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的地方瞬间被触动了,伊莎真是他的命门,她的每一言每一举无不会影响到到自己的想法和决定,看着她泪眼婆娑的样子,他是真想答应她,一直陪着她,守护着她。可是鲨鱼帮的威胁始终如鲠在喉,一日不解决,伊莎都有危险,今晚必须有个了结
他的双手慢慢抚上了伊莎的脸颊,正对着她的眼睛,说道:“伊莎,听我说,我今晚必须要走,你要学会坚强伊莎看着我,我可是永不可摧的布鲁斯你忘了吗小时候都是我出去帮你揍那群欺负你的小鳖孙,每一次我都回来了,不是吗相信我,好吗我会回来的,我保证”
“哥伊莎很坚强,伊莎不哭”伊莎努力停止了哽咽,她试着用两手去擦拭着自己的眼泪,却发现越擦越多,怎么也擦不完。
她心里清楚,从小到大,哥哥一旦下定决心去做的事,九头牛也拉不回来,但是这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她有一种很强烈的预感。
哥哥这一去,只怕是凶多吉少。
第十三章目标:扒手党
杨逍最终还是安抚了伊莎,走出了酒店。
欠鲨鱼帮的账必须要还,不然那群吃人不吐骨头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他也想过带着伊莎先离开纽约,暂避风头,等到自己通过倒货赚足了钱,再回来还给鲨鱼帮就是了,但是伊莎的病却必须要到大医院才能持续治疗,这就意味着鲨鱼帮很容易就能通过网络找到他们二人的踪迹,逃到哪都不好使。
既然无法逃避,那就正面解决吧。
他现在面临两个选择,一就是没钱还账,彻底得罪鲨鱼帮,和对方拼个鱼死网破,他现在虽然还没有到后天一层境,但是体质力量大大增强,所谓练武壮胆,他初初接触武道才几天时间,已然感觉有一股大雄心大魄力在胸中滋生,胆气也变得大了起来,就连以前无法想象的鲨鱼帮也敢在心中算计起来。
以他现在的身手,估计一般的小混混三五个都不是他的对手,若是找准时机,直接刺杀鲨鱼帮的老大,让其群龙无首,必然会遭到其他帮派的吞食和攻击,只待鲨鱼帮崩溃解散,不复存在之后,自然没有人再来找他麻烦。
只是这种办法实在是太过凶险,耗时也长,期间充满了很多不确定性,而伊莎的病情耽误不得,必须尽快解决问题
所以为今之计,只剩下第二个办法,那就是去搞钱还账
以前的杨逍别无所长,只能当扒手,还经常被警察叔叔的警棒教育得鼻青脸肿,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俗话说能力和野心是成正比的,一个人能力越大,野心自然也就越大。
杨逍也不例外,短时间内获得了强大的力量和胆气,他也将目光瞄到了比扒手业更为高端的抢劫业。
古往今来,要问什么来钱最快,当然是一个字抢
人类五千年战争史,就深刻诠释了“抢”的真谛,抢钱、抢粮、抢娘们,抢地、抢城、抢江山
华国有一句比较讽刺的古语,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同样的道理,抢一个人是为罪,抢一座城是为雄,抢一个国家那是霸,若是抢一个世界,那是什么
天下之主
杨逍貌似已经找到了自己的道,有仙界通行证这种神级道具,若是不干出一番事业,真是对不起自己这穿越者的身份。
他选中的第一个劫掠的对象,就是唐人街的偷盗团伙扒手党。
