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男主又炸毛了(2 / 2)

沈凌云知道这是沈涟漪必须走的道路,成为最优秀的人才能够配的上最优秀的男人,才能走上帝后之路。

“你想好了就好。”沈凌云说道。“这样吧,我陪你去吧。”好想见识一下,那人的风采啊!她算是原著中最睿智的女性角色,而且也算是女主的金手指之一,因为她的存在,女主彻底脱胎换骨了。

沈涟漪犹豫道:“大姐,那人是我母亲的朋友,身份自然是……有些特殊的,我不是不想带你去,但是怕你会介意。”

沈凌云道:“你别嫌弃我给你添麻烦就好了。”

沈涟漪问道:“那要女扮男装,大姐,你可以吗?”

“当然可以。”沈凌云兴奋道。

说完,沈凌云的脑海中就响起了那熟悉的叮叮声。

【叮!拜师任务,请体验者确认是否接受!】

“接受!”努力多赚小推手。

两人约了一天中午带了两个丫头一起出了侯府,沈涟漪的新丫头叫小千,这个丫头是沈涟漪最忠心的丫头,原本是在别院,也就是沈涟漪以前生活的地方,从小一起长大的婢女。

不过沈涟漪过来侯府的时候,没有资格带她过来,经过那次事件后,父亲大概觉得亏欠沈涟漪,所以就让沈涟漪自己挑选丫头了,最后沈涟漪就要了在别院已经开始干粗活的小千。

原著中的结局是小千因为要保护沈涟漪被沈凌云害死,最终没有机会跟沈涟漪一起享福。所以沈凌云看见小千的时候,那叫一个客气,把人家小丫头弄的都不自在了。

小千和小月都是单纯的孩子,而且也都是吃过苦,心地善良的好孩子,只不过小月傻乎乎的,小千要聪明伶俐的多了。

两人兴趣相投很快就玩到一起去了。

当她们看到自己的两个主子换了衣服出来都惊呆了。

沈凌云一身白底绿竹长衫看上去如同竹林中走出来的仙人一般,再加上那国色天香的容貌,虽然略作修饰已经变得较为中性,但是还是美的男女通吃。

而沈涟漪一身宝蓝色秀银线的长衫衬得整个人越发的俊美稳重,像是一个世家小公子,文质彬彬,气质卓然。站在沈凌云的身边也有她独特的韵味,不会被掩盖住。

两人相差三岁,沈凌云已经算是大姑娘了,而沈涟漪还是个小丫头,身形看上去相差了半个头。

小月看呆了,结巴道:“大小姐,你的胸呢?”

见小月痴痴的看着她的胸口,沈凌云笑死了,用手里的装逼神器折扇敲了一下小月的头,道:“你这个小色丫头,怎么盯着男人的胸口看啊!”

小月被她说的脸都红了。

沈涟漪担忧道:“大姐,你那边,这样裹着不疼吗?”

其实有点胸闷,“四弟,你该改口了哦!这都是小事啦,走走走走!我们快些行动吧。”沈凌云催促道。

沈涟漪没有办法只好开路,小月被留在了这间客栈看守行李,小千则跟着她们到目的地在门口守着,如果有意外情况,她好通知人去。

虽然沈涟漪的想法谨慎倒是很好,但是她们是绝对不会有事的,因为她们要去的地方其实是男主的产业,不过这是秘密罢了。

“大……哥,这就是文雅居,虽然不是青楼,但是也是男人较多的地方,我们进去后,你要多多小心。”一路上沈涟漪已经大概说了一下这个文雅居到底是什么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