬的是寂寞,被抛弃的深入骨髓的寂寞。

荒山野岭夜宿,一个人细长的影子对着一堆冷清的篝火,听远处山巅上野狼对月悠长的嚎叫,一声声在空谷中荡开来,他胸中也荡出一般的凶猛和野性的共鸣,也想那么奔出去,对着月,伸直了脖颈长长的吼一声,吼人世苍凉,吼身为不溶于群的孤狼的寂寞。

和很多很多年前一样。

他是狼孩。

自幼父母双亡,被叔叔扔在了大山里,一只母狼领养了他,他以为那就是他的娘,他喝它乳汁,跟它捕猎,和自己的狼兄弟们抱一起打滚,大雪天伏在雪下找兔子,赤脚在雪地上印上比狼兄弟还快的足迹,月亮圆的时候嚎一嗓子,透彻心肺的痛快。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过了几年,他被一个猎人发现,老猎人捡回了他,教他吃饭教他说话——他一开始只吃生肉只会嚎。

学会了吃饭说话人类基本礼节,老猎人去世了,猎人的儿子再次扔了他——这个狼小子桀骜不逊,看人的眼睛狼似的,留着迟早是个祸害!

这句话他隔着门缝听见,不过漠然的转身再回到大山,找他那群狼亲戚,老母狼已经死于猎人之手,昔日一起打滚的狼兄弟已经长成壮狼,爪子刨着地,敌意的看着他,狺狺低咆。

于是他明白,他回不去了。

无论人或狼,哪里都不是他的家。

他终究是一个流浪儿,被人类捡回后,山野里最后驱驰的自由都被剥夺。

后来他遇上战北野。

遇上狼一般昼伏夜出疾掠如风凶悍而又不失诡诈的黑风骑。

他有了家,有了主人,那是群狼之首,是将来的永久的王,他像崇拜头狼一般崇拜他,除此之外一切的人都是弱狼。

他是桀骜的小七,全部的精神意志都给了战北野,全部的热血勇猛都给了黑风骑,他目光是直的,像野兽一样眼睛只生在前方,不侧头看不见身周的景色,他也从来不屑于侧头。

于是他犯了这么样一个惨痛的错误,错到他自己都无法面对,这些日子睡下醒来走路洗脸,哪里都晃着战北野那夜的神情和目光,那神色他不会形容,只是想起却会撕心裂肺的后悔,他害怕面对这一刻陌生的撕心裂肺,从此后他不洗脸。

那些夜晚,最难熬的寂寞,风嘶嘶的吼,从火堆的这端掠到那端,带着锋利的冰渣子,一下子就割破了红尘里虚幻的温暖,他在冷去的火堆灰烬旁冻醒,往往要爬起来,爬上最高的山顶,对着大瀚的方向久久张望。

他想,陛下在做着什么呢?纪羽他们一定占据了我的位置守夜了。

这般的想,想念黑风骑,他从没离开过黑风骑这么久,那日子漫长得像一生,这一生里他终于清晰的看见自己——一头因为狼孩身世而敌视世人,在人们的保护中自以为是桀骜着骄傲着的狼。

前十六年他在主人和同伴的容让下,放纵着去恨,大步凶猛的走狼的生涯,从此后他学着做人,从最艰难的地方做起。

小七抿着嘴,扛着自己买的做工工具,背着他那什么都可以碰唯独这个不能动的鞭子,跟着摄政王府的管家,走进了王府。

他以为自己进摄政王府才是最接近孟扶摇的,却不知道,自己无意中错过了更好的机会。

※※※

小七无声无息以临时小工身份跟着管家从外门进府的那一刻,孟扶摇带着“春梅”,以新皇后之姿,在摄政王府隆重礼迎下,从王府内三进连接着宫门的那道红门进了王府,她光明正大的迈进红门时,很是感慨的想起了自己前几天还费尽心思甚至出卖了铁成才进了那道门,世事翻覆可真离奇,进宫一趟,一转眼自己快成皇后了,一转眼摄政王府竟然成自己娘家了。

她目光一转,在靠近红门处看见一个记号,铁成已经安然避出去了,似乎还有别人助他?无极的隐卫,终于赶到了吗?

王府的府官恭敬的将她引入内三进里靠近小郡主住处的“怡心居”,这将是她暂时的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