扒手党是谁创立的不知道,但是从布鲁斯六年前开始走进这个行当的时候,这个组织就冒出来了,美曰其名收取入帮费。没有任何商量余地,都是强制入帮,除了高昂的入帮费之外,还有每月要上交的份子钱,不给钱就打就抢。
从小到大,布鲁斯因为不服管不知道受过多少拳脚,要说他现在最恨的人是谁,不是那个差点打死自己的鲨鱼帮亨利,而是扒手党的老大李威利。
这货简直愧为华人,性格尤其阴险毒辣,用残忍的手段控制着许许多多的华裔小孩和少年为他牟利,唐人街路两边大多数乞讨的断胳膊断腿的小孩都是他的杰作。
他手下主要分为两个业务,一个是乞讨,另一个就是偷盗。
杰克陈正是负责偷盗业务的头目,此人也是华裔,身高一米八,早期在曼哈顿混过黑手党,悍勇善杀,后来因为帮派冲突被人剁了一只手,这才回到皇后区成了李威利的左膀右臂,他也是曾经揍布鲁斯揍得最凶的一个。
为了隐蔽性,扒手党没有固定的帮派驻地,它甚至称不上是一个组织,只有有限的几个人负责其中的联络。
每个星期六的晚上,杰克都会开车从自己家出来,带着这一个星期收缴上来的份子钱,交给李威利。
今天正好是星期六,天色已经暗了下来,杨逍穿了一件兜帽上衣,来到了杰克所住的小楼外面。
“风水轮流转,混蛋杰克,今天也让老子劫你一笔”杨逍躲在暗巷中,活动着手脚,阵阵骨骼噼啪爆响传来,他的肌肉筋骨经过妖兽血肉的灵气淬炼,和之前相比已经脱胎换骨了,今晚第一餐就拿这个杰克开刀,顺便试试自己的身手。
杨逍默默地等待着,自从练武之后,他的耐性变得非常好,开玩笑,第一天将近10个小时的军姿可不是白站的。
当夜色阑珊之际,终于有一个身着深色长风衣的高大男子下楼来了,目标出现
杨逍像一个紧盯猎物的猎豹一样,悄悄地尾随上去。
目标来到了地下车库,找到了一辆野马跑车,坐了进去,杨逍不动声色地快步走了过去,同时眼观六路,观察四周的情形。
“该死有摄像头”
杨逍和野马交错而过,放弃了这一次难得的机会,只能眼睁睁看着野马轰鸣着驶出了车库。
追
杨逍快步走出了车库,只朝远去的野马看了眼,就冲进了旁边的一条小巷。
从小在这里长大的布鲁斯,脑海中有清晰的地形图,从小巷中可以横穿几个街区,赶到野马的前面去。
杨逍急速奔跑,速度达到了极限,只见一道黑影狂飙,路上遇到垃圾桶或者铁网门,都是迅速翻越而过,间或攀上一旁的高墙,在狭窄的墙沿上或者屋顶上行走。
这个本事,是布鲁斯摸爬滚打多年训练出来的本事,他以前虽然力量薄弱,但是运动神经很发达,逃跑能力更是一绝,所以很少会被人抓到。
几分钟后,杨逍来到一处路口,刚刚好赶上那辆野马,但是野马随后驶上了一条通往郊区的公路,这下杨逍没法追了,他两条腿可跟不上跑车的速度,但是心下却又不甘,于是招了一辆计程车继续跟下去。
计程车远远地吊在后面,尽量不引起对方的怀疑。
好在对方防跟踪意识比较差,或者根本就没想着有人跟踪,基本没绕什么弯路,一直在主路上行驶,大概十分钟后,野马速度减慢,拐了个弯,驶入了路边一个二手车市场。
这里也是杨逍第一次来,为了谨慎起见他让司机路过二手车市场之后又开了一百多米才停在路边,然后徒步折回,没有走正门,直接翻墙而入。
杨逍拿出一个黑色的防寒面罩戴上,只露出两只眼睛,然后弯着腰,借着车辆的掩护,小心地接近野马停靠的那一栋二层小楼。
这时,他又发现了摄像头,不过这里的摄像头都是固定方向的,死角很多,经验丰富的杨逍轻松就躲过去,从楼后一个开着的窗户潜了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