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天下的棋子,我已经不想再替他卖命”
猴子不及二虎力大,被二虎推了个踉跄一屁股坐在地上。
猴子愣了一下迅速从地上爬起来,他还来不及啪掉身上的尘土就朝二虎身前的空地上吐了一口沫子。
“呸,你这个贪生怕死忘恩负义的龟孙子老子今天就告诉你,闵王当年羯赵堂堂的北疆守,荣华富贵功成名就应有尽有。在各胡人心中,闵王他一样是至高无上的武神他想夺帝位,用什么法子不好,偏偏选择让弱小的汉人们站起来这个最难,风险最大途径他吃饱了撑的”
猴子冷冷的看着二虎,“像你这种忘恩负义,只会落井下石的小人。正是因为像你这样自私自利,贪生怕死的败类多了,我们汉人才会各自心怀鬼胎,最终沦落到被各胡欺凌、宰杀、烹食的下场。”
猴子说完,没有继续理一脸麻木的二虎,跑到了其他人面前。
“宝子,你愿不愿意跟我走”
叫宝子的那个年轻人慢慢的把头低了下去。
“大个子你呢之前你一向都很勇猛的,每一仗都冲在最前头”
那个又高又壮的青年抿着嘴,摇了摇头。
“阿牛你会跟我去吧,你和我一样要是没有闵王,我们早就被羯人吃了”
阿牛也把目光慢慢的憋了过去。
最终,看见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跟自己去的猴子突然仰天狂笑起来,“哈哈哈哈哈”
“我终于懂了你们都串通好了,没有一个人愿意去。哈哈哈哈哈,我懂了”
猴子用马鞭指着面前的这百十号人,在他们面前绕了个圈,“这就是你们常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是吧吧。如果我这次死在前线了,我一定会在地狱里面好好的看着你们这些败类。看你们是怎样个,身不如死的活在这个,被异族欺凌的人世间”
猴子说完翻身上马,扬鞭绝尘而去。他必须尽快跑去别处,招募兵员,哪怕能带回一个,愿意再次上战场战斗的汉人也好。
如果带不回一个人,他知道,对于整个汉人的命运,将意味着什么
猴子在外面狂奔了三天,最终还是一无所获的孤身一人回到了邺城。
这几天,猴子每天只睡了一两个时辰,待刚进邺城城门,就一头从马背上栽了下来。因为他实在是太累了,也确实尽力了。
然而猴子的遭遇,对于被派出去征兵的斥候们来说,只不过是沧海一粟罢了。
出去征兵的斥候,只有不到一半的人,再次无功而返的回到了邺城。至于剩下的那一半,则不明就里的全都失踪了,也许这次外出是他们最后逃走的机会。
闵王下达的征兵令,数日之后,加上邺城原有的守军还不满万人。
这不足一万,还愿意再次奔赴前线战斗的人,都是在这个乱世中失去了至亲的人。他们和胡人有着不可调和的血海深仇,只要见面必定至死方休
闵王留下豪将军和千余人留守邺城,把其余的八千人带到了城外的沙场上。
狂舞的大风中,闵王昂首站在那早已破损不堪的点将台上。他那张本是青年的脸上,此刻却显现着与之不符的,岁月沧桑。
“弟兄们,我们这一路走来,终日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算算也有十余年了。”
闵王的声音不大,但话音刚一出口,就压得全场鸦雀无声。就连不时刮来的狂风,也被他的那种气势压得默不作声,掀不起一粒尘埃。
“今日到场,仍愿意把性命托付于我的,天地间,想必也只有在场的给位了。”
闵王顿了顿,只见他喉结鼓动,眼眶也有些湿润,随即抱拳向场下的众将士行了一礼,“大家做到这些已经够了,我冉某人已经心领。这一仗我们将要面对的,是慕容鲜卑在北疆无人能敌的数十万铁骑。而我们,所有战力只有在场的各位,我们这八千人”
“现在谁要走,我冉某人绝不阻拦,也不会有半句埋怨。兄弟们陪我走到这里已经足够了,接下来的路可能连九死一生都谈不上。”
闵王刚一说完,有一个微胖的老者从人群中走了出来是老铁匠赵叔。
“闵王,老头子我的这条贱命是你和苍将军给的。到如今,我这老骨头也活够本了,就让我这条贱命继续跟着你走下去吧。”
赵叔说完,另一个方向也有个青年开了口,这人个子很矮,在人群中看不见他的脑袋。但大家都知道这个熟悉声音的主人是猴子。
“闵王,四岁起我就是个孤儿,在座的各位都是我的亲人。我的家就在这里,一旦离开此地,天下之大,却再无我的容身之处。”
两人说完,本是鸦雀无声的沙场上,本是平静的人群立马沸腾了起来。
众人异口同声的大喊,“誓死追随闵王誓死追随闵王誓死追随闵王”
面对沸腾的人海,闵王压了压手,示意大家安静下来。
“承蒙各位对我冉某人的厚爱。想必此时,天下所有的人都认为,今次我们已经必败无疑了。”
闵王自嘲的笑了笑后,随即伸出了右手,用食指狠狠的指向了地面。
“不过我此刻,只想冲到这群不可一世的鲜卑人面前,用行动告诉他们,我要把你们打垮,彻彻底底的打垮”
第十二章红莲
公元352年春。
闵王率八千汉军死士北进,前去迎战慕容鲜卑的数十万铁骑。
在人类的冷兵器史上,冉闵和岳飞是极为少数的,敢在绝对劣势的情况下,领以步兵为主力,在野战上和北方胡人铁骑硬撼的英雄豪杰。
就算把李陵之类利用地形依山而守,用弓弩和胡人对峙的汉军将领也一并算上,有如此气魄的人也不会太多。总之是很难逃出十指之数。
慕容鲜卑大军分位三部,兵锋在最前面的,是名将慕容恪的十四万鲜卑铁骑。
慕容恪大军身后的数百里,是一代枭雄慕容霸所统领的第二战斗梯队。
慕容霸本率令五万人接应他四哥慕容恪。
但在一路南下的过程中,又收编了不少各胡的溃兵,现在人数急增至十万有余。
慕容霸之后,是燕王慕容俊所领的十万精锐,正从龙城出发,向南开征。为的是一战而入主中原,占领那万里的大好河山。
相对慕容鲜卑的数十万大军而已,闵王所令的汉人,则显得更加势单力孤。
闵王麾下死士八千,除了三千名骑兵之外,其余皆为各地聚来的步兵。
而军中的这三千名骑兵,正是闵王起家屠胡,一直跟随到如今的王牌精锐。
它们分别是:
烈将军的斩队
破阵明王勿弃的千僧阵
以及闵王本阵的血衣乞活
就这么一只以步兵为主的部队混合部队,在闵王的率领下有着不亚于骑兵的行军速度。
这八千名死士,在冷兵器时期,面对同样数量的敌人,绝对是罕逢敌手,不可战胜的。
哪怕来的是同样数量的,斯巴达的三百勇士,或是陈庆之的七千白袍。甚至让他们去面对苻坚的百万大军,这八千死士都不会对他们有半分胆怯